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格歧视的基本原则,不解,求经济学朋友解答 5分
你自己画一条线性的需求线,这条线上的每个点的弹性都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消费量不同时,价格弹性是变化的。要看弹性部分的内容了。
如x=5-2p
价格弹性为:-(dx/dp)*(p/x)=2*(p/(5-2p))
价格越高(需求量越小)弹性越大,反之弹性越小淡旺季的解释,我倾向于弹性的应用来解释更为简单
淡季(需求量小)弹性大于1,降价促销,收益(利润)增加
旺季(需求量大)弹性小于1,提价,收益(利润)增加
二:“企业实行价格歧视的基本原则是,不同市场上的边际收益相等并且等于边际成本。”这句话里的“不同市场上
三:请问经济学中价格歧视的成因是什么,求大神解释
各个市场有效隔离,不存在套利隔离的市场价格弹性不同
四:下列行为构成价格歧视的是 多选 谢谢
作业3一单项选择题1.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C)A美国 B德国 C俄国 D东欧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调整(A)的必然结果A经济关系 B法律关系 C民事关系 D行政关系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A)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两合公司4.有权决定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是(B)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务人 5.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A)A增值税 B营业税 C城建维护税 D个人所得税6.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不得经营(C)A信用保险 B人寿保险 C意外伤害保险 D健康保险7.关于反倾销中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表述,正确的为(C)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唯一原因B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充分条件C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必要条件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8.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A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务委会 C国务院 D审计署9.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A )A行贿论处 B受贿论处 C贪污论处 D挪用公款论处10.掠夺性定价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不包括(A)A经营者应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销售价格低于成本 C低价销售行为无正当理由 D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二、多项选择题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ABCD)A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涉外经济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ABC)A一种权利义务关系B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C需要建立在经济关系基础之上D对经济关系具有决定性的反作用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双方均可以选择的出资方式包括(ABCD)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5我国商品税法主要包括(ABC)A增值税法 B营业税法 C关税法 D消费税法6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市场的是(ACD)A货币市场 B资本市场 C外汇市场 D黄金市场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CD)A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C倾销幅度低于2%的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8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包括(ABCD)A财政供养人口 B少数民族人口 C 疆域面积 D农业产值9各国和地区竞争立法的模式可分为(ABCD)A独立式 B分立式 C合立式 D综合式10.现阶段,我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主要包括(ABCD)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发......余下全文>>
五:经济学中那种人不受价格歧视,有这种人么
不买东西,自给自足的人不受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
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
根据价格差别的程度,可把价格歧视区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一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
二级价格歧视,即垄断厂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曲线,把这种需求曲线分为不同段,根据不同购买量,确定不同价格,垄断者获得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买主的消费剩余。公用事业中的差别价格就是典型的二级价格歧视。
三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对不同市场的不同消费者实行不同的价格,在实行高价格的市场上获得超额利润。
六:优课联盟 生活中的经济学第二次 作业答案 求经济学大神帮帮忙!!!!!
C,B,A,BCD,ABD,ACD,ABC,ABC,X,X(记得悬赏)
七: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的第一种形式是"最惠国待遇"条款,即各成员对于其他成员的产品,必须给予不低于给予任何其他国家产品的优惠 待遇。第二种形式是"国民待遇",它要求一旦货物已经进入某个市场, 它们必须获得不低于相同的当地制造商品所获得的优惠待遇。
*保护措施货物贸易采用关税保护,反对数量限制;服务贸易实行市 场经营权开放原则;知识产权方面要加强保护。
*稳定贸易发展原则要求各国履行所的义务。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用市场供求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如出现人为降低价格,则允许成员方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措施进行保护。
*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程度大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关税可较发达国家高;可继续享受普惠制;向世贸组织过 渡期长于发达国家;可利用"宽松条款";可从世贸组织得到特殊援助。
*地区贸易原则允许成员方组织经济贸易集团,促进贸易自由化。
*磋商协调原则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纠纷,不主张采取报复措施。
*保障措施原则同意出问题的成员方运用"例外条款"保护自己。
*透明度原则各国的贸易政策及政府的管理行为要透明,成员方发生 纠纷时,以公布的贸易政策为解决依据。进入世贸组织以后,各国的政策 不能随意更改,如更改要经别国同意,并且定期接受政策评审。
八:论述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非歧视进行贸易是世贸组织的基石,是各国间平等地进行贸易的重要保证,也是避免贸易歧视、贸易摩擦的重要基础。非歧视贸易市场要通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加以体现。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1)货物贸易方面的最惠国待遇
