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农村政府扶持资金的报告怎么写
争取政府资金扶持的报告需要根据文件要求写,现有的范文只供参考,每种资金的申请报告内容要求不完全相同。我给您一个通常的范文
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与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总体思路、原则、目标等关联情况。
二、项目技术基础。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的产能规模、建设的主要内容、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
五、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与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矗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
六、项目法人基本情况。项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等。
七、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并填写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表),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九、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银行承贷证明(省分行以上)文件;
2、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保证落实文件;
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4、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经权威机构认证或出具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
5、相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
7、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文件等;
8、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9、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10、项目单位填报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关于资金安全自查自纠的报告怎么写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文案中国,专业代写各类稿件)(新财办〔2013〕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13〕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文案中国,专业代写各类稿件)。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11〕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文案中国,专业代写各类稿件)。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文案中国,专业代写各类稿件),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文案中国,专业代写各类稿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12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12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文案中国,专业代写各类稿件),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文案中国,专业代写各类稿件)。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余下全文>>
三:资产管理的行政单位
2006年5月30日 财政部令第35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第四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五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第六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第七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四)负责本级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批,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五)负责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六)对本级行政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七)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九条 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五)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六)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第十条 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有关单位应当完成所交给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向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完成情况。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单位应当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三章 资产配置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二)与行政单位履......余下全文>>
四:小妹求一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问题 应该很难吧 并且数据与实际相差很大吧。
五:资产评估的评估依据
项目评估是指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方法、参数和条例等,从项目(或企业、国民经济、社会角度出发、由贷款银行或有关机构)对拟建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生产条件、产品市场需求、工程技术、财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全面评价分析论证,进而判断其项目是否可行。企业基础资料1.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2.企业简介;3.公司章程;技术资料1.技术研发情况简介、技术研制人简介;2.专利证书及相关受理、转让、变更(合同)等法律文书及价款支付凭证;3.专利说明书;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改造方案;5.专利技术检测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技术检索资料,行业知名专家对技术的评审等;财务资料1.委托方近三年(含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2.委托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其它资料1.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2.委托方承诺书。
六:如何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相关工作做交流发言
一、充分认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要意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当前,我国正在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是现代化的要求,也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立足国内实践,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国家确定的重大经济改革任务,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政府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可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增长动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机结合,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求平等参与、公开透明,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合同办事,有利于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弘扬契约文化,体现现代国家治理理念。
(三)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完整体现政府资产负债状况的综合财务报告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从以往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这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高度一致。
二、积极稳妥做好项目示范工作
当前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首先要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明确适用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类型、采购程序、融资管理、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事宜。
(一)开展项目示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宣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理念和方法,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科学评估公共服务需求,探索运用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新建或改造一批基础设施项目。财政部将统筹考虑项目成熟度、可示范程度等因素,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以“使用者付费”为基础的项目进行示范,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炼、完善制度体系。
(二)确定示范项目范围。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三)加强示范项目指导。财政部将通过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为地方提供参考案例。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财政部将在项目论证、交易结构设计、采购和选择合作伙伴、融资安排、合同管理、运营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环节,为地方财......余下全文>>
七:广西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方法 怎么报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 (以下统称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
第四条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第五条 自治区财政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直主管部门)分别按照规定权限对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
第六条 自治区财政厅、区直主管部门对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以及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报区直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是自治区财政厅安排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参考依据,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据其办理产权变动和进行账务处理。账务处理按照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临时购置的国有资产,由主办单位在会议活动结束时按照本办法规定报批后处置。主办单位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擅自占有或者处置。
第八条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拟处置的国有资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予以处置;被设置为担保物的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处置范围和基本程序
第九条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闲置资产,报废、淘汰资产,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资产,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按资产性质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十条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按以下权限予以审批:
(一)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车辆、土地、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以及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规定限额)以上(含20万元)的国有资产,经区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 资产处置单位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或自治区财政厅认为应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由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二)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的国有资产,自治区财政厅授权区直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区直主管部门于每年六月底、十二月底分两次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结果列表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第十一条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规定限额以上的国有资产,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单位申报。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须填写《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余下全文>>
八:检察院审计材料的什么性
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 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 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瞀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增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有关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杭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 (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根据需要,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必要时,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 (七)处理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和复议。 (八)负责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九)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及时提出意见。 (十)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十二)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领导。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检察院的主要职责: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余下全文>>
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表是釆用报告式正确吗?
“村财乡管村用”是在村务公开制度建设中催生出来的一种村级财务管理模式,至2010年底,我县全面实施了由乡镇财政所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工作。实践证明,通过实施“村财乡管村用”,能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有效地堵住村级财务乱开支、乱举债漏洞,使农村不合理开支明显下降,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但由于乡镇财政所会计人员一直从事的是财政会计,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核算还不适应,个别地方也出现因会计核算出错带来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一、目前乡镇财政代理村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代理程序不严谨。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主体,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监督权。乡镇实施村财乡(镇)代理,必须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按照自愿原则,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目前,一些乡镇只是按照村财乡(镇)代理文件精神,以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但没有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很显然,这不符合委托代理程序,有行政命令和强行代理之嫌。(二)账户设置不规范。农业部、财政部有关村财乡(镇)代理相关制度己明确,乡镇代理服务中心必须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单独建账,单独开户,实行专账专户、独立核算。但调查显示,个别乡镇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账户统一开在一个账户里,把各个村作为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或者把村里的资金人为的设多个账户,分割资金账户;甚至有的乡镇将各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纳入一个存款账户。这显然是极其错误的,这不仅不利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会计核算,造成核算困难,更重要的是剥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会计核算主体的资格,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集体利益。(三)科目设置不健全。财政所会计人员担任代理会计后,他们使用的一般都是财政部门研发的会计软件。按照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为基础的财政部门软件,尽管具有全县统一和网络连接的优势,但其科目的设置却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不相符,没有一事一议资金、畜牧资产、生产(劳务)成本等科目,资产负债表的设置和填制要求也不一致,这不利于农经统计报表的口径统一,也不符合农村财务公开的要求。(四)会计核算不准确。一是实行国家项目资金财政报账制的,没有将国家项目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纳入村账核算,无法有效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这很容易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二是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准确。其原因,有的代理会计认为是财政会计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本身不计提折旧;有的代理会计认为现在村集体没有什么经营收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当年损益而无必要;有的代理会计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不确定而无法准确计提折旧。三是财政会计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进行成本核算还不适应,对如何核算生产成本还无所适从,甚至都没有设置“生产(劳务)成本”科目,这显然有悖会计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要求,不利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特别是生产效率的考量,也不利于编报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因此,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尤为必要。二、做好会计核算规范化的措施(一)选择适合的电算化软件。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乡镇能通过软件自动生成功能,提高会计核算效率。软件统一了,科目就统一了,核算时间也统一了,自动生成的报表也准确了,财务公开的内容也统一了,可以说,统一软件是搞好会计核算的基矗农业部门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研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电算化软件不仅能更好适应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核算,还可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等与农经有关的农经工作实......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