畜禽环境卫生

一:畜禽养殖场要注意环境卫生有哪些

1、粪便污染

目前畜禽养殖产生了大量粪便,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由于以往畜禽养殖场(户)环境意识差,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并随雨水进入水系。因此,畜禽粪便成为继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2、水质污染

畜禽养殖场排出的污水,严重污染地下水。高浓度的污水排入河中,造成水质不断恶化。污水对周边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有些已对集中饮用水源地构成严重威胁。

3、大气污染

畜禽粪便经过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氨氮、硫化氢、粪臭素、甲烷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不但会破坏生态,而且还会直接影响人类健康。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由于对粪便处置不当,相当部分养殖场周围紧靠公路、村庄,设置的粪场散发出非常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老百姓苦不堪言,过往行人怨声载道,养殖户自己也深受其害。

畜禽粪便是规模养殖场重要的污染源,畜禽粪便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养殖场所的卫生,更重要的是由于大量蚊蝇孳生,病原体的扩散,往往导致疫病发生率上升。因此,畜禽粪便的处理是畜禽健康养殖十分重要的一环。

解决粪便的污染:

(1)是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建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化粪池沉淀池等设施,圈舍内设置有处理畜禽粪污、排污的通道和设施

。(2)要对养殖规模较小的养殖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实行“三改”有效解决畜禽粪便的污染。对于无“三改”条件的养殖户应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便堆积处,以便对畜禽粪便进行堆积发酵,以杀灭粪便中的细菌、病毒、寄生虫卵及其他病原体,以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大学生对畜禽环境卫生心得体会,两千字论文怎样写?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  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  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通常把表达科研成果的论文称为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具有四大特点:①学术性 ②科学性 ③创造性 ④理论性

一、学术性

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二、科学性

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

三、创造性

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 唯物主义和 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

四、理论性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1.表论文的过程   投稿-审稿-用稿通知-办理相关费用-出刊-邮递样刊  一般作者先了解期刊,选定期刊后,找到投稿方式,部分期刊要求书面形式投稿。大部分是采用电子稿件形式。   2.发表论文审核时间  一般普通刊物(省级、国家级)审核时间为一周,高质量的杂志,审核时间为14-20天。   核心期刊审核时间一般为4个月,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   3.期刊的级别问题   国家没有对期刊进行级别划分。但各单位一般根据期刊的主管单位的级别来对期刊划为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主管单位是省级单位。国家级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部门或直属部门。

三:如何加强家禽养殖环境管理

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的好与否,事关畜产品的安全、质量和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为此,应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让畜禽养殖场不成为周围环境

的污染源,引起畜产公害,主要是指动物粪尿垫料、污水和病畜尸体的妥善处理;二是要让畜禽养殖场本身不受周围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指在场址的选择时要避开周围工厂的废水、废气、废渣,农业上的化肥、农药和生活污水等污染源。

1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的来源

1.1空气污染

工业“三废”含有较高浓度的二氧化硫、氟化氢等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畜禽一旦生活在这个环境中,就可使畜禽致病。

1.2土壤的污染

农药、水中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都会污染土壤,畜禽一旦采食了受污染土地上的饲草料,就可使畜禽引起食物中毒和有害微生物感染而发病。

1.3水源污染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水和大气污染物是水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水受到污染不能饮用;病原微生物的污染可引起某些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有

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可引起动物中毒等。

1.4生产中废弃物的污染

畜禽的粪尿排泄物、垫料、污水、病死畜禽的尸体等不能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造成的污染。

2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的危害

环境污染直接危害动物的健康,可使畜禽的生长、发育、繁殖、生产力受阻,并发生各种疾病以致死亡。污染物质在动物体内积累或进入畜产品中,可

直接危害人的健康。

3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的措施

3.1科学规划。规范建设

3.1.1科学选址场址要选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向阳背风、平坦而稍有坡度的场地上;地形要开阔整齐,以利于全面规划与布局。土壤以沙壤土为宜,有利于保持较干燥状态,可防止微生物、寄生虫卵等的生存和繁殖;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不受周围环境污染,取用方便,设备投资少;畜牧场应设在居民点的下风向处,距离在300~500 m以上,距交通主干线不少于100~300 m;要远离加工业的污染源;必须有可靠地动力供应。

