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政策法规

一:我国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教育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教育行政法规

1、教师资格条例

2、幼儿园管理条例

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4、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三、教育部门规章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4、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5、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四、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二:我国教育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名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还有各个地方也有自己的专有法律。

三:我国现行教育政策有哪些

义务教育

性别平等

四:我国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教育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教育行政法规

1、教师资格条例

2、幼儿园管理条例

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4、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三、教育部门规章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4、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5、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四、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五:我国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调整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很多,基本的是如下法律:

《宪法》

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青少年保护法》

六: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制定教育行政法规吗

教育行政部门(educationadministrativedepartment)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的机构或部门。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政治制度、国家体制、文化传统等互不相同,所以各国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有很大不同。一般来讲,各个国家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分为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两类。2.1中央教育行政部门职能中央教育行政部门,一般称为教育部,是国家一级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门。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政治制度、国家体制、文化传统等互不相同,所以各国的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彼此很不相同。教育行政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如法国,教育部的权限相当广泛,有领导、检查或监督全国公、私立教育机构,确定学校教育的政策、原则,统一规定教学大纲、教学方法以至考试的内容、时间等权力。教育行政实行地方分权制的国家,如美国,教育部的业务活动范围则受到很大限制,在国会通过的《教育部组织法》里仍强调“关于教育的权限和责任,保留给州和地方学区以及州所规定的其他机关”。英国的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称教育和科学部,它和地方──郡的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则既非严格的中央集权制,亦非绝对的地方分权制,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合作制的类型。从各国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总的情况看来,既要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彼此取长补短来组织领导教育事业的趋势已日益明显。2.2中国教育部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的行政部门称教育部,是1949年11月1日成立的。它所担负的主要职责是: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教育理论,总结实践经验,制订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行政法规和学制等重要制度,制订教育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和组织实施。②制订普通教育(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中等师范教育、特殊教育等)的具体方针、政策等重要规章制度;制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基本文件,组织编审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制订普通学校师资管理的原则、法和师资培训规划,指导、督促、检查普通教育工作,组织经验交流。③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职业技术教育的具体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规章制度,指导、督促、检查职业技术教育工作。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的具体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规章制度,规定各类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质量要求和专业目标;制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原则,组织制订参考性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统一规划、组织高等院校教材的编选、审查和出版工作;制订高等院校干部和教师管理的方针、原则、法及培训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高等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统一指导和组织全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工作;统一管理全国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领导高等院校的学位授予工作。⑤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国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电视、广播大学和各种形式高等学校的工作,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制订机关、团体学及民学校的具体政策和管理法。⑥制订少数民族教育的具体方针、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组织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编译出版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少数民族教育工作。⑦负责与各建交国家政府间进行教育合作和交流,管理教育部门的国际学术交流及援外、外援的有关计划、组织和人员往来的工作等。教育部设有主管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师范教育、计划、科技、外事、基建等工作的司、局,并设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材出版社、电化教育馆等事业单位。除教育部外,中央其他各部、委等业务部门也都设有相应的教育行政机构,主管本部门或本系统各级各类教育事业。

七: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是什么

一、要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惩罚学生,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二、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和学生的自习时间。

三、要精心制定学期(学段)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和实施方案。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校情、学情,具体可行,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四、要精心开发课程资源。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具有并不断提高课程开发和课程资源整合的能力,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能够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特点,熟悉学段或各年级之间教材的衔接,熟悉相关学科之间教材的联系与整合要求,熟悉整册或整个模块教材的完整结构。在实施课程教学时,能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五、要精心备课。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课堂学习的认知前提和情感前提,合理确定教学目标,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备好所需教具学具,选择教学手段、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提高备课效率和质量,采取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开展网上研究与备课。教学目标的设置要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评、可达成。重视引发学生认知和思维障碍的教学环节和“引桥性”课程学习资源的设计。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层次性。认真撰写教案,教案要因课程、教师、学生和教学环境的不同而异,突出个性化教案的设计。

六、要精心上课。善于根据教学内容、课型、学情的不同,运用适宜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课堂教学的导入简洁、高效,能引导学生尽快进入学习情境。着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课堂教学的参与度,不得“满堂灌”。面向全体学生,不得只关注部分优秀学生,借助“小先生制”和教师个别指导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突破教学的重点、难点,加强思维过程与方法的教学,努力实现“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加强反馈矫正教学环节,“双基”教学力争让学生做到“堂堂清”、“节节清”、“单元清”。加强学生能力培养,重视整合建模教学。教学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的运用合理有效,不搞形式主义。处理好预设与生成的关系,及时把握和运用生成性课程资源,防止机械照搬教案。既重视课程资源的整合与教学内容的拓展,又重视学生对课本内容和练习的学习。重视课内书本学习与课外实践学习的衔接。

七、要精心进行作业教学。作业教学包括教师设计作业、学生做作业、教师评改作业、实施矫正教学等环节。加强对学生作业设计的研究,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和可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引导学生认真完成教材和国家提供的练习册上的作业。根据学生的实际需......余下全文>>

八:我国颁布了哪些教育法律和法规

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

九: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名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还有各个地方也有自己的专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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