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通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何时通过,何时修订,何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二:2015年4月24日修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实施

2015年4月24日修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实施。

2015年最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什么机构批准通过实施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什么时间实施的

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

五:《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触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六:新食品安全法对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哪些要求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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