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对中小企业都有哪些扶持政策?
转变政府职能
首先就是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身份问题。政府应该是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出现,面对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各种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各类地区不分城乡的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和服务等支持。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应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二是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为主向为企业服务为主转变;三是政府直接操作经济活动向主要监督经济活动转变。
明确政府职责
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首先要准确定位,主要职责应是: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规划与规则;推动和构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社会化促进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对中小企业的中介服务;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和健全对中小企业的行政和司法监督。
确定扶持方式
应参照国际惯例,以社会公共管理者身份,以立法、财税、金融等方式,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具体扶持方式应侧重:发展包括风险投资、创业板与科技板上市等在内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健全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在内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完善包括三级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商业担保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在内的中小企业创新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培训、咨询、信息服务等社会化促进体系等。还应包括增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培训补贴、创业资助等必要的财政预算支持和税费减免措施。
选择扶持范围
政府扶持政策的支持范围应是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对于污染环境、能源消耗高、质量低劣的中小企业也要下决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关闭,同时对于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中小企业也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不应“一刀切”,应首先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类研究和战略分析,然后针对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进行分类扶持。中小企业按照经营状况可以分为:创业、成长、成熟三类;还可以分为:好、中、差三类;按照成长性可以分为:长不大、长得慢、长得快三类;按照阶段可以分为: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三类。如长得快、处于创业阶段的、好的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可以给以风险投资和创业板上市支持。
2000年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与实践展望
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力度将加大。中小企业将向“专、精、特、新”、“集团化”和为大企业配套等三个方向发展。与世界发达国家巨型企业之间的兼并为主流的情况相反,中国企业兼并的主流将是中小企业之间的联合,大企业兼并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中小企业的力度也将加大。污染严重的“五小”企业将依法关闭。随着鼓励民间投资政策的出台和放宽对民间投资产业准入的限制,个人兴办的中小企业将快速增加。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将普遍建立,相当部分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将初步形成,国家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可望成立。还会探索对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授信担保方式。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商业担保也将有所发展。中小企业新增贷款的5-10%可望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
尽快建立国家或区域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的呼声将进一步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重视,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措施也将会出台。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将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和固定资产方面对中长期银行贷款的需求。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逐步畅通。第一选择是个人投资,第二选择是风险投资,第三选择是股票与债券上市筹资。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将逐步形成。风险投资的主体将改变以政府为主导的局面,企业和社会投资者将成为风险投资主体。政府在风......余下全文>>
二: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补贴政策
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补贴政策
支小再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正式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
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展专项资金
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专项资金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竞争,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新三板
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相继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政策。
下调存准率
央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引导信贷资源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4年6月16日起,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调过准备金率的机构)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支持小微文化企业
财政部、文化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于小微浮化企业的新的支持政策,将涉及市场准入、减轻税赋、信贷支持等方面。其中,针对小微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成本较高的问题,意见明确将商业用价变为工业用价,相关花费将由此降低30%左右。
小微企业贷款
银监会出台《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在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时,证监会也提出了资本市场扶持小微企业的十条意见,其中,“大力培育私募市场”和“扩大公司债券范围”备受市场瞩目。
缓解融资贵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具体包括以下十方面: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发挥保险和担保的功能和作用、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推广PPP模式
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当前,我国正在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是现代化的要求,也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立足国内实践,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国家确定的重大经济改革任务,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营业税增值税减免
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余下全文>>
三:国家对于中小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假如你公司超过3年 没有不良记录 是可以申请到扶植资金的
kangkangujn
四:中小企业如何争取政府扶持资金
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出台,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中小企业创业,支持技术创新,鼓励专业化发展以及开拓国际市场等。中/1、企业无论在其发展的种子期、初创期,初步成长期或快速成长期,只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都可以申请并获得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扶持。如何申请并最终获得政府资金的扶持呢,主要经过下面几个步骤:一、搐为一个企业的决策者或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学会与政府打交道。有些人总是觉得与政府打交道很麻烦,这是一种偏见。二、要认真学习政府的有关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了解哪些产业是政府扶持的对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自己企业是不是符合申请的条件,不够条件怎样创造条件,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等等。三、做好申请前的准备工作,或者说考虑怎么样包装自己。在了解了有关政策和企业的基本条件大致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申请材料,开始进入审核程序。必要的公共关系和信用关系必须建立起来,要使政府了解到企业在行业里技术水平是领先的、财务状况是良好的、企业运作是正常的、市场前景是广阔的、管理团队是过硬的。五、国家政策支持信息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五:在扶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各地方规定不同,我见过的扶持政策有在评审时能提供中小企业证明的获得一定的加分,不会太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扶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的主要措施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4、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5、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六:怎样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力度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困难。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现金流容易出现紧张甚至断裂的情况,因此,如何盘活资金成为了中小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供应链金融是以供应链真实交易背景为基础产生的。它不同于以往的传统银行借贷,能够较好的解决中小企业因为经营不稳定、信用不足、资产欠缺等因素导致的融资难问题。
传统的银行借贷对企业以往的财务信息进行静态分析,依据对授信主体的孤立评价做出信贷决策,因此,银行并没有把握住中小微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相反,供应链金融评估的是整个供应链的信用状况,加强了债项本身的结构控制。供应链金融在真实交易的前提下,以大企业的信息优势来弥补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从而全面提升了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和信贷能力。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信用融资,在产业链中发现信用。
目前供应链金融属于新兴金融,能不能把供应链金融做好,跟服务企业对于产业的了解,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等等都有直接关系。目前做的比较好的有几家公司,比如文沥,特点是做的比较全面。另外一个是云图征信,核心是风控和大数据管理能力,一直投入时间和精力去攻克的两大领域,为的就是切切实实给中小企业带来利益。
七:如何查找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国家扶持项目网
官网 www.gjfcxmw.com/a/zczc/
国家扶持项目
为了让自己投资项目风险最低,享受到最好的补贴优惠,国家扶持项目是一个重要的保证,那么国家扶持项目有哪些?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扶持项目主要涉及哪些领域的,我们在这里将对国家“十二五”规划作重要分析。