3.1.2合理布局

完备的畜禽养殖场应由管理区、生活区、饲草料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畜禽观察区、病畜隔离观察治疗区、尸体无害化处理区等功能区构成。各功能区之间应相对独立而协调。管理区、生活区、饲草料区要设在场区的上风口;畜禽观察区、粪污处理区、病畜隔离观察治疗区要设在场区的下风口;尸体无害化处理区要设在场区常年主风向的下风口,且远离场区4 O∞m。

3.1.3标准建设畜舍建造构架、采光、通风、保温及降温等设施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建造,以满足畜禽生长发育、生产的最佳环境条件。

3.2妥善处理生产废弃物。保持环境质量良好

3。2.1

及时处理畜禽粪尿、垫料等排泄废弃物畜禽产生的粪尿、垫料等排泄废弃物应定期清理出畜禽圈舍,并堆放在粪污处理区,及时将其处理,并加以利用。可以将动物的粪尿和垫料通过堆肥,使其腐熟,其产生的生物热可杀死细菌和寄生虫卵,可提供优质的有机肥料;因为动物的粪便中含有有用的

含氮化合物、微量元素、维生素等,可将其用作牛、羊、鱼、猪等的饲料,但必须在饲喂前经过加工处理和控制用量;动物的粪尿和垫料作为产生沼气的原料用来生产沼气,变废为宝,节约能源,沼夜、沼渣用于肥田,并达到改善畜牧场的环境卫生的目的

3.2.2严格控制生产中污水的产生,并及时的进行处理再利用

要严加控制畜禽场污水的产生量,减少不必要的污染和浪费。一般畜禽场产生的污水可采用沉淀(自然沉淀或混凝沉淀)、过滤、分解等方法使其净化后作为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可大量节约用水。混凝沉淀是畜禽养殖场常采用的一种污水处理方法,是指往水中投加具有凝聚能力的混凝剂,如明矾、硫酸铝、硫酸亚铁等,使水中极小的悬浮物及胶......余下全文>>

四:养殖为了环保有什么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3]

第二章 预 防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余下全文>>

五:近阶段畜禽管理措施

大概有这些

第一条 为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单位和养殖专业户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畜禽养殖按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分区管理。

第四条 以下区域为畜禽禁养区:

(一)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

(三)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五条 以下区域为畜禽限养区:

(一)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三)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 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适养区。

第七条 畜禽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其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扩大养殖规模。

第八条 畜禽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

前款所称的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确定。

第九条 畜禽适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应当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已划定的畜禽养殖区域。调整或重新划定畜禽养殖区域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第十二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300头以上的养猪场、1万只以上的养鸡场和100头以上的养牛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二)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废渣(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畜禽毛羽等)、废水、恶臭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

养殖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992年颁布实施)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9号令)

《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二、范围

(一)对象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余下全文>>

六:畜禽场空气环境质量需满足哪些技术要求

2010年2月1日日报

空气质量:

二级良

首要污染物:

二氧化硫

指标

API

质量描述

可吸入颗粒物50

一级优

二氧化硫

62

二级良

二氧化氮

24

一级优

这是今天的天津空气指数 天津的空气环境不是很好 貌似

七:畜禽养殖废水对环境带来哪些影响

畜禽养殖业废水中含有较多的氮、磷、钾等成分,如果未经任何处理排放会给土壤和农作物的生长造成不良的影响。如引起作物徒长、返青、倒伏,使产量大大降低,推迟成熟期,影响后续作物的生产等。废水中的大量有机物质在土壤中不断累积也会导致一些病原菌大量滋生引起病虫害的发生。此外,大量有机物的积累也会使土壤呈强还原性,而强还原性的条件不仅影响作物的根系生长,而且易使土壤中原本处于惰性状态的有害元素得到还原而释放;大量无机盐在土壤中的积聚则会引起作物的盐害。

八:中国环境标准网关于畜禽个体养殖污染投诉怎么处理

1、如果没有规模,传统散养肯定会邻里有矛盾,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一般是达不到规模的,因此环保的处罚也算不上,主要是邻里矛盾

2、要上规模不太可能,没钱投入

3、出路其实就一点,处理好邻里关系,尽量将环境卫生处理的好一些,别无他法

九:畜禽在什么环境温度下饲养最为经济

适合快速生长的

十:畜禽环保禁养会松下来吗

从目前的环保形势来说,不会松下来,而是会加强,现在是比较重视生态环境的。

松下来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不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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