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苗圃管理制度
在苗圃经营上,要做到“四个侧重”,即侧重谋划发展思路;侧重规划、计划;侧重品种开发;侧重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在苗圃管理上,要做到“四个加强”埂即加强计划
二:苗圃管理 规章制度
首先你要请一个当地人【或者是本村人】来负责看护,其次你要整理好栅栏,再次你要养几条狗负责看护!再次你需要经常除草【或者打药】。
三:苗圃绿化门卫管理制度
绿化管理制度
目的:为进一步做好绿化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职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单位的办公室是绿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程序:
一、公司绿化管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公司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综合部(简称绿化办)。绿化办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绿化规则的制定、执行,公司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绿化办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员工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公司绿化的良好习惯,按照各部门员工人数,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部门工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员工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维护公司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绿化办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监察办批准。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三)损坏公司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一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个罚款x x元。
5.采摘花果,以每枝?元罚款。
6.损坏园林小品设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无发票或出门证将花卉、盆景、苗木携带出门者,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公司报派出所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x x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公司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女贞球、绿篱等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检查评比。按照每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评比一......余下全文>>
四:园林公司的管理制度
园林管理制度
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必须达到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必须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必须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不过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达到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希望能帮到你
五:求苗圃管理办法
扩大自己的人脉,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尤其是林业局的),包些工程,比如:学校,公路两边。。。。。。
最好有一些园林设计方面的人才。
人际主要是周围的人,苗圃的树不能出省,所以只好就近了。
哦,对了,还要俯握大量的苗木信息,即使你没树,也可以给别人找树,这样能赚取差价。
六:怎么管理苗圃里的苗木的出入库
【题目】国营苗圃经营管理试行办法
【发文日期】1981.03.14
【发文部门】林业部、财政部
【分类】其他
【正文】国营苗圃经营管理试行办法
(1981年3月14日林业部,财政部发布)
为加强和改善国营苗圃 (以下简称前圃)的经营管理,提高苗圃生产水平,坚持正
确的办圃方向,按照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办好苗圃,充分发挥其示范、骨干作用.以
适应林业发展和林业现代化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方针、任务
第一条 苗圃属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为发展林业提供优良苗木的基地。是生产
性质的事业单位,在单位内部, 要按照企业化管理, 实行经济核算。
第二条 苗圃应当发扬自力更生、勤俭办事业的精神, 贯彻执行 "以育苗为主,
开展多种经营" 的方针。
第三条 苗圃的主要任务是: 繁殖、推广优良树种,培育当地造林、绿化需要的
优质壮苗;开展科学实验, 实行科学育苗, 提高育苗技术水平, 示范、 指导社
队育苗; 利用苗圃条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苗圃的长远规划、生产计划、财务管理、劳力调配、物资供应、产品分配
以及人事关系,按其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林业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并接受上级
林业部门的指导和检查。任何单位不得向苗圃平调劳务、 资金、 产品。 苗圃的
土地不得侵占, 国家建设必须占用苗圃土地时, 要与林业主管部门协商,报省、
市、 区林业行政部门批准,所占用的土地和造成的损失, 由建设单位给予补偿。
苗圃搬迁、改建、合并、撤销和改变经营方向、领导关系,都必须报请原批建单位
审批,不得任意改动。新建苗圃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报省、市、区林业行
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苗圃必须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苗圃的规模和任务,本着精
简原则核定编制。选拔能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年富力强,懂业务的人员担任主任,
并配备好技术、 财会干部和工人。苗圃固定工人要按常年用工配备, 生产忙季可
雇请临时工。
苗圃的人员配备必须控制在正式批准的编制以内, 不得超编。
第六条 苗圃可实行主任负责制。一般实行两级管理, 圃下设作业队 (组)。要贯
彻民主办圃的原则,加强民主管理, 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讨论圃务
重大问题, 并对圃务工作提出批评、 建议。
第七条 苗圃必须建立以生产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明确主任、 技
术、财会人员和队(组)长的职责,使全圃的生产建设,能够有秩序、按计划地进行,
克服和防止在工作上、 生产上、技术上无人负责现象。
第八条 苗圃要结合经济工作做好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组
织好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职工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苗圃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定期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充分调动
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第九条 苗圃在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保证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的
前提下,有以下经营管理自主权:
1. 有权因地制宜地决定生产技术措施和经营管理方法;
2. 有权根据社会需要, 利用多余的土地、设备、劳力及其他自然资源, 多培育
一些苗木和安排多种经营;
3. 有权支配经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结余留用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兴办集体福利
事业,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对职工奖励的具体办法;
4.在批准的劳动指标内,有权根据有关规定选招临时工,合同工和组织户口在城
镇和在苗圃的职工家属,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临时工,合同工要签订合同,期满辞 ......余下全文>>
七:林园管理制度
园林管理制度
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必须达到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必须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必须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不过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达到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八: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是否作废
原来执行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等已于2005-1-1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所取代执行至2013-1-1。 现在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九:苗木林业标准化应由哪个部门负责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林木种子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苗木林业标准化应由林业部门负责申报。
十:广东省苗圃场征收赔偿标准
你好,2015年广东省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昨日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实施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通知》,该标准从昨日起实施。
标准将全省地区划分为十类,并根据用地性质再区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其中,一类地区的养殖水面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最高,达到103.28万元/公顷。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该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以便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对该标准进行调整。
单位:万元/公顷
地区类别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养殖水面
一类 99.45 76.50 30.60 103.28
二类 76.05 58.50 23.40 78.98
三类 64.35 49.50 19.80 66.83
四类 58.50 45.00 18.00 60.75
五类 46.80 36.00 14.40 48.60
六类 42.90 33.00 13.20 44.55
七类 39.00 30.00 12.00
40.50
八类 33.15 25.50
10.20 34.43
九类 27.30 21.00
8.40 28.35
十类 23.40 18.00 7.20
24.30
《标准》与《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同时使用。征收集体其它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标准将全省地区划分为十类,并根据用地性质再区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其中,一类地区的养殖水面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最高,达到103.28万元/公顷。
另付征地补偿标准价格,希望对你有帮助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