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基坑支护 应急救援预案 怎么编啊 那些危险源需要注意
2011年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预控措施
编制单位: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序号涉及活动的过程危险源描述可能导致事故采取控制措施
1汽车吊操作人员无操作证、指挥工无证上岗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钢丝绳超负荷或断股未能及时更换每天检查,如磨损超标及时更换
3掉点挂钩不规范、挂钩无保险物体打击挂钩时按标准挂钩,保险没有或无效的要更换。起吊前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汽车吊未定期保养起重伤害建立设备保养制度,设备进场前进行设备检验
每次起吊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方可起吊
5吊点焊接不牢固、不饱满
6吊车起吊速度过快;下放速度过快机械伤害吊机起吊速度不大于0.5米/秒、空载1.5米/秒
7深基坑开挖及支护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坍塌编制专项方案并审批、交底手续要齐全,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前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8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边坡支护或支护不到位
9基坑边坡坡顶超荷堆载开挖基坑边缘9米内严禁堆放材料、机械设备、余土及运土车辆行走。
10支护桩深度不够、锚索张拉力不够、土钉拉力不够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支护桩施工、土钉
锚索施工,土钉及锚索进行抗拔试验。
11基坑未按设计布置监控点或日常监测;基坑临边未进行安全围护坍塌
高处坠落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资料、地形、地貌及周边建筑物等情况;根据基坑监测(沉降位移、锚索轴应力)等数据指导土方开挖;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时消除结构安全隐患;基坑周边设置1.2米高钢管围栏加密目安全网及踢脚板,并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
12基坑或边坡有透水、淤泥现象未及时处理坍塌按照施工方案在基坑面设1.5米的硬化地面及地面排水沟,坡面精心挂网喷砼,个别点采用水玻璃堵漏。
13安全用电焊工作业触电
火灾
中毒
人体伤害电源线不得超过5米;作业前要动火申请;一次要装焊机二次降压触电保护装置;作业人员要按要求佩戴防护罩、手套、脚盖及帆布工作服;电焊作业地点要宽敞通风。
14用电动力设备根据用电功率选择合理的电力电缆;老化、破损线路进行更换;动力传动位置要用防护罩。
15没有编制专项用电方案;安全用电巡查制度触电
火灾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审批,交底手续要齐全,现场用电要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用电人员要有电工证、焊工要有焊工证;安全员、电工要严格按照检查、巡查制度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成。
16食堂中毒
火灾本项目食堂集中管理,严禁个人开火做饭;食物统一订购,定点储存;
一般就这些,危险源,在编个安全预案,我这有
二:深基坑施工应急预案的编制
和施工单位一样的。
根据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完善,细化施工单位预案中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相关内容。
参考资料:95ie.com
三:只要是基坑就必须有应急救援预案和基坑变形监测方案吗
只要是基坑并非必须有应急救援预案和基坑变形监测方案,基坑变形检测是深基坑、危险系数大的工程是必须要设立的。一般3米-5米的可以不设置。
四: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不经过专家论证会有什么后果
关于深基坑专家论证的程序
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 一、组织、编制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专家及论证程序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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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土方开挖应急预案
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应急方案
基础土方开挖过程中,一旦发生土方坍塌或滑移,采取以下应急方案:
首先,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下,将坍塌的土方进行挖除;然后,对坍方部位进行加固处理,可采用打下一排钢管桩进行加固围护,以防止土方再次坍塌。
其次,加强基坑排水工作,对于地下水丰富处,采用引留的方法将水导入排水沟,进入集水井,然后用水泵将水直接抽除。
最后,对于地下室挖珐过程中若发现有涵洞或古文物遗址时,则立即停止开挖,派人保护现场,并上报监理、甲方。
有限公司
项目部
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
六:深基坑专家论证需要什么程序?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七条 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服务;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从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八条 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第九条 胆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在图纸会审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好识别;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加强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包括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施工完成后的验收;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质量员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
七:有深基坑开挖带打钢板桩的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谁会做?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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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坑坍塌应急预案应考虑哪些因素
防止基坑坍塌、淹埋明挖基坑施工安全控制关键内容施工前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制订切实行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土类、物理力性质及现场条件确定基坑挖案
2、需基坑顶边堆放弃土任何情况弃土堆坡脚至基坑边缘距离于1.2m堆土高度超1.5m
3、要做面排水、降水措施确保基坑施工期间稳定
4、基坑支撑机械挖或工挖程每挖深度超lm
二、应急措施
1、制定处理基坑坍塌、淹埋事故抢险支护堵漏预案
2、建立应急预案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抢险员、物资设备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演练
3、及早发现坍塌、淹埋管线破坏事故症兆身安全第要务及早撤离现场
4、要准备熟悉各种抢险支护抢险堵漏及设备
九:施工现场有哪些应急预案
防洪防汛预案、防台风预案、高处坠落、高处施工预案、消防应急救援预案、还有就是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的预案。
十:建筑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由谁主持召开
施工(总包)单位组织召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