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意义是什么?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意义是什么

A 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B 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C 是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解析: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07年12月版第 30 页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会计人员应尽的职责,也是做好会计工作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一是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在持续经营的会计期间,会计工作是不间断进行的,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的必要措施。   第二,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而出现的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的现象。在会计人员更换时,如果不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或交接不清,不仅会造成账目不清、财务混乱、财产丢失等,也会给不法分子在经济上混水摸鱼以可乘之机。   第三,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工作责任的一项有效措施。在会计工作交接过程中,按规定要进行认真的账目核对、财产清点等工作。因此,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不仅有利于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同时也便于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的责任。

二:简述会计工作交接责任

会计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三:会计工作交接前需要准备的工作是什么?

冒昧的问一句,是“不是会计工作交接前需要准备的工作抚”吧,其他三项都是交接前必须准备好的东西啊O(∩_∩)O~

四:会计工作交接都要交接什么内容?

1.首先要先查现金账。2.查记账凭证3.查未记账的发票账,4.接收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等相关的凭证。5.收其他的日记账、固定资产账等6.写交接单。

五:会计交接工作流程

在会计岗位交接过程中,应注意:

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六:会计交接需要注意些什么?

以前的帐当然要查了,会计资料是连贯性的,以前的不对以后肯定不好做了.

根据个人经验,说说交接注意的问题.

1.各种资料要核对清楚,比如以前各期的报表,凭证,发票,帐本等是否都在以及电子文档的存放路径.列个清单双方签字明川责任。

2.如果时间充足,要核对其会计资料的准确性,比如账账是否相符,报表的数据是否异常(简单的说看一下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情:应收款项多少,货币资金多少,存货多少,固定资产多少,资产负债率多少.一般来讲如果资料可信的话,负债太高,存货积压过多或应收款项帐龄过长,说明公司管理有一定问题,在以后工作中会很郁闷的)

3.如果对财务管理有一定了解的话,可以分析一下公司的运营,盈利等指标,这里就不多说,可以参考一下相关教材.还是那句话如果比率异常的话,以后的工作难做,看你自己了,呵呵大家都知道现在工作难找。

总的来说交接就是从前一任把资料接过来,林林总总做个表签字确认,上面列的就要查清楚,如果没有责任也不在你。

出口退税其实并不难,做几次就会了,至于年检验资(公司成立多久了还要验资?)一般相关单位会告诉你要怎么做,不懂就问嘛,我刚参加工作时也是问过来的,就直接问相关单位好了。

09年的帐不在,这个问题比较严重,一个是你若要查以前的帐就无从查起了,另一个万一税务局查帐拿什么来查,这个问题应该要前一任做好再走,实在有困难向领导说明情况,让领导决定吧,领导同意放人走就他负责罗。

会计是一个系统的学科,不可能一下说的很透彻,只能在实践中慢慢学习了,祝你好运。

七:请问会计交接工作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亥。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八:会计工作交接的移交内容包括哪些

(1)出纳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出纳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现金(现钞、金银珠宝及其他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债券、股票、商业汇票、股权证书等)。

(3)支票簿;发票(空白发票、已用或作废发票存根联及作废发票其他联等);收款收据(空白收据、已用或作废收据存根联及作废收据其他联等)。

(4)印章(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印章和印鉴卡片以及“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业务印鉴)。

(5)会计文件;会计用品;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以及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合同、协议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工作交接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会计软件及与会计软件有关的密码或口令;存储会计数据的介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

(2)有关电算化的其他资料、实物等。对出纳账簿等会计档案的交接,除了将当年档案移交外,如有以前年度尚未销毁的会计档案也应全部移交。对需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或在移交说明书上详细说明。

九:会计交接怎么进行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如下:(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⑤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2)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3)专人负责监交。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十: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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