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财务公开的办法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的情况,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推行了零基预算、综合预算、“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制、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但这些改革的效果并不理想,浪费、贪污腐败现象依然存在。被认为反腐倡廉功效最大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也只是对各单位支出事项和凭证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支出是否合符实际则鞭长莫及。反思以上种种,笔者认为,这些改革之所以未能彻底扼制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其根源还是缺少社会的广泛监督,要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必须借鉴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的做法,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一、正确认识财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是可以有效杜绝贪污腐败,促进廉政建设。财务公开,各项收支处于全透明状态,有如一柄利剑随时随地悬挂在领导和干部面前,稍有违规、不合理现象,群众就会有反映,因此贪污腐败现象将无处可藏,广大领导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自律意识和廉洁奉公意识也将得到极大的增强。

二是可以促使财经纪律得到有效执行。目前国家制定的财经制度很多,但相当一部分单位执行起来却大打折扣,制度应有的使用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若财务公开,社会的广泛监督将促使单位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执行各项财经法纪,进而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全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目的。

三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后,群众也成了当家理财的主人,其结果将是干群合力,民心归一,各项文明建设将健康、有序、和谐发展。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财务公开制度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好办法。

二、财务公开制度的具体做法

(一)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由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推选出由党员和群众组成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以3人~5人为宜,负责审定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切合实际,并收集和反映群众对财务开支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层了解民意,理解民意,进而遵循民意。财务公开的所有内容均需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签字。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财务公开应包括财务计划和经费收支情况。其中,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和收益分配计划等内容。经费收支情况包括财政拨入资金、上级拨入资金、下级单位上缴资金、其他单位赞助款和单位事业经营收入等一切资金的收支情况。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1)公布地点要公众化。各单位要在办公楼通道醒目处设立公布专栏,将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通过单位网站进行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和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2)公布的内容要具体化。首先,公布的经费收支项目要具体,特别是对专项经费和经常性经费中的公用经费的各项开支更要细化到具体明细项目;其次,要将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按职能部门进行公布,除了公布现行经费财务收支报表外,还需将公用经费开支项目按职能部门开支情况制定一套补充报表,真正让群众看得清。(3)热点问题要专门化。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建的资金使用量较大,很容易滋生腐败行为,也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此,要按资金实际使用进度进行专项公布,以便群众及时参与监督。(4)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先由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再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和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共同签字,按规定的内容、形式、要求及时进行公布。年初要公布财务计划;经费收支情况每月公布,并附财务分析说明书,于次月5日前公布;年终决算于年度终了后20日内公布,并编制年终决算说明书,总......余下全文>>

二:社区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财务管理,明确财务报销制度,透明财务管理,结合社区实际和相关法规和条例的原则,制定本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实行库存管理,由财务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2、库存现金主要用于缴纳、报销社区办公经费及临时性的必要开支,已使用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报销并将现金回流库存。

3、现金库存严禁白条抵库,因公或特殊原因需借支现金的,须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和借款人,并由社区主任审批后方能借出。

4、社区应指派专人定期和不定期清点现金,核对现金余额,防止现金余额丢失和挪用现金现象。

二、财务收支管理

1、所有收入都需开票入帐,收费人员必须及时收取各种应收款项,出租店铺须在月底之前收取当月的管理费及租金,并应将收取的现金交于财务管理人员管理。

2、验收人员应严格查验报销单据和实物,各项开支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后由验收审验、主管审批、才能予以报销。

3、经费的使用,在1000元以上需提前向镇政府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在1000元以抚需经社区两委讨论通过后才能购买。

4、每月10日、25日两天为固定报销时间,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向镇政府报销,努力做到日清月结。

5、每月出具财务报告,对当月的收支做出汇总,以便于管理和查看。

三、财务公开内容:

1、社区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

2、各项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3、重大项目建设预算和决算情况。

4、社区日常办公费用开支情况。

5、社区自有产业收支情况。

6、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需公开的财务事项。

四、公开方式:

1、每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2、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社区重要决策。

3、每个月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公布一次社区财务情况,专项工作及时公布。

五、资产管理

1、凡社区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应登记造册。

2、不按规定,造成本单位财产人为损毁或丢失,应由责任人自负。

3、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调出单位,原使用的有关公物用品,应办理移交手续,方能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六、会议资料、票据管理

