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效力

一: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投标为要约,招标人的定标为承诺。承诺发出后即合同生效,我国立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取到达主义,即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

《合同法耽第16条有规定。

二:招标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是有法律效力的,投标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而且投标报价的依据是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供货时间、条件等因素。所以原则上 合同的内容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具体要看你的“严格”是否是实质性的修改了招标文件的内容。

具体可以再问我,我做律师之前就是在招标公司的。

三:招标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你好!合同法把招标公告确定为要约邀请,现在大家也习惯性把招标文件算做“要约邀请”,这是由于招标文件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不具备要约的特点。但是,招标文件毕竟不完全是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中常有招标方和拟投标方应负的法律责任在里面,或者会出现一些具体的类似于要约的内容,因此,如果招标文件是向特定的对象发出,并且具备要约特性,也应当视为要约。

四:招标文件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哪个效力大些

既然已经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那么就是说明项目已进行到合同履行阶段。招标阶段已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事物都是根据合同来执行的,招标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部分存在,但是仅仅是对合同的来源和相关的合法性作为说明和证明,并没有合同的效力。所以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一切问题还是要可参看合同的相关约定来执行的。合同阶段不能拿招标文件来说事儿的。就好像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约束和规则一样。即是到后期验收或者审计,也是每个阶段审核每个阶段的内容,单指合同履约的话,一定是合同的效力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五:投标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有投标文件,但是没有签署合同,因为他们不一致。不知道你说的投标文件与什么不一致?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合同一旦签署,其效力就高于投标文件了,慎重啊!

六: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招标文件是有法律效力的,投标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而且投标报价的依据是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供货时间、条件等因素。所以原则上 合同的内容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具体要看你的“严格”是否是实质性的修改了招标文件的内容。

具体可以再问我,我做律师之前就是在招标公司的。

七:中标的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对其选中的投标人的承诺,是招标人同意某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但是招标投标法对于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有两点不同于合同法关于承诺的规定。一是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而中标通知书只要发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虽然发生法律效力,但在书面合同订立之前,合同尚未成立。招标投标法这种特殊的规定,是为了适应招标投标的特殊情况,更加有利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约束,保护招标人的权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是指缔约过失责任。由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上述行为在订立合同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订立招标合同招标合同,是指招标人和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的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规定,合同订立的时间,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合同的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招标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所载内容的肯定。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接受分包的人的连带责任。根据合同法原理,在分包合同关系中,分包人只与中标人有合同关系,而与招标人没有合同关系。分包人仅就分包合同的履行向中标人负责,而不直接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分包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中标项目的完成及其质量,有必要适当加重分包人的责任,以维护招标人的权益。招标投标法作出特殊规定,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分包项目出现问题时,招标人既可以要求中标人承担全部或者一部分责任,也可以直接请求分包人承担全部或者一部分责任。

八: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有效力吗

招标条款一般是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还需要协商,签字盖章以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九:招标文件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招标文件只是要约邀请,招标完成后就基本没用了,投标文件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就属于合同环节的承诺。所有这个工作都是为签署合同准备的前期程序。

合同一旦签订,其效力就最高了。合同没有对平整度作出要求,当然以合同为准。如果招标人对平整度有要求,应该将招标文件触要求写入合同条款的。合同约定条款对质量提出了新要求,怎么还能以招标文件的要求来说事啊?

十:招标答疑法律效力

招标答疑形成的文件,属于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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