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列支范围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二: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鼎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参考资料:业务招待费 东奥

三:业务招待费都包括什么?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四:关于业务招待费具体包括哪些的内容

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在管理费中列支。

五: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一、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二、现税法规定:

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注: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六:业务招待费计入什么科目

开办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或者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生产经营期间,管理部门发生的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部门发生的招待费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七:如何正确划分业务招待费

前不久,河南省焦作市某税务师事务所邀请当地一家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共同讨论学习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其中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问题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  负责公司总部费用报销的小李说:我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一直把握不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区分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稍不注意就会记错科目。比如,公司举办会议时,经常租用当地的酒店或宾馆的多功能厅,并统一安排午餐或晚餐,这部分餐饮支出该记入什么费用科目?另外,新旧税法都没有明确业务招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招待客人的餐饮费、住宿费、接送交通费、香烟、水果、茶叶等;一是重要客户相关业务招待费,除前述支出外,还有礼品费、娱乐活动费、旅游费用等,我们的理解是否正确?  一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赵部长说:在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企业今后在列支业务招待费时,是否在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三个标准后,对于某些特定凭证如发票的要求会放松一些?  同时,大家还提出集团公司采用业务招待费对二级核算单位的二次定额分配时的操作问题,外购礼品用于赠送客户时费用的性质把握及实际操作对税收事项的影响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注册税务师首先归纳了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现行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为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准确理解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规定,正确列支业务招待费,注册税务师提出了如下建议:  第一,合理利用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那么,企业如何既能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我们不妨设个方程式,设某企业当期销售(营业)收入为X,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Y,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60%×Y,同时要满足≤5‰×X,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Y=5‰×X这个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的要求。对上式变形后得出8.3‰×X=Y,即如果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有了这个数据,企业在预算业务招待时,可以先估算当期的销售(营业)收入,然后按8.3‰的比例大致测算出合适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值。  第......余下全文>>

八: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在管理费中列支。

九:公务招待费包括哪些内容,和业务招待费的区别是什么?谢谢!

个人认为,税法上没有把招待费分为“公务”和“业务”,只要是招待性质的支出,就应列入“业务招待费”科目核算,不管你在凭证摘要里,在招待费前缀上什么定语,都要计入此科目,支出的40%部分在税后列支(当然是汇算清缴的调整时)。

十:业务招待费支出范围如何掌握?

答:业务招待费的支出范围,国家财税主管部门并无文件明确规定。参考《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10]2号)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扣除,但并非所有餐费都属于业务招待费。两者主要从发生的原因、性质、目的、用途、对象等方面进行区分,用于招待客户的餐费应当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理,不得分解计入其他项目。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用于招待客户发生的相关费用应作为业务招待费。

《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娱乐、健身等支出,如足浴等。馈赠给客户的烟酒原则上不能由企业承担,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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