1、单位所用票据一律由财务管理人员保管,领、销登记需清楚明确,已用完的票据需及时交回会计核销。

2、会计资料保管严格按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3、会计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由他人翻阅。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规定,什么事项应当专项公开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财务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如上公开栏张贴、电子触摸屏、发放资料等)和程序告知全体成员,并由全体成员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管理行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并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具体任务一般由财会人员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开。

四:基层党组织财务公开制度包括哪些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的情况,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推行了零基预算、综合预算、“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制、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但这些改革的效果并不理想,浪费、贪污腐败现象依然存在。被认为反腐倡廉功效最大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也只是对各单位支出事项和凭证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支出是否合符实际则鞭长莫及。反思以上种种,笔者认为,这些改革之所以未能彻底扼制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其根源还是缺少社会的广泛监督,要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必须借鉴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的做法,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一、正确认识财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是可以有效杜绝贪污腐败,促进廉政建设。财务公开,各项收支处于全透明状态,有如一柄利剑随时随地悬挂在领导和干部面前,稍有违规、不合理现象,群众就会有反映,因此贪污腐败现象将无处可藏,广大领导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自律意识和廉洁奉公意识也将得到极大的增强。

二是可以促使财经纪律得到有效执行。目前国家制定的财经制度很多,但相当一部分单位执行起来却大打折扣,制度应有的使用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若财务公开,社会的广泛监督将促使单位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执行各项财经法纪,进而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全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目的。

三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后,群众也成了当家理财的主人,其结果将是干群合力,民心归一,各项文明建设将健康、有序、和谐发展。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财务公开制度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好办法。

二、财务公开制度的具体做法

(一)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由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推选出由党员和群众组成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以3人~5人为宜,负责审定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切合实际,并收集和反映群众对财务开支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层了解民意,理解民意,进而遵循民意。财务公开的所有内容均需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签字。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财务公开应包括财务计划和经费收支情况。其中,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和收益分配计划等内容。经费收支情况包括财政拨入资金、上级拨入资金、下级单位上缴资金、其他单位赞助款和单位事业经营收入等一切资金的收支情况。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1)公布地点要公众化。各单位要在办公楼通道醒目处设立公布专栏,将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通过单位网站进行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和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2)公布的内容要具体化。首先,公布的经费收支项目要具体,特别是对专项经费和经常性经费中的公用经费的各项开支更要细化到具体明细项目;其次,要将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按职能部门进行公布,除了公布现行经费财务收支报表外,还需将公用经费开支项目按职能部门开支情况制定一套补充报表,真正让群众看得清。(3)热点问题要专门化。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建的资金使用量较大,很容易滋生腐败行为,也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此,要按资金实际使用进度进行专项公布,以便群众及时参与监督。(4)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先由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再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和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共同签字,按规定的内容、形式、要求及时进行公布。年初要公布财务计划;经费收支情况每月公布,并附财务分析说明书,于次月5日前公布;年终决算于年度终了后20日内公布,并编......余下全文>>

五:村里账务不公开,怎么能强制公开

你们有权知道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十日 

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拥有、占用、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的村、组社区性组织的财务公开。

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村、组集体财务公开工作,监察、组织、财政、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予以配合。

第四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并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通过设立公布栏(墙)、召开发布会、公布到户等多种形式,将农村集体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有条件的村、组应实行集体财务电算化管理,运用电脑触摸屏进行公开。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布栏(墙)旁边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样式由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五条 村、组社区性组织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计划:

1.财务收支计划;

2.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3.基本建设计划;

4.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

5.收益分配计划;

6.其他与集体经济或农民负担有关的财务收支计划。

(二)损益性收入:

1.村提留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集体统一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

(三)损益性支出:

1.干部工资、补贴、奖金、公务活动支出;

2.招待费支出;

3.集体统一经营支出;

4.其他支出。

(四)非损益性收支:

1.土地补偿费收支;

2.福利费收支;

3.捐赠款及捐赠物资收支;

4.上级拨款收支;

5.乡镇统筹费及涉农税费收支;

6.扶贫救济收支;

7.依法向群众专项筹集的公益性、生产性建设资金收支;