在货物贸易方面,世贸组织的《1994年关贸总协定》及其他协议在有关条款中规定了成员之间应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即一成员对于原产于或运往其他成员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都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原产于或运往所有其他成员的相同产品。最惠国待遇要求在世贸组织成员间进行贸易时彼此不能搞歧视,大小成员要一律平等,只要其进出口的产品是相同的,则享受的待遇也应该相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并且是永久的。例如,日本、韩国、欧盟都是世贸组织成员,则其相同排气量的汽车出口到美国时,美国对这些国家的汽车进口要一视同仁地对待,不能在他们之间搞歧视。如果美国的进口汽车关税是5%,则这几个国家的汽车在正常贸易情况下,美国均只能征收5%的关税,不能对日本征收5%,而对欧盟、韩国征收10%或更高的关税。
货物贸易最惠国待遇原则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进出口关税。
第二,对进出口本身征收的任何形式的费用。如进口附加费。
第三,与进出口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费用。如海关手续费、领事发票费、质量检验费等。
第四,对进出口的国际支付与转账所收取的费用。如由政府对进出口国际支付收取的一些税或费用。
第五,征收上述税、费的方法。例如征收关税时对进口商品的价值评估时,评估的标准、程序、方法均应在所有成员间一律平等。
第六,与进出口相关的所有法规及手续。如对进出口在一定时间内规定特定的信息披露要求或说明。
第七,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的征收。如销售税、由地方当局征收的有关费用等。
第八,任何影响产品在国内销售、购买、提供、运输、分销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及要求等。如对进口产品的品质证书的要求,对进口品移动或运输或储藏或零售渠道的要求,对产品的特殊包装及使用的限制等。
尽管货物贸易规定了一成员必须主动给予世贸组织其他成员无条件、永久的、普遍的、多边的最惠国待遇,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少数成员的特殊利益需要,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最惠国待遇提出例外请求,经世贸组织许可后,可以暂时背离最惠国待遇的原则。主要有:
第一,根据1979年11月28日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全体大会的决定,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优惠。这种优惠主要体现在: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成品以更加优惠的差别的关税待遇;在非关税措施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更为优惠的差别的待遇;发展中国家之间可实行优惠关税而不给予发达国家;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优惠。
第二,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及边境贸易所规定的少数国家享受的待遇可不给予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的待遇可不给予其他非该组织的世贸组织成员。如欧盟内部成员国之间的零关税待遇可不给予美国、加拿大等。
第三,《1994年关贸总协定》规定一成员为保障动、植物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或一些特定目的对进出口采取的所有措施。
第四,国家安全的例外。即当一国的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不履行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的义务,如美国对南斯拉夫联盟的经济制裁,使南联盟不能享受美国给予的最惠国待遇。
第五,《1994年关贸总协定》允许采取的其他措施,主要包括反补贴、反倾销及在争端解决机制下授权采取的报复措施。如1999年4月下旬,世贸组织授权美国可对欧盟......余下全文>>
九:什么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包括依法管理原则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依法管理原则是指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明确划分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即证券市场管理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为保障证券市场的高效、稳定、有序、顺利地运行,围绕证券监管的各项目标,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必须确立下列原则。三公原则三公指公平、公开、公正,这是证券监管最基本的原则。
公平,要求证券市场上的参与者拥有均等的市场机会,均等的交易机会和均等的竞争机会,不存在任何歧视或特殊待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公平,在本质上反映了商品交换的等价有偿性。证券市场上,统一的市场规则,均等的市场机会,平等的主体地位与待遇,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证券交易形式,就是公平。公平原则的首要要求是信息的完全性和对称性,即所有投资者拥有同质的及时信息。公平原则的内容也涉及地位公平、税负公平、权利公平、利益公平;公平的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也包括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机会均等和平等竞争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
公正,要求证券监管者公正无私地进行市场管理和对待市场参与者。公正原则的内容包括立法公正、执法公正、仲裁公正。公正原则是有效监管的生命,是监管者以法律框架实现市场所有参与者之间的平衡与秩序的关键,并构成对管理者、立法者、司法者权利的赋予与制约。
公开,要求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向市场参与者公开披露,任何市场参与者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市场活动。这里的信息包含各种财务信息、交易信息、行为信息、政策信息乃至监管信息等与市场参与者利益相关的所有信息。公开原则是实现市场公平和公正的必要条件,也是证券法律的精髓所在。而且,公开性与信息的透明度是证券市场监管与证券市场效率之间的微观结合点。信息的公开程度直接关系到市场效率的高低。可以说,三公原则是市场经济的三大原则,是证券监管活动必须奉行的基本原则,也是各国证券市场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所在。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从资金来源看,证券市场发展的关键在于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要确保投资者信心,必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由于普通投资者一般处于信息和资金劣势,为消除市场竞争中的不对称性,要求监管者尽力消除证券市场上的欺诈、操纵、信息偏在等问题,保证投资者利益免受侵害。 诚实信用原则
证券监管者在制定和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时候,必须以要求市场参与者达到诚实信用为原则:作为证券市场筹资者,必须真实、准确、完善地公开财务信息;作为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在提供市场信息与服务时不得存在欺诈或严重误导行为;作为证券市场投资者,不得散布虚假信息、垄断或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依法管理原则
依法管理并非否定经济调控方式和行政管理方式在一定客观条件下的必要性,而是强调以法治市的管理原则。依法管理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求证券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与具体;二是要求执法的严格和有力。一个无法可依、执法不严或以人治代替法治的证券市场必然出现动荡甚至危机。 政府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政府证券监管机构必须注重政府监管与自律管理的有机结合,由此出发建立完整的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即使在自律管理具有悠久传统且发挥重大作用的英国等西方国家,政府监管也正成为整个证券监管框架中不可或缺的主旋律。对于新兴证券市场,更应强调政府的集中、统一的监管地位,在此基础上构建自律组织的权责和职能。
为保障证券市场的高效、稳定、有序、顺利地运行,围绕证券监管的各项目标,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必须确立下列原则。三公原则三公指公平、公开......余下全文>>
十:工作不开心怎么办
一开始都这矗,工资地位不可能一蹴而就。
不喜欢就换,但是别想马上有钱有地位。
那些要你自己创造。从无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