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安全职责规范

一:国家电网安质〔2014〕1528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详细文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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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什么背景下编制国家电网安全职责规范

国家电网安全职责规范在以下背景下编制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是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变化的需要,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制定的规范。包括总则、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车间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班组长的安全职责、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附则。旨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安全生产。

三:《国家电网安全责任规范》中,配电岗位生产职责有哪些?落实措施有哪些?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中,配电班组员工的职责如下:(落实措施在这里面是不作具体规定的)

第三十一条 班组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专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开展设备改造和技术创新,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二)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履行工作安全责任,互相关心工作安全,不违章作业。

(三)接受工作任务,应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作业环境,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安全确认手续;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并规范开展作业活动。

(四)保证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工器具的安全整洁,不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操作机械和设备,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六)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内容

一、查综合安全管理 1. 查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落实。 要点:主要领导安全职责履行及安全工作到位情况,分管领导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原则,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 查安委会、安全生产分析会召开情况。 要点:主要领导是否亲自主持会议,会议记录是否完整,工作安排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3. 查安全性评价开展情况。 要点:是否按周期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否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落实。 4. 查"两措"计划。 要点:"两措"计划编制、执行情况,是否做到项目、期限、责任、资金"四落实"。 5. 查生产工区(车间)、班组搞经营创收问题整改。 要点:国家电网安监[2007]285号文件执行情况。 6. 查各级人员(含劳务用工)岗位安全培训情况。 要点: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7. 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管理。 要点:是否按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审批、公布等程序。 8. 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要点:带电作业、起重、焊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 查安全设施和安全工器具管理。 要点:安全设施和安全工器具采购、试验、使用、保管、配置等是否符合规定。 10. 查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 要点: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实施细则,是否严格执行解锁操作规定。 11. 查班组安全日活动。 要点:活动内容是否有针对性,记录是否齐全,班组成员对活动内容是否掌握。 12. 查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要点:查管理违章,是否存在制度不全、制度不符合实际、制度不认真执行、违章指挥等现象;查行为违章,针对典型违章行为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是否严格落实;查装置违章,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 13. 查"两票三制"。 要点: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定期检查、统计、分 析、评价、考核;是否存在无票作业、擅自扩大工作范围、不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措施等现象。 14. 查应急预案。 要点: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电网安全、人身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结合迎峰度夏(冬),组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反事故演习;是否针对台风、洪涝、覆冰、暴雪等恶劣天气,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有效实施应急处置。 15. 查安全事故统计报告。 要点:是否对今年以来本单位安全事故、障碍、异常等进行分析,提出了哪些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6. 查消防、交通安全管理。 要点:消防、交通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动火工作票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车辆状况是否良好,驾驶员管理是否到位。 二、查电网安全管理 17. 查迎峰度夏(冬)电网运行安排。 要点:是否开展电网运行方式核查,是否根据电网负荷水平、网络结构变化和重大检修等实际及时修订运行方式,重要输电断面严重故障校核计算和控制措施是否落实。 18. 查电网安全运行控制。 要点:是否严格执行调度运行规程和规定,电网旋转备用和事故备用容量是否满足要求,潮流控制极限是否满足导则标准,运行中是否存在越限情况。 19. 查电网第三道防线。 要点:低频(低压)减载实切容量是否满足要求,低频(低压)、振荡解列装置是否存在超期检验现象。 20. 查无功电压管理。 要点:无功补偿容量是否满足需要,无功补偿设备能否可靠投入,中枢点电压水平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电压过高、过低现象......余下全文>>

五: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 工作班成员安全责任有什么 ?

3.2.10.5 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弗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用电有哪些管理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五条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 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 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三)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若发生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

(五)用户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进行设计、安装、试验、检修和运行管理,以保证用电的安全。

第三章 受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第八条 本章中所称受电工程是指用户自行投资建设并与电力系统有直接电联系的电力设施工程。

第九条 新装、增容和改建的用户必须向供电企业进行申请,按规定办理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能组织施工,经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接入配电网。

第十条 接入供电企业电网的供电设计和安装委托应报供电企业认可。受用户委托进行受电工程设计和安装的单位应具备规定的等级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设 计资质证书,安装单位应具备《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用户委托的承装(修、试)单位在办理工程委托时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给 供电企业核对。

第十一条 用户办理新装申请时,涉及有新建建筑物的施工临时用电,应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证明;正式用电,应提交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

第十二条 对于住宅小区等配网规划应与城市规划相符,并报行政规划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的线路走向和供电设施位置不能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报原批准机关......余下全文>>

七:国家电网配改办职责

国家电网安全职责规范在以下背景下编制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是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变化的需要,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制定的规范。包括总则、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车间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班组长的安全职责、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附则。旨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安全生产。

八:国家电网公司的企业职责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2.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3.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4.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5.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网间协调问题,实现安全、优质和高效运行。6.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和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7.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8.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和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9.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九:如何确保配电设备安全运行 国家电网

确保配电设备安全运行,要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1.1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1.1现场勘察制度。

1.1.2工作票制度。

1.1.3工作许可制度。

1.1.4工作监护制度。

1.1.5工作间断、转移制度。

1.1.6工作终结制度。

2.1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1.1停电。

2.1.2验电。

2.1.3接地。

2.1.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十:国网配电运维的岗位职责

国网配电运维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如下:

1,对待各项操作,必须认真、严格、准确地按要求进行。

备注:熟练掌握各种设备操作方法,做好工作笔记、不清楚的操作应向主管领导请教。

2, 对待各项记录,必须认真、准确、清楚地填写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自我。

备注:认真填写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日志、每日抄表表格。

3,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自我保护,不能擅自在未征得上级领导同意和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进行冒险或危险操作

备注:工作中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当发生问题时,要及时解决,若不能及时解决,须马上报告上级领导。

备注:如发现可能引起停电的因素应立刻报告供配电管理部经理

5, 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6,节水、节电和节约物品。

7,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

备注:电力运维人员应具有主人翁精神、要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3-1.交班时间、地点

交接班地点设在SS1开闭站值班室,每天早9:00为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工作应在下一班正式上班时间前15-20分钟内进行,接班人员应按时到岗。若接班人员因故未能准时接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应向主管领导汇报,有人接班后,方可离开。

3-2.交班职责范围 交接班双方共同巡视检查主要设备,核对交班前的最后一次记录数据。 3-3.交班事项 交班人员应如实地向接班人员说明以下内容: 3-3-1. 设备运行情况;

3-3-2. 各系统的运行参数;

3-3-3. 系统能耗;

3-3-4. 当班运行中所产生的异常情况的原因及处理结果;

3-3-5. 运行中遗留的问题,需下一班次处理的事项;

3-3-6. 上级的有关指示,生产调度情况等。

3-4.交接制度

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并签字。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有关工作或在交接检查有不同意见,可当场向交班人员询问,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答或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可拒绝接班,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听候处理意见,如果接班人员没有进行认真地检查和询问了解情况而盲目地接班后,发现上一班次出现的问题,所有问题(包括事故)均应由接班者负全部责任。

3-5.交班时未处理完毕事项 交接班时间以前发生的能耗大的事件或故障未处理完不能交接班,接班人员配合,处理完后方可进行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如发现故障,双方应共同处理,待处理完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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