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育津贴

一:吉林省生育保险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二:长春生育津贴领取方式和计算方法

您好:

1。公司给您申请生育保险后您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关于生育津贴的领取,建议您与公司人事部门专员联系办理。

2.依据《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即公司发放的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中您可以就高享受一项。

3.至于具体生育津贴应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应以保险机构最终核算金额为准。

三:长春市如何报销生育保险?

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可享受待遇及缴费标准

一、女职工生产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产前经医保中心审批可享受生产住院期间甲、乙类药品100%报销的待遇。

二、女职工生育津贴: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后5个月可领取本单位上年度缴费月平均工资4个月(正常生产)或4个半月(剖腹产)的工资补帖。

例如:我单位一女职工年缴费1522.40(最低缴费基数)*0.007(缴费比例)*12个月=127.88元,生产后5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上年单位缴费月平均工资*4个月(或4.5个月)约7500元的补贴。

三、女职工产前检供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产前检查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凭票据可享受最高400元的报销。

四、女职工人流、引产、及取环、上环的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可享受治疗费用甲、乙类药品100%报销的待遇。

五、男职工护理补贴:条件为企业参保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可享受本单位上年度缴费月平均工资15天的补贴。

六、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配偶生产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连续缴费一年以上,配偶无工作,产前经医保中心审批可享受生产住院期间甲、乙类药品50%报销的待遇。

七、缴费标准为女职工工资总额的0.7%

注:按医保中心要求,此种保险为医疗保险的附加险,无特殊情况不可中途退保。

四:吉林生育保险报销怎么办理

缴费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吉林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吉林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吉林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7、结婚证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吉林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吉林市关于生育保险能否转移和补办的常识问题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吉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 吉林大街128-1号

电话: (0432)62489816

吉林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五:请问吉林市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生育津贴(即职工产假工资)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计发;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应发产假期间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⑴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⑵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⑶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六:吉林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2016年吉林产假新规定

国家规定的基础产假为98天,吉林省在此基础上再增加60天,至少为158天,难产的再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

另外,吉林省规定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七:我在吉林省长春市 单位原因导致我不能报销生育津贴,这个钱是应该单位出吗?

说两点,笫一单位有不对的地方,第二如果你不想以后在该单工作了那就劳动仲裁

八:吉林省农村户口生孩子补助多少钱!怎么领取!

农村到合作医疗报销

生育护理补贴

业务办理范围:参加省直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可申请护理补贴。

办理程序:

参保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填写《吉林省省直生育护理补贴、围产期补贴申领表》,并提交职工社会保障卡、门诊专用病历、结婚证、子女户口本(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同时提供省医保局生育费用报销凭证),由单位汇总填写《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护理补贴、围产补贴审核表》后到省医保局统一办理申领补贴手续(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间:工作日,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节假日、休息日不延期)

九:吉林公益性岗位生育险报销比正式职工多报销吗?都说公益性岗位有补助

生育险按照个人缴纳情况报销,一个单位一个标准,与岗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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