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的历史沿革

一:交通运输部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同年,交通部成立公安局,做为公安部派驻机构,负责交通系统的公安保卫工作。1953年初公安部成立第10局(即交通保卫局),统一领导全国铁道、公路、航运、邮电系统的公安保卫工作。1959年3月19日,国务院同意公安部组织机构设置,其中第十局即是交通保卫局。1964年1月17日,国务院同意公安部组织机构设置,其中第十局为交通保卫局。1966年起,交通公安工作在文革中被摧残瘫痪。1970年7月交通部与铁道部、邮政部合并。1971年经交通部、公安部报请国务院批准,于当年8月17日成立交通部公安局,负责铁道、公路、航运、邮电系统的公安保卫工作。1975年1月,交通部与铁道部、邮电部分置。交通部公安局继续负责交通公路、航运、水运的公安保卫工作。1979年7月10日,公安部发出《关于公安部各业务局系列及起用新印章的通知》。通知中称:“经中央批准……其他业务局序列重新编排如下……第十四局,交通部公安局……。”1983年9月10日,国务院同意公安部机构编制的请示。公安部下设的第十四局即是交通部公安局。1989年3月5日,公安部发出《关于印发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为便于工作,公安部各局、司重新编排序,交通部公安局仍为第十四局。1994年2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29号)。“内设机构……(十三)公安局:管理和指导交通系统的公安工作,负责部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1998年6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67号)。“主要职责……(十)管理和指导港口、航运公安工作……”“内设机构……(十)公安局:管理和指导港口、航运公安工作。公安局由交通部、公安部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部为主……”

二:公安学的历史发展

中国人民公安保卫工作的历史,始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从那时起即有了关于公安保卫工作专业学习的教育训练读本,实际已被当作一项专门学问对待了。在苏区根据地出版的《审讯术》一书,即是一本公安学的专门著作。抗日战争以后,印行了不少公安保卫教育训练读物。1942年在延安正式出版了谭政文著的《审讯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党政领导人的著述和政法工作文件中有许多关于公安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阐释,对公安学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建国以后中央和地方公安院校成立不久就编写了大量有关侦察、保卫、治安、预审、警卫、劳改等方面的教材,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公安专业著作系列。它们标志着我国公安学的某些专业知识已开始走上了科学发展的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安教育和公安科学研究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84年7月,公安部成产了公安教材编

三:公安县的历史沿革

公安,昔称七省孔道,最早叫“梅园”。早在公元前202年(汉高祖五年),即建孱陵县(公安县的前身)。县域凭临长江天堑之险,又当南北皇华驿道(现为207国道)要冲。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至209年,刘备领荆州牧,扎营油江口,取“左公安营扎寨”之意,改孱陵为公安,图谋霸业。公安县名始于这时。219年,孙权趁刘备进川之时,进而亲驻公安夺回了荆州,又复县名为孱陵。280年,分孱陵立江安县,县邑设二圣洲;548年,改江安县为公安县;589年,将孱陵县和永安县并入公安,改名公安镇属荆州总管府南郡;742年,公安属荆南节度使管辖;925年,荆南节度使高季兴割据荆、归、峡三州,称南平王,国都设江陵,公安为南平国属县;北宋初年,公安属荆州湖北路江陵府,后又名为荆南府;1130年,公安县升为公安军,置镇抚使;1135年,撤销公安军,恢复公安县建置,属荆南府,1364年,公安属湖广行省荆州府;1376年,公安属湖广布政司为第二县;1912年,公安属湖北省荆南道;1932 年,公安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1949年7 月公安解放,属荆州专员公署领导;1968年,公安属荆州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1978年,公安属荆州地区行政公署领导,1995年,公安属荆沙市人民政府领导;1997年,公安县属荆州市人民政府领导至今。首建孱陵县时,县城设在柴林街,又名孱陵街,280年,县城设二圣州,南北朝末年,二圣洲被江水冲毁,县城迁至油江口,取名梅园,并砌砖石城墙。“周围三里有奇”,城门四座,上有城楼,东为蒙城门,西为孱陵门,南为崇明门,北为大昕门;1628年,梅园失火,焚烧一昼夜,致使城内外官署、民间、祠庙、城楼焚毁,烧死700多人。公安藉御史毛羽健向朝延上疏,请求迁城椒园,建土成一座,城门四座;1634年,李自成农民起义军迫近荆州,公安籍锦衣卫掌卫事都督同知邹之有向朝庭上疏惊呼“时流贼遍满”,“足为寒心”,请求迁城于祝家岗,1643年李自成农民起义军将新城全部烧毁,县城复迁椒园;1648年,县城迁斗湖堤,只建官署,未筑城墙,1651年县城迁祝家岗,复建官署城门,1717年县城重加修建,“周围计五里三分”,四门建有城楼;1873年,松滋江堤溃口,洪水浸及公安,县城被水冲毁后即迁唐家岗,越明年筑土城,“城周围五百五十丈”,四座城门建有城楼,东为朝阳门,西为宝城门,南为文星门,北为迎恩门;辛亥革命后,民国县署仍设城内;1926年改名为县政府,驻地未变;1938年11月11日,日本侵华飞机9架首次轰炸南平,县署城墙全部摧毁,县政府迁驻狮子口;1943年3月迁王家厂,6月迁支苏堡;1944年1月迁驻申津渡;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10月县政府迁回南平;1949年7月公安县解放,县人民政府驻地南平;1952年新设荆江县,人民政府驻斗湖堤;1955年公安县与荆江县合并,人民政府迁驻斗湖堤。星移斗转,历史步入新的世纪,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县政府开辟了孱陵新区,扩建县城,一座新型现代化中等城市初见雏形,新的公安县城必将以新的雄姿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先锋象征,屹立在荆江南岸。