8.各项建设开支(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等支出);

9.公益福利开支(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和合作医疗支出等);

10.其他非损益性收支。

(五)债权债务:

1.应收款;

2.应付款;

3.各项借款;

4.其他债权债务。

(六)集体资产:

1.现金及银行(信用社)存款;

2.产品物资;

3.固定资产;

4.对外投资;

5.其他资产。9......余下全文>>

六:国家在农村集体财务有哪些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于2011年11月21日由农业部、监察部以农经发〔2011〕13号印发。该《规定》共19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16日农业部、监察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农经发〔19975号)予以废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撤村后代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农村社区(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并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

第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中推选产生,其成员数依村规模和理财工作量大小确定,一般为3至5人;村干部、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五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财务计划

1.财务收支计划;

2.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3.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4.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

5.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对外投资等计划;

6.收益分配计划;

7.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

(二)各项收入

1.产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等集体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投资收入;

4.“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

5.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款项;

6.上级专项补助款项;

7.征占土地补偿款项;

8.救济扶贫款项;

9.社会捐赠款项;

10.资产处置收入;

11.其他收入。

(三)各项支出

1.集体经营支出;

2.村组(社)干部报酬;

3.报刊费支出;

4.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费支出;

5.集体公益福利支出;

6.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7.征占土地补偿支出;

8.救济扶贫专项支出;

9.社会捐赠支出;

10.其他支出。

(四)各项资产

1.现金及银行存款;

2.产品物资;

3.固定资产;

4.农业资产;

5.对外投资;

6.其他资产。

(五)各类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滩涂、水面、“四荒地”、集体建设用地等。

(六)债权债务

1.应收单位和个人欠款;

2.银行(信用社)贷款;

3.欠单位和个人款;

4.其他债权债务。

(七)收益分配

1.收益总额;

2.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

3.提取福利费数额;

4.外来投资分利数额;

5.成员分配数额;

6.其他分配数额。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逐项逐笔公开。下列事项,应当专项公开:

(一)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

(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

(三)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进行专项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余下全文>>

七:农村财务制度是什么

供参考村主办会计(报账员)岗位职责1、安排现金支出,逐笔做好现金收支台账和银行存款收支台账的登记工作。按照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规定和村级管理费用限额包干的开支标准及额度,认真把关,定期报账。2、负责组织村级各项收入,督促和协助做好本村各类租金收入和承包上交收入协议或合同签订,搞好合同管理,认真抓好各项收入的足额到位。3、积极主动配合村委做好村级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工作,并定期做好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预决算执行情况、村级管理费用限额包干使用考核情况及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等财务公开工作。4、受村民委员会委托,向村民代表会议作好村财务收支预决算报告,在村级财务管理和投资理财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5、负责登记各项往来、材料物资、固定资产等台账,并定期与镇会计服务中心做好对账工作,及时上交对账回单。配合村委做好应收账款的催讨工作。6、完成镇、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和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原则,做到全年收支早知道,年初有预算、年内有监督、年终有决算,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集体资产管理。建账核算,并建立资产台账,定期清点,做到账实相符,对添置和报废的财产,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对集体出让的资产必须厂把回收关,对集体投资、出租、出借等资产及其收益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资金管理。坚持管钱不管账、管钱不用钱、用钱不存钱,记好现金、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四、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做到凭证三章齐全、手续完备,费用开支合理、合规、合法。五、会计核算制度。账簿设置齐全,会计凭证手续齐全、内容完整,科目应用正确,记账及时,核算规范。做到“账据、账账、账款、账实、账表”五相符。六、财务结报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情况真实、内容完整、数据正确、上报及时。七、财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合同和年报等有关资料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移交和销毁按规定执行。

村民主理财管理制度一、村按规定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及财务公开等活动进行监督。二、 村民主理财小组应当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三、 村民主理财小组有以下监督权:1、有权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2、有权代表群众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反应有关财务问题;3、有权对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4、有权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四、定期开展民主理财小组活动,小组例会一般一季度一次,主要讨论村级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财务预决算情况、收支执行情况各项服务性收费情况等等。平时对于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五、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详细记录,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在有关会议决定或结果上签名,会议记录要认真整理归档。六、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应当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开展工作,及时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民主理财的质量。

