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会计科目

一:民办学校的财务是怎么做账的,需要用到哪些会计科目和报表?

一、最快的方法是购财务软件,选择学校的准则,科目会自动出来。

二、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应设的科目参照国家预算会计设置会计科目,常用的科目有: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等负债类:应缴预算款,应交财政专户,借入款项等净资产类:固定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事业基金,结余分配等收入类: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类: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等以上只是常用的与企业会计有点不同的科目,具体的会计科目的设计可以根据相应的单位一些业务情况,参照国家的一些预算会计的相应会计法规在修改~~

三、详细科目

二:私立学校的账务怎么处理

非营利性的学校采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于非营利性的学校应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经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等。

而营利性的学校采用《企业会计制度》。按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和小规模企业有些类似。

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三:民办学校财务如何做账,具体要些什么账本?

看来你是个饥外汉啊

在做帐机理上民办学校跟企业一样

这么小规模还用得着财务软件?别听他的了。买账本吧。

现金日记账,一本,记现金收付

银行存款日记账,一本,记银行存款收付

明细账,因为基本没有业务,买一本就够了。如果你想记得更清楚一点,就买一本管理费用明细账(记费用),固定资产明细账(记固定资产,比如大批购置的课桌,图书),材料明细账(记材料,比如粉笔等,本子),实收资本明细账,一本普通的明细账(其他的都可以往里记,比如欠款,应收款,收学费)

总账,一本

以上就可以了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科目

一、财政部在(财会[2004]7号)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四大类共48个。

1、资产类:包括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存货、存货跌价准备、待摊费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文物文化资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受托代理资产等23个科目 ;

2、负债类:包括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预计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受托代理负债等12个科目;

3、净资产类:包括 非限定性净资产、限定性净资产等2个科目

4、收入费用类: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等11个科目。

二、制度中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名称。并对每个会计科目的使用进行了说明。

详情请参看制度原文:www.chinaacc.com/...-0.htm

五:民办学校会计怎么做账?

采用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账务流程跟企业账务都差不多,也要求按权穿发生制核算,资产、负债类科目跟企业核算的内容差不多,主要就是损益类科目有点区别,收入科目为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捐赠收入等成本类科目主要就是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学生收费票据要到教委去购买。伙食指的是学生食堂吗?食堂干副一般都是有结余的,作为存货管理,冻货、蔬菜类采用月末盘存计算库存量

六:民办学校会计科目及报表表样

七:民办学校会计科目及报表

可以用《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和报表。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104号)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八:民办学校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科目需要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里,收入,费用和利润反映在利润表里。

成本类的会计科目最终都结转到库存商品,反映到产品成本中,在资产中体现出来,而损益类会计科目期末没有余额,全部结转到本年利润表,在利润表中体现出来

九:民办学校有哪些会计科目?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需要纳税吗??

民办学校收费只能用在教学上,须设风险保证金防止学校意外终止,盈利的民办学校按企业标准交纳所得税。 查看原帖>>

十:谁能告诉我,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学校,会计帐目和报表要怎么做呢??

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考虑到很多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调账原则及主要账务调整 凡执行原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在2004年12月31日及之前,仍应当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05年1月1日起,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将各会计科目2004年年末余额转入新账并作调整后,作为新制度各会计科目2005年的年初余额,并按照新制度编制2005年的年初资产负债表。在编制2005年度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新制度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做好衔接工作: (一)按照新制度清理资产和负债,并进行账务调整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对于清查出的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亏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资产等,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报经批准后,借记或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相关资产科目;如有清查出的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负债等,应当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相关负债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新制度规定应确认为文物文化资产的部分,如果原先已经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或其他资产科目,应当转入“文物文化资产”科目;如果原先没有入账,应当借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或者“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新制度规定应确认为受托代理资产的部分,如果原先已经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或其他资产科目,应当转入“受托代理资产”科目,同时对于原结余或净资产科目中属于受托代理负债的部分,应当转入“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如果原先没有入账,应当借记“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如果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可以不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而在“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设置“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但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的“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余额合计,应当计入“受托代理资产”项目列示。 (二)按照新制度对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1.补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补提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应补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对于无形资产,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补提无形资产摊销,按照应补提的摊销金额,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2.补记长期债权投资利息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补记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按照应补记的利息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科目(分期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或者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长期债权投资系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而且对其利息收入的使用设置了限制,应当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3.调整应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方2004年末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应当按其差额,......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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