四:成都市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1950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1955年改为成都市公安局至今。

五: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根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是什么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这是我国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国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三大革命法宝之一。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六:哈尔滨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1945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东北局派钟子云等到哈尔滨市成立滨江地区工作委员会,并亲自领导接管公安局的准备工作,24日,派周维斌等接管哈尔滨市公安局,周为公安局长,张晓岩、刘世范为分局长。11月,中央派来的延安干部大队到哈尔滨市后,中共哈尔滨市委派王文科为公安局副局长,马亮为秘书长,白光为司法科长。之后,又派20余名干部进入哈尔滨市公安局,并组建两支武装警察队:一是特别警察队100余人(因成份复杂,在同年11月30日撤离哈市时解散),一是公安大队100余人(撤离哈市时编入主力部队)。苏联政府按照《雅尔塔协定》,于1945年11月17日,苏联驻哈红军司令部通知中共军政机构退出哈尔滨市。在这种形势下,中共哈尔滨市委决定周维斌等人撤出市公安局,同年12月12日周宣布辞职后,由无党派人士全广江(曾任伪肇东县协和会理事长)任公安局长。马亮仍留公安局任督察长,继续留在公安局从事地下工作。1946年4月28日,东北民主联军第二次解放哈尔滨市,5月3日,哈尔滨市政府成立。5月30日,在国民党哈尔滨市警察局的基础上,建立哈尔滨市政府公安局,局长周维斌,副局长陈泊。下设督察处、秘书室、警务科(内设交通股)、治安科、司法科、外事科、侦缉大队、消防警察总队、警察训练所。辖东傅家、西傅家、道里、新阳、顾乡、南岗、马家、太平、香坊、松浦等10个警务分局(后改称公安分局),辖89个派出所。各分局内设秘书、警务、外勤、治安、司法、行政、总务、外事股,交通驻在所和公安队警备班。为了彻底改造旧警察机构,建立新型的人民公安机关,同年6月21日,对部分机构进行调整。警务科改为总务科,治安科改为行政科,侦缉大队改为侦缉队(隶属司法科)、消防总队改为消防大队,警察训练所改为公安干部训练所(同年9月改为公安干部学校)。此后,又设置研究室、《公安报》编辑部、供给部、司法大队(隶属司法科)、公安大队(1947年撤销)。8月,撤销督察处,将研究室和总务科并到秘书室,恢复治安科,撤销外事科,外侨管理工作划归市政府外事科统一管理。11月18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改为哈尔滨特别市公安局,仍由东北行政委员会直接领导。局长周维斌,副局长陈泊。 1947年1月4日,哈尔滨特别市公安局改称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公安局,7月3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公安局改为哈尔滨特别市公安总局,总局长陈龙,副总局长黄华青、黄耕夫。设秘书室、治安科、司法科、公安干部学校、游民教养院、消防大队、执法大队等,后又增设社会调查科。市政府外事科撤销后,11月,又成立外侨科。1948年5月,总局增设干部科,恢复总务科。7月,增设北傅家分局。8月,撤销执法大队,成立公安总队。11月2日,黄华清任总局长,黄耕夫任副总局长。是月14日,哈尔滨特别市公安总局改称哈尔滨特别市公安局。15日,市局直属的科级升格为处级建制。局内设秘书处、治安处、行政处、公安干部学校、消防大队、公安总队、游民教养院等。1949年3月5日,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取消特别市中的“特别”称谓的决定,哈尔滨特别市公安局改为哈尔滨市公安局。同年4月21日,又改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安局。5月中旬,哈尔滨由东北行政委员会直辖市改为松江省辖市。6月,王化成任局长。全市共有干警2 428人。

七:深圳市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1979年,在原宝安县公安局的基础上成立深圳市公安局。此后10年间,随着深圳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渐发展壮大,从一个处级局升格为副厅级局。1990年7月,设立福田、罗湖、南山三个公安分局。1992年,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龙岗区,分别成立宝安、龙岗公安分局。1998年,设立盐田区,沙头角公安分局更名为盐田公安分局。