当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订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并且将把新兴产业发展列入政府扶持“十二五”规划的重点。
1、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致包括七个方面:
新能源--突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新材料--形成新材料与智能绿色制造体系
生命科学--10年实现优良品种的显著改良
生物医药--力争在干细胞研究领域取得领先地位
信息网络--突破传感网、物联网关键技术
空间海洋开发--加强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
地质勘探--提高资源勘探开采水平和效益
2.各部门要求:
国家发改委: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集成电路、平板显示、新支线飞机、核电等重大专项建设。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思路和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围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新兴领域,启动一批研发、产业化和市场推广重大专项工程。加大用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力度,加大研发和政府投资,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财政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等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建设。
科技部: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依托重大专项,加强基础研究,拓展市场空间,完善政策保障,促进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结合,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经济社会发展主导力量。
工信部:把新兴战略性产业作为明年的培育重点,把信息网络、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作为培育重点,并加快培育物联网产业等。
这就意味着中央及地方将加大政策资金的投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3.积极推进节能减排。
大力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做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等工作。加大国家扶持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领域力度,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重点向农村倾斜。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加快实施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三河三湖及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力度,开展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和草原生态建设,充分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4.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社区服务、副食品安全服务体系等面向居民生活的服务业;
(2)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等面向农村的服务业;
(3)第三方物流、连锁配送等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业务外包、电子商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
(4)其他需支持的重点服务业。...余下全文>>
八:国家和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
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都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凡是承诺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向民营经济开放;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作明文规定的,不得另行设置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在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城建、环保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领域投资发展。选择一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向民营企业开放。
2、民营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显著、市场占有率高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可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贴息。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以其技术成果、专利参与投资入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对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全额奖励。
4、对处于创业阶段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年度终了后进行清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征收有关税费。对个体工商户月销售货物5000元以下的、应征增值税劳务3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月销售应税劳务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5、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费用,以及科技成果引进、转化、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开发费用,按实计入管理费用,不受比例限制。民营企业研制开发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和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6、民营企业申请国家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给予适当资助。已产业化的专利技术,经市有关部门确认,可直接参加市级科技成果评审。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新获国家级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新获江苏省名牌产品或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或出资受让他人知识产权,其实施的专利技术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奖励30万元;被新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
7、民间投资新建、扩建各类专业市场,免收基本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政府性基金。
8、对民营企业生产性重大项目,由市统一调剂、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凡允许协议出让的新增民营企业工业用地,出让金可以按照协议出让的最低标准执行,也可以采用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逐年缴纳租金。民营企业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折价入股。
9、鼓励市内外民间资本投资创立担保公司,民营担保公司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
10、政府出资培训人才的计划指标向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开放,民营企业用于员工培训的经费,可按实列入成本。民营企业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民营企业人员出国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经贸活动,可循因公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
11、大力扶持初始创业。本市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从事初始创业的,每户可提供10万元以下小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军转干部、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明确限制的行业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减......余下全文>>
九:政府政策对企业创新有哪些精准扶持 日报
一、激励企业自主创新
(一)鼓励加大研发投入。中小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执行。
(二)支持建立研发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与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国家、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国家、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向中小企业开放,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三)加快技术进步。中小企业投资建设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其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有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五)鼓励发明创造和标准制订。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个人或小企业的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维持等费用予以减免或给予资助。鼓励具有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订。对中小企业参与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六)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中小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信息技术供应商、服务商和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援与相关服务。鼓励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的应用。
(七)加强人才培养。鼓励中小企业加大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技术人才培养,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八)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与大学、职业院校建立定向、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企业职工素质;鼓励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条件和实习指导。鼓励各类院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积极参与企业的创新活动。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采取政府、企业、高校、社会投资共建等方式,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人才培养输送渠道,满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人才需求。
(九)建立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机制,激励员工发明创造。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创新人才,可采取新产品销售提成、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入股等多种形式,予以奖励。
(十)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对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中小企业产品应当优先采购。
二、加强投融资对技术创新的支持
(十一)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商业银行对纳入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技术创新计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计划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各地可通过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予以一定的风险补偿。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企业信息化项目、品牌建设项目等,促进银企合作,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十二)加大对技术创新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信贷原则,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对中小企业用于研究与开发所需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信贷原则的核心技术软件的进口及运用新技术所生产设备的出口......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