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七届第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4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现在用哪个企业所得税法

现在不分外商投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国企业了(统称外商投资企业 ),都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税率是25%。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免征和减征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三)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四)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除本条规定以外,对于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需要给予所得税减征、免征的优惠待遇的,由国务院规定。 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的,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会计决算报表或者扣缴所得税报告表的,或者未将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登记或者报送,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登记或者报送,逾期仍不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或者仍不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会计决算报表或者扣缴所得税报告表的,由税务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本法自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时废止。

四: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免征所得税的有

c

五:关于现在外商投资企业应该缴纳哪些税收的问题!

一、外商投资企业应该缴纳税收有:

1、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适用税率17%。

2、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加减纳税调整额计算缴纳;适用税率25%

3、房产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适用税率为1.2%。

4、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简称:单位等级税额):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具体单位等级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

5、印花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合同、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或贴花,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我选择几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列举

1)购销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3)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4)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5)营业帐簿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合计数依照万分之五税率一次性贴花,以后年度只就增加部分贴花。其他账簿按件五元贴花。

6)权利、许可证照按件五元贴花

5.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代扣代缴的办法,在支付所得时扣缴个人所得税

1)代扣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5%-45%。

2)代扣代缴投资者个人分红的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20%。

二、税收优惠政策:

1、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具体税收问题可以通过百度hi直接hi我,共同探讨!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85号发布,细则已于2008年1月1日废止)

七:请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由于长期以来,吸收外资是我国的一项基本顶策,在税收上就形成了国家在所得税方面给予纳税人较大的税收优惠的现实情况。这样一来,虽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与内资企业所得税在法定税率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针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大量的存在,导致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远低于内资企业,使得外资企业在我国实际享受了“超国民待遇”,而内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所以基本没有哪个外资企业是按3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的。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业、金融业、服务业、勘探开发作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其他所得,是指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九: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废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埂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所以,废止日期就是2008年1月1日。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