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

一:{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 有什么不同

《住宅建筑规范》与《住宅设计规范》有以下主要区别:

1、强制执行程度不同:前者全文强制;后者部分强制。

2、适用范围不同:前者为通用标准,适用于城镇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后者为专用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3、内容不同:前者全面、系统,在后者的基础上增加了外部环境、结构、节能、防火与疏散、使用与维护等内容;后者突出建筑设计,侧重于内部使用方面。

4、编制方法不同:前者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进行编制,编制方法新颖;后者则采用传统的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方法。

5、关注点不同:前者更关注环境、节能、安全;后者更关注实用、经济。

总的来说,《住宅建筑规范》的出台并不是代替更不是否定了《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是《住宅建筑规范》在设计方面的细化。推而广之地说,《住宅建筑规范》也不能替代其他专项标准。

记者:《住宅建筑规范》在实施方面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袁振隆:《住宅建筑规范》使用的对象是全方位的。是参与住宅建设活动的各方主体必须遵守的准则,是管理者对住宅建设、使用及维护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的基本技术依据,同时,也是住宅使用者判定住宅是否合格和正确使用住宅的基本要求。

由于《住宅建筑规范》是全文强制的标准,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令第81号等执行。

《住宅建筑规范》是对《住宅设计规范》的补充,级别高于《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最小面积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的住宅套型及各基本功能空间的最小面积见下面截图中内容。图中仅截取了与使用面积直接相关的部分,更详细的规定详见 GB 50096 标准的正文。

三:《住宅设计规范》最新版是哪一版

最新版是:GB 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满意请采纳。

四: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有什么区别

《住宅设计规范》是《住宅建筑规范》在设计方面的细化。两者区别:1、强制执行程度不同:前者全文强制;后者部分强制。2、适用范围不同:前者为通用标准,适用于城镇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后者为专用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3、内容不同:前者全面、系统,在后者的基础上增加了外部环境、结构、节能、防火与疏散、使用与维护等内容;后者突出建筑设计,侧重于内部使用方面。4、编制方法不同:前者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进行编制,编制方法新颖;后者则采用传统的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方法。5、关注点不同:前者更关注环境、节能、安全;后者更关注实用、经济。

五:高层住宅需设担架电梯真的在即将施行的《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了吗

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由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12年8月1日实施,其中6.4.2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目前可选择有以下几种电梯:

一、现行国家标准《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Ⅰ、Ⅱ、Ⅲ、Ⅳ类电梯》GB/T7025.1-2008规定:

1.额定载重量为1000kg的电梯,除了可以运载乘客和有一个人陪伴坐轮椅的人的荷载,还可运载具有可拆卸把手的担架。

2.轿厢尺寸1100mm×2100mm,额定载重量1000kg的住宅电梯可进担架,担架尺寸为600mm×2000mm。

二、SUZUKI®铃木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的不加大井道尺寸的轿厢带尾箱电梯。

担架电梯的详细技术参数,需咨询电梯厂家。

以上内容均参考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3J40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六:《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有何区别和联系?

设计的时候应该以设计规范为准,因为图纸标准都是统一制定的,为了更好的交流,可定要采用设计标准

七:住宅设计规范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20分

是具有同等效力的。

《住宅设计规范》是2011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都是由国家部委发布的,不存在上位法与下位法的问题,是具有同等效力的,如果出现冲突,要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骇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建筑规范:由政府授权机构所提出的建筑物安全、质量、功能等方面的最低要求,这些要求以文件的方式存在就形成了建筑规范,如防火规范、建筑空间规范、建筑模数标准等。

八:住宅设计规范的规范

2011年《住宅设计规范》公告【文件名称】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公告【有效期】2012年08月01日生效【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5.3.3、5.4.4、5.5.2、5.5.3、5.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3、6.2.4、6.2.5、6.3.1、6.3.2、6.3.5、6.4.1、6.4.7、6.5.2、6.6.1、6.6.2、6.6.3、6.6.4、6.7.1、6.9.1、6.9.6、6.10.1、6.10.4、7.1.1、7.1.3、7.1.5、7.2.1、7.2.3、7.3.1、7.3.2、7.4.1、7.4.2、7.5.3、8.1.1、8.1.2、8.1.3、8.1.4、8.1.7、8.2.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4.4、8.5.3、8.7.3、8.7.4、8.7.5、8.7.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九:住宅设计规范的1999年版

标题: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批号:建标[1999]76号内容: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实行。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时间: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十:国家规定住宅楼的标准层高是多少

住宅楼的标准层高为2.8米-3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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