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文:永恒的——600字左右
永恒的美丽
时间的缝隙里,花开花 落,春去夏来,改变的是岁月,不变的是大自然永恒的美丽!
盈盈月光,我掬一捧最清的;点点繁星,我摘一颗最亮的;落落余晖,我撷一缕最艳的;灼灼红叶,我拾一片最热的……天地万物,在时间的缝隙里轮回着。千年时光,装饰不了她们的容颜;万古风尘,湮没不了她们的美丽。
神奇的大自然,一幅永恒的画,演绎着永恒的美丽!
春,是大自然钟爱的女儿,是人们梦中的期盼,是画家、诗人、作家的知己。哪里都曾洒下她的汗水,哪里都有她的足迹。画家的油彩里,她是姹紫嫣红的,因为一枝红杏出墙来;诗人的笔下,她是生机勃勃的,因为满园春色关不住 ;作家的眼里,她是希望的化身,因为“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冰消雪融,花儿含苞欲放,蜂忙蝶舞。春,有浓墨重彩,有轻描淡写,有款款柔情,有勃勃生机!
菊,是秋的圣女,是大自然的“小精灵”。她,不与百花争艳,宁可守荒坡一隅。百花凋零秋风萧瑟时,她才抖一抖身子,满山遍野尽芳踪。朝望日,夜伴露,悠然自得。她的与世无争,更博得了五柳 先生的青睐,于是便留下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千古绝唱。大雁归去时,菊香胜秋晖……谁能说这不是菊的美,不是大自然的神奇呢?
星,夜的眼,大自然璀璨的宝石。遥望星河,千年眷恋,悠悠情思,牛郎织女的故事在星河里上演。千年遐思,魂牵梦绕,星星留给我们无限的思索,留下了一串长长的问号……这难道不是星星的魅力,大自然的美丽神奇吗?
日月星辰,斗转星移,不变的是永恒!
春夏秋冬,梅兰竹菊,不变的是美丽!
时间的缝隙里,花开花落,春去夏来,改变的是岁月,不变的是大自然永恒的美丽!
《永恒的美丽》
我很爱听音乐,尤其欣赏贝多芬所创作的曲子。《月光曲》柔和、细腻,仿佛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洒满了月光的海边上,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安详。而我最喜欢的还是贝多芬的另一首充满激情的曲子——《命运》。它的旋律振奋人心,充满力量,一个个铿锵有力的音符时刻萦绕在人们身边。据说,贝多芬在创作这首曲子时,还有一段感人的小故事:
当时,贝多芬已经耳聋,耳聋对一个音乐创作家来说是最强劲的敌人,对于喜爱音乐的他,内心充满了痛苦、无奈和悲怆,但同时更有一种坚韧与不屈。他无法试听自己创作的旋律,更不能用听来区分每个音符所包涵的情感,这一切都只能在他的脑海中进行,在他心中而抗争。
一次,贝多芬在家里练琴,楼下的邻居突然感觉到屋顶上有水漏下来,他们以为是贝多芬家的水龙头没关好,便上楼去提醒贝多芬。穿过虚掩的门,邻居走进去一看,见贝多芬正在忘我的进行创作,因为手都弹肿了,他就把水浸在冰水里,等消肿后再接着弹——地上的水就是这样产生的。邻居看了,深深地被他坚强的毅力所折服。于是,便悄然而去。
贝多芬凭借着一颗坚强、执着的心,在巨作《命运》诞生后,许多人因为他是个聋子而瞧不起他,甚至还讽刺他所作的曲子,可贝多芬不在乎这些名利,依然我行我素,最终,《命运》以强健的旋律,振奋人心的震撼力让交响乐界哗然,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并且并肯定这个耳聋的音乐家。
这,只是贝多芬创作生涯中一个小故事,他超凡的行为曾一度被人称作“疯子”……透过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他对创作职业的热爱与执着,他能够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中坚持音乐创作,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让人叹服。
贝......余下全文>>
二:永恒的瞬间,永远的感动作文
