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的原则

一:风险管理原则的风险管理原则

风险管理五大原则:

一、强调事前管理。

二、数量化佐证以衡量风险程度。

三、预设最坏的情境。

四、模拟评估。

五、弹性化调整。

风险管理概念:

风险管理的定义为,当企业面临市场开放、法规解禁、产品创新,均使变化波动程度提高,连带增加经营的风险性。良好的风险管理有助于降低决策错误之几率、避免损失之可能、相对提高企业本身之附加价值。

风险管理是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与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收获最大的安全保障。

风险管理含义的具体内容包括:

1.风险管理的对象是风险。

2.风险管理的主体可以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个人、家庭、组织(包括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

3.风险管理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评估风险管理效果等。

4.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收获最大的安全保障。

5.风险管理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并成为了一门新兴学科。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原则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的原则有哪些?

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的原则:

1、科学性。2、系统性;3、综合性;4、适应性。

这里有相关的知识点bbs.tianya.cn/post-395-125347-1.shtml

四: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基本原则

(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五:在MSA中风险评估法分析判定的原则是什么?

MSA中风险评估法分析判定的原则是

要分小组测量

要记录真实数据

而不是瞎编

很多公司为了编出好的重复性与再现性,都是一味的编写

六: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所谓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原则,简而言之,是根据风险状况及程度配置反洗钱资源。简单地说就是“将最多的反洗钱合规资源投入到洗钱风险大的业务领域”。其中包含对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两个层面的要求。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在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原则下,应当审视哪些区域或领域更具洗钱威胁,分析哪些产品或服务类型存在薄弱环节,识别哪些客户洗钱概率更大,要求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对风险和危害程度的判断,灵活地选择实施与风险程度相应的反洗钱措施。对于反洗钱监管部门而言,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原则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有深入和完整的了解,对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洗钱威胁有全面的认识;能够运用合理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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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并将评估认为存在较高风险的金融机构确定为监管资源分配中需要优先考虑的部分;制定和优化制度措施,提示其他金融机构风险,防范风险的蔓延。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应通过上述措施,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以有限的资源实现洗钱危害最小化的目标。当前,随着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发展,对反洗钱的监管工作已逐渐突破传统的以规则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从而转入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理念。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理念逐渐成为反洗钱领域的共识。

由于我国反洗钱工作开展时间不长,从现实情况看,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制度仍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地方。当前我国反洗钱工作流程以可疑信息的发现、报告、分析、移送和侦查为主线。我国于2004年建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建立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响应。目前,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控系统已实现了部分大额和可疑交易的自动采集,但还有部分可疑交易,需要进行人工识别。然而,基层金融机构多由一两位临柜人员办理日常业务,可疑交易识别操作难度较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20万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必须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根据我国现行的现金管理制度,开户银行需要对大额现金支付报送人民银行现金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两种制度标准不一、管理部门不一,重复的报送加大了工作量,也造成了信息的冗余。同时,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经验不足、认识程度有待提高。从我国金融机构实际情况看,由于我国全面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时间不长,与国外金融机构相比,我国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经验不足;存在金融机构注重业务发展的速度和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 对反洗钱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金融机构往往以业务发展为中心,忽视对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如存在没有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部署,反洗钱宣传工作落实也不够到位等问题。宏观上看,开展反洗钱活动对于稳定金融有着重要的意义,但从微观层面来说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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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成本。因此,作为理性经济人的金融机构对反洗钱是缺乏动力的。在这样的反向激励机制下,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是被动的。因此,应及时建立反洗钱工作的正向激励机制,设立反洗钱工作的效果评价制度和奖励基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从经济上补偿和精神上奖励,使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

反洗钱是人民银行承担的一项公共社会职责,这项职责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打击犯罪、维护金融秩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市场经济逐渐发达的中国,洗钱犯罪对于经济的破坏作用将越来越明显。未来几年将是中国反洗钱工作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检验和完善我国反洗钱制度的重要时期。在分析国际国内反洗钱形势,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反洗钱战略。具体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风险为本的内部制度体系建设

对于金融行业而言,管理层应从思想上......余下全文>>

七:施工方案中风险评估对风险高低评估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风险评估是群决策,而且一定有评估的依据,即风险准则。每一个施工项目或者独特的环境要求有不一样的风险准则,风险准则可以来源于法律法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或者历史数据,或者来自可以验证的经验等等。环境的比如有ISO14000,还有QHSE的相关要求等,都可以借鉴为风险准则。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要建立对风险的深入了解,以辅助决策。评估准则影响程度一定是和项目的目标有具体关系,同样的风险在不同时间和场所的风险评价等级会有所不同。举个例子,比如施工中遇到隧道穿越,那地质条件就要列入详细评估的条件,比如松散岩架容易有渗水、垮塌的风险,而且作业一定要采取相应加固措施,这就直接影响项目进度和成本时间等关键因素,作业难度和风险就大大增加。

八:人民银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执行《指引》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金融机构工作安排

金融机构可按照《指引》所确定的自主管理原则,决定是否执行《指引》。

(一)决定全部或部分执行《指引》规定的金融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1.在2013年3月15日前制定执行《指引》的工作方案,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对该金融机构实施反洗钱监管的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2.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指引》要求,制定或修改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以下统称新内控制度),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3.在2015年1月1日前实施新内控制度,按照《指引》要求,启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以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工作。

4.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新内控制度实施前已与本机构建立业务关系客户的风险等级的重新确认工作。工作量特别大的金融机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适当延长工作期限。

(二)决定不执行《指引》的金融机构应在2013年9月15日前完成评估论证工作,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书面报告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金融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或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馈异议的,可不再执行本通知要求。

二、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工作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收到金融机构提交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报告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金融机构反馈。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执行符合《指引》要求的新内控制度以及按自主管理原则确立的其他反洗钱措施情况,作为反洗钱监管重点。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总部注册地在辖区内的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外资银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

附件: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1月5日

附件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 总则

一、基本原则

(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余下全文>>

九:互联网风险评估策略和手段有哪些

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一)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二)企业应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三)企业应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应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十:风险管理与风险评价区别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简称农发行,下同)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发行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农发行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 贷款风险管理原则。农发行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农发行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

(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和历史成因分类管理;

(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四)坚持把封闭管理措施纳入风险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发行(含农发行业务代理机构)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总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贷款风险划分

第五条 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银行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银行可能遭受资金损失。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农发行贷款业务实际,农发行的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农发行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 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农发行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银行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农发行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超越权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第三章 贷款风险预测

第九条 贷款风险预测。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贷款风险预测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 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利息补贴和挂账贷款本金消化资金的到位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 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识别和预测。

(一)定性分析预测。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内部各有关因素以及与借款人贷款偿还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和现象的不确定性分析,预测贷款风险。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对借款人法人代表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信誉程度和发展前景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济政策、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或诉讼、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的分析。

(二)定量分析预测。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和经......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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