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期限

一:国家营改增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时候

原定计划是2015年完成营改增改革,但由于涉及面广,难度大,未完成;

今年,也就是2016年,一定完成营改增改革,改革完成后,营业税将告别中国税务舞台。

PS:2016年5月1日起,所有尚未实施增值税的行业都将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

二:营改增时间

5.1号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1]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有哪些?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四:营改增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啊?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营改增第一个试点在上海,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其次是北京等8个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根据通知,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北京市为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具体营改增进一步实施进程如下: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

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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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营改增什么时间执行开始执行

5月1日

六:营改增营业税发票可开具到什么时候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以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会商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已经在国税机关领取了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不能再使用原来的营业税发票。

七:请问什么时候开始营改增的??

第一个是上海首先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其次是北京等8个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供、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根据通知,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北京市为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

八:营改增发票使用有效期吗

验旧前都可以用。

九:“营改增”后地税发票使用期限多久

crestv您好,地税要转成国税的,另外各地的使用期限是不同的,比如上海是到8月31,总之您这边尽快到国税办理为好,或者咨询所属税局了解。

十: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有没有时间限制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是180天,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抵扣时间也是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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