思维火花迸射的一瞬间,牛顿的万有引力从天而降;感动于美丽自然的一瞬间,“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样的佳句脱口而出;亲人间真情流露的一瞬间,此时无声胜有声。伟大的历史时刻往往被定格于一瞬间,于是,一瞬间成为了永恒。瞬间何以能够成为永恒到底是什么成就了这一永恒蓝天白云,碧草茵茵,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参赛选手全神贯注,网球在优美的弧线中你来我往,场下观众热烈地加油呐喊,这像任何一场普通的比赛一样,激烈而和谐。然而这时,一只小鸟的闯入实在是太突然了,所有的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正在空中急速飞行的网球恰巧撞上了这只可怜的小鸟,鸟儿挣扎几下,掉在了地上,时间好像凝固了。人们愣住了。只见击中小鸟的运动员迅速扔下球拍,跑向小鸟,俯身跪下,他是在表示他的忏悔啊!我想在他奔向小鸟的一瞬间,心中一定充满了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如果不是本性中的这种真善美,是不会有如此令人感动的举动发生的。而正是这种真善美,足以铸造永恒。瞬间的举动所表达出的内容,决不仅仅是这一瞬间的喜怒哀乐。很多事情发生在看似毫无征兆的瞬间,其实这样的一瞬间,最能表现出一个人最没有遮掩的本性。如若这本性是高尚而伟大的,则流芳百世;如若是自私而卑鄙的,则遗臭万年。我仿佛又看到了那蒙古铁骑下风雨飘摇的山河。文天祥被捕入狱,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他坚定地说:“我有四个愿望,一是斩首,二是剐,三是煮,四是腰斩。”这短短的一席话,从文天祥的口中瞬间说出,看似不假思索,其实其中饱含了他对国家的忠诚与热爱,对敌人的轻视与仇恨。他的赤胆忠心让元军将领目瞪口呆,更让历史永远铭记。世上的贪官污吏总是不少。一个正直清白的人,怎么就走上了这样一条黑暗的不归路呢或许仅仅是因为自己一瞬间为利益而心动,一念之间,断送了美好前程。当然,这与其内心的自私与狭隘是分不开的。所以事发于瞬间,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由此,我想可以回答开头的那个问题。瞬间之所以成为永恒,是因为瞬间所发生的事情,代表了一个人灵魂深处的种种东西,或美好或丑陋。当它们是美好的,这一瞬间就会像钻石一样散发出永恒的璀璨的光芒。至于丑陋的,历史也会如实地记录下来,警醒着后来的人们,千万不要重蹈覆辙。
三:经典永恒作文八百字
书桌上放着精装的书本。最上面的墨绿色封皮上,烫金字在闪闪发光。抽出一本,随意地翻着,一不小心,书页的一角便折损了。
这种东西,还能用多久呢?轻易便能损坏,即使小心保存也会腐化,所记录的东西虽能永久地保存,但无法更新。书本形式的滞后与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似乎有些格格不入。
它也终将被人们所遗忘,被时代淘汰出局吗?
四季干涸的都市,在空荡荡的街角处,童年向我摆摆手,便转身离去,只残留支离的片段,让我不至遗忘。时间飞驰,所有的长久在时间看来不过是过眼云烟,但经典是永恒,凌驾于流逝的时间之上。经典就是在一次次的掀动中留存下的,如同在岁月中屹立不倒的石材建筑,经历风雨,风采依旧。
书本,是经典的一种。
我偏爱那种厚重的书籍。有质感的深色封皮,典雅的烫金书名,只要看着它就会被它那种由内散发开的深邃深深吸引,在它面前,经历从未有过的体验。你会因它感动而落泪,随它微笑而雀跃。世上大概不会再有第二种载体,能和文字完美融合,以最优雅的姿态呈现在世人面前,含蓄却又遮掩不住美感。
经典又是最美也最容易被忽略的。
有多少人已忘记儿时枕边的薄皮童话书,有多少人还记得第一次被书中故事所感动时的投入?被许多人记起又被许多人遗忘,书本在最不经意的时候悄悄走进你的生活又悄然离开,但那份经典的美感是不曾离去的,怎么会有人舍得抛下书本呢?
越来越多的人遗忘了文字在指尖的质感,当顺着纸的纹脉轻轻滑下,有些粗糙又亲密令人回味的感觉。作为顺应时代的产物,网络读书方便快捷,随时都可以阅读到新的文章,它以这个社会变化的速度革新着文字内容———旧的离去,新的又粉墨登场。
网络阅读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但它太像方便食品,快、方便,但却没有铅字的那种厚重。
你可以不用担心死机,也不用理会停电,你甚至只需要拥有一根燃烧着的蜡烛就可以领略书中的奇幻世界。你有什么理由漠视如此朴素、亲切又简约的书本呢?
至少,网络是无法为你保存当年那片绯红的枫树叶的,而书本可以以恒久不变的姿态,为你留存你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