八:佛山市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1983年5月19日,广东省编制委员会批准佛山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实行市管县新体制。佛山市公安局(小市)与佛山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合并,称佛山市公安局,于1983年6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

九:铁路公安的历史沿革

民国成立后,为解决铁路警务人员缺乏问题,铁路主管机关交通部于1913年特设“铁路巡警教练所”。同年9月经内政部提交国务会议决议并以大总统教令公布铁路警察服装、臂章制式。此后,在一些铁路局及重要车站和区段陆续设立警察所、警察段、护路队等组织。1920年交通部颁布京奉、京汉、京绥等路警务处编制规则,各铁路局陆续设立警务处。1923年5月,津浦路临城、沙沟间发生盗匪劫车掳走中外旅客300余人的案件之后, 当局迫于外国使团的压力,经国务会议决定,交通部于同年9月成立铁路警备事务处,由交通部次长孙多钛兼任处长。同年11月国务院成立督办铁路警备事宜处,并由陆军拨调两个旅归其指挥;12月将交通部铁路警备事务处改为路警总局。1925年1月交通部饬令各路将警察处改为警务处。此后,又陆续建立了一些制度,力图整顿,但因当时南北交战,未能改变铁路警政的紊乱状态。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28年6月交通部令将铁路警务处一律裁改为警务课,隶属于路局总务处。同年11月成立铁道部。1932年5月,经行政院核准,铁道部成立路警管理局,掌理全国铁路警察事宜,管辖各路警务机关。同年7月将各局之警务课、警务处统一改组为警察署。1936年1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以铁路警察关系国防、军运,至为重要,为确保铁路交通安全,将铁甲车队划归路警统辖,并将路警管理局改为铁道部铁道队警总局,仍隶属铁道部,同时受军事委员会指挥。1938年1月铁道部并入交通部,铁道队警总局改为交通部队警总局,统辖铁道、交通、航路队警,兼为军委会交通警备司令部。这时抗战已经开始,铁路警察系统在日本侵略者的铁蹄之下,和铁路一样支离破碎。从1940年起,仅存铁路的警防指挥,为戴笠领导的军委会水陆交通统一巡检处所取代。1937年日寇侵占华北后,先由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派员接收铁路,后于1939年4月,与华北临时政府“合办”成立了华北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随之,日本侵略者打着受临时政府委托执行铁路警察权的幌子,在华北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警务局,综理铁路警务事宜。抗日战争胜利后,经行政院会议决议,交通部1946年4月重新成立了交通警察总局,统辖铁路、公路、水路、航路警察组织及警务事宜。翌年,随着国民党恢复对东北三省的统治,又成立了第二交通警总局,管理东北铁路警察组织及警务事宜。 新中国的铁路警察始建于东北。1947年黑龙江解放后,即在哈尔滨成立了东北铁路公安处。1948年东北三省解放,又成立了东北铁路公安局,统管东北铁路公安保卫工作。1949年随着中央政府铁道部的成立,即成立了铁道部公安局,作为公安部的派出机关,负责领导全国铁路公安保卫工作。1953年初公安部成立第十局即交通保卫局,统一领导全国铁道、公路、航运、邮电系统的公安保卫工作。1954年秋,铁道部公安局并入公安部十局,直到1966年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摧残瘫痪。1970年 7月铁道部与交通部合并。1971年由于铁路治安混乱,经交通部、公安部报请国务院批准,于当年8月17日成立交通部公安局,并着手恢复铁路公安工作。1975年国务院决定恢复铁道部,随即成立了铁道部公安局,同时由公安部重新纳入业务局序列,仍为第十局,在铁道、公安两部领导下负责全国铁道公安保卫工作。2009年9月,铁路公安系统的转制考试已经完成,转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将划由公安部直属管理。转制的过渡期将有3年,期间公安部和铁道部共管,3年后则完全由公安部主管,铁路公安对外称“公安部十局”。 在铁路试办巡警的十几年间,当时的中国尚未建立警察制度,且建成通车的铁路只有唐津一段,无论护勇、巡夫、弹压还是巡警,都处于随需要而设、谁设谁管......余下全文>>

十: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历史沿革

学校创建于1949年6月,其前身是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同时成立的上海市警务学校。1955年,更名为上海市公安学校,主要开展各类短期培训和中专教育。1983年11月,改建为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列入高校建制,主要开展专科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1992年4月,易名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96年,学校与当时的上海市第一、第二人民警察学校实行“三校合并”;同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全国省属公安院校中率先试办本科教育。2000年,市局党委从上海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作出停办本科教育、保持专科规格、改革办学模式、强化民警培训的决策。2002年,学校在全国公安院校乃至普通高校中首创了全日制第二专科教育,开辟了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办学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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