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市内户口迁移问题
派出所办理户口指南
户口市内移居
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跨所迁入立户: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注意:迁入人需办身份证的应交身份照片二张,需办身份证快证的应交照片四张。
因农转农、非转农市区迁移的:须持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准移证),迁移证号,入户地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二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跨所户口迁出:须持迁入地和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跨所迁出立户的:须先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派出所所内户口移居:须持双方户口簿和移出人身份证照片一张(16岁以上移出人员均须交照片),到派出所办理所内移居手续;立户的须持迁出地户口簿和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办理户口所内移居手续(16岁以上迁移人员须交身份证照片一张)。
所内移居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户口市外迁入入户:
购房、投靠亲属、调动、投资纳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分配人员,农转农投亲,非转农投亲市外迁入入户:须凭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迁移证,迁入人身份证(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入户手续时需收缴原身份证(也可在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领新证时交回旧身份证),同时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市外迁入人身份证丢失的办理身份证补领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招生入户:因招生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须持招生手续,学生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大头黑白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毕业生分配入户:派出所户籍室只办理毕业生分配入户,入户时凭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毕业生分配《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本市生源毕业不参与分配回郑入户:须持原迁出地派出所户口迁出证明,学校不分配证明,毕业证,身份证,迁移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须是该毕业生直系亲属家中)。
农业户口考入大中专院校要求就地农转非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原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农业户口学生毕业分配要求农转非的:须持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需迁往市区的,就地农转非后移出。
(农业户口就地农转非的,每月月底应将数字和手续报分局审核)
出国人员回国入户:应持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二张居民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户......余下全文>>
二:青岛市内户口迁移
从2007年从9月1日起,凡户口在青岛市的常住居民,取消其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公安机关实现一体化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不得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任何限制或附加条件,坚决杜绝办理户口人员收取城市增容费或者变相收取费用。同时,青岛市将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对各类专业人才引进、直系亲属投靠以及在青购房居住的人员,进一步放宽进市落户条件。
新政策规定:专业人员落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不受学位和聘用年限的限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者(含高级技工学历),聘用期满三年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五市城区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八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1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以落户。
直系亲属投靠的落户条件也放宽:夫妻投靠不再受年龄、婚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不受户口性质限制,只须父年满60周岁、母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取消了原规定子女须随迁落户的限制,只要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同时,可办理投靠的子女由原规定的独生未婚子女放宽至成年未婚子女(不包括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另外,新政策还增加了购房落户以及有突出贡献人员落户的内容: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七个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在青岛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山东省以上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迁入落户。
希望能帮到你
三:青岛落户口新政策2016
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落户青岛需要哪些条件?
首先得问一下你有什么条件。
现在户口迁入青岛可以通过三种方法:
1、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技能证,并与同一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履行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可通过劳动部门迁入户口。
2、购买房屋,使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可通过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
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后,可直接迁入。专科生需履行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迁入户口。
4、婚迁。对象是青岛户口的,可通过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具体的落户政策如下:
市政府发布落户青岛新政策
根据规定,2007年9月1日起,迁入我市主要落户条件如下:
(一)专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内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3)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高级技工引进工种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5)年龄2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2.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以下简称三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3.在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城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8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4.在五市和三区城区以外镇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虽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小城镇内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被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本人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二)投靠人员落户条件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5.符合收养法规定,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可办理落户。6.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7.原是本市户口的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三)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余下全文>>
五:想在青岛定居,青岛市区落户的具体条件是怎样的 ?