村财务审批制度1、集体发生财务支出,须有合法规范的票据凭证才能审批入账。每一张报销凭证至少有一个经手人、一个证明人签字。小额支出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入账报销,并定期报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大额支出事先必须经集体研究通过,然后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签印,方可批准报销。2、各项开支的审批范围必须根据年初村财务收支预算安排的项目进行,并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非经集体研究及调整预算,不得超预算增列开支项目,不得随意突破支出限额标准。3、严格执行“管账不管钱......余下全文>>

八:国家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有哪些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于2011年11月21日由农业部、监察部以农经发〔2011〕13号印发。该《规定》共19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16日农业部、监察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农经发〔19975号)予以废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撤村后代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农村社区(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并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 第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中推选产生,其成员数依村规模和理财工作量大小确定,一般为3至5人;村干部、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五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财务计划 1.财务收支计划; 2.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3.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4.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 5.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对外投资等计划; 6.收益分配计划; 7.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 (二)各项收入 1.产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等集体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投资收入; 4.“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 5.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款项; 6.上级专项补助款项; 7.征占土地补偿款项; 8.救济扶贫款项; 9.社会捐赠款项; 10.资产处置收入; 11.其他收入。 (三)各项支出 1.集体经营支出; 2.村组(社)干部报酬; 3.报刊费支出; 4.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费支出; 5.集体公益福利支出; 6.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7.征占土地补偿支出; 8.救济扶贫专项支出; 9.社会捐赠支出; 10.其他支出。 (四)各项资产 1.现金及银行存款; 2.产品物资; 3.固定资产; 4.农业资产; 5.对外投资; 6.其他资产。 (五)各类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滩涂、水面、“四荒地”、集体建设用地等。 (六)债权债务 1.应收单位和个人欠款; 2.银行(信用社)贷款; 3.欠单位和个人款; 4.其他债权债务。 (七)收益分配 1.收益总额; 2.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 3.提取福利费数额; 4.外来投资分利数额; 5.成员分配数额; 6.其他分配数额。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逐项逐笔公开。下列事项,应当专项公开: (一)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 (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 (三)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进行专项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余下全文>>

九: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条 民政部门在城市(包括城镇,下同)举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统称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是国家福利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二条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的人员是:城市中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精神病人。

第三条 对各类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具体工作方针:

(一)对老人是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

(二)对健全儿童是养、教并重;对残缺、呆傻儿童是养、治、教相结合;

(三)对精神病人是养、治结合,并且根据不同对象进行药物、文娱、劳动和教育的综合治疗。

第四条 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开展适当的文娱活动,组织力所能及的劳动,以丰富生活内容和增进身心健康。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和充实福利设施。

收养人员的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市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确定。

第五条 卫生医护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认真做好个人、环境和饮食卫生。及时治疗收养人员的疾病,按照不同病情实行分级护理。精心照顾不能自理生活的老、残和婴幼儿童。

第六条 对收养人员要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社会公德和时事政策教育,使他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法纪和院内规章制度。

第七条 建立收养人员的档案。制订收养人员守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表扬好人好事。

第八条 对收养的儿童,凡是有家长的,可以准予领回。入院半年后无父母认领的儿童,准许无子女的公民领养。

第九条 收养人员死亡后的遗产、遗物由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管,用于本单位的福利事业。

第十条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要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严格财务制度,遵守财政纪律,加强经费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第十一条 建立有收养人员参加的民主管理组织。其任务是:在院部的领导下,协助管理好伙食、卫生、学习、文娱、治保、生产等事宜;反映收养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对院的工作提出批评或者建议。

第十二条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要本着精简和加强第一线的原则确定。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遵守党纪国法,密切联系群众,克己奉公,不搞特殊化,成为办好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带头人。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任务与要求,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倡文明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活动。

第十五条 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社会主义法纪和《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全心全意为收养人员服务。不准侮辱、打骂收养人员;不准索取收养人员的财物;不准多吃多占和克扣收养人员的生活物资;不准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不准压制民主,打击报复;不准让收养人员给职工干私活。

第十七条 有计划地举办业务、技术训练班,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干部、职工和医护、技术人员分别进行考核、晋升,评定职称。

第十八条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实行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第十九条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领导,做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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