您好,青岛市区落户是最难的,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并且购买一套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而且需还完贷款,取得房产证在里面住了以后就可以了,谢谢。希望能帮助到您。
六:青岛市户口回迁政策
在当事人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户口迁入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户口可以回迁入户,具体可以参照如下: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七、其他人员落户: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办理投靠落户。
1.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其中,已在青办理过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二年。
2.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3.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监护人。
4.父母投靠子女,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身边无子女的,可直接办理落户;身边有子女的,被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须满5年。父母来青落户后,其他子女不能再办理投靠父母落户。
(七)符合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省、市(政)府等有关落户规定的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无(军)籍离休(干)部,可在安置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八)经批准在我市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可在合法固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九)原系我市户口的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七:2015年青岛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半岛网2015年4月12日消息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青岛市正式施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以下简称《意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意见》实施后购房落户的市民需要满足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且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专业人员落户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针对专业人员落户情况,派遣期内的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按照《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9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市人社局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落户登记表、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国内在职专业人员,由接收单位向市或区人社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持《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落户条件的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其中,接收单位属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省驻青企业的,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其他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申请,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购房落户需缴社保6个月以上
符合《意见》中第三条第四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购房”落户条件的,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指被市区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市区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纳税;依法领取退休养老金。
申请落户的房屋指: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公寓、商住两用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新建单套商品房。共有产权的,产权人仅限夫妻及未婚子女。
购房落户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公安局审批。
省级比赛前三可获落户资格
“特殊专业人才”落户的,体育专业人才指年龄20周岁以下,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年龄26周岁以下,获得全国性成年正式比赛前6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获得洲际性正式比赛前6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获得世界性正式比赛前6名。由市体育局受理材料,并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市公安局审批。
其他特殊专业人才引进由相关部门持有关材料报市公安局审批。
八:青岛落户政策、青岛落户条件是什么啊?
我这边比较清楚青岛黄岛区落户政策,分构建商品房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妻投靠落户,大学生落户,希望可以给您参考一下。
1.购买新建商品房落户应符合哪些条件?
自2016年1月23日起,在黄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迁入黄岛区落户。
2.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应符合哪些条件?
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小于18周岁)或成年未婚子女可投靠父母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应符合哪些条件?
子女户口在本市,其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投靠本市的子女落户,父母身边有子女的,取得本市户口的子女需取得本市户口满五年,父母达到上述年龄也可办理投靠。
4..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应符合哪些条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办理过一次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夫妻投靠应婚姻关系存续满两年后申请。
5..自己所在高校在黄岛区,取得本科或大专毕业文凭想在黄岛区落户,如何办理?
通过人社局办理落户手续,人社局审批后公安机关凭人社局相关证明办理落户。
九:青岛落户
青岛市人民政府文件 青政发[2003]78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简化入市落户条件和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各类专业人才和经营类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外来人口进市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区,下同)及三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下同)城区落户条件和办理程序进行调整和简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落户条件(一)专业人员落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以办理落户(1)年龄40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人员、经教育部认证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留学人员。三区放宽到普通专科学历。(2)年龄40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师和高级技工。三区放宽到本市急需紧缺的中级技工。(3)年龄20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可办理落户;配偶有接收单位的可随迁落户;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随迁落户(1)年龄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者、双学士学位者、硕士学位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和留学学士学位人员。(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年龄45岁以下,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0岁以下,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年龄45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师。三区可放宽到技师。(二)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青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办理落户(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外地来青注册的给类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三)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1)青岛市及以上组织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调动者。(2)公开招考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3)中央、省驻青单位组织认识调动者。(四)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1)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2)随军家属落户按国发[1991]41号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五)投靠收养落户条件(1)夫妻一方具有市区户口,婚龄满3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三区取消婚龄限制。(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余下全文>>
十:亲,落户青岛如果条件不符合,就不可以落户吗?
是的。只有符合青岛落户政策所规定的条件才能落户。另外以下是列举的在青岛落户的方法以及部分条件:
(一)买房落户
青岛市区买房落户条件
1、在青岛市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且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2、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公寓、商住两用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新建单套商品房;
3、贷款不能落户,需全额缴清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青岛新区买房落户条件
1、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黄岛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 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2、在青岛红岛经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登记户口满3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符合上述购房条件之一,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购房地申请落户。
青岛六区以外买房落户条件
1、 在青岛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购买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产证的;
2、 具有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和平度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并在青岛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产证的;
3、 满足上述条件的,并全款买房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二)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城区和新区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城区和新区的人员。
(三)投资落户
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规定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
2.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在市内四区符合规定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三区城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
(四)六区户籍迁移
城区户籍人口在市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地。迁入新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迁入城区。其中以城区专业人员、创业人员、外来企业等落户条件标准落户新区且符合迁移规定的,迁入城区不受5年限制。
(五)人才引进落户
(六)投靠落户
(七)其他落户方式等
各个落户方式都有规定的条件,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合适的落户方式。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