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全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修正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余下全文>>

二:新中国第一部律师法于哪一年开始施行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而制定的法律。由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后经过三次修订,分别是: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1次修正;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第2次修订通过,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

三:求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释意,在线等,谢谢

没听说有释义呀,再说了,这是给律师的,律师一般都能根据法律的原理进行理解,所以这个不用释稜。你就,不用求了。

四:律师的职责是什么?请在线律师解答。

主要是《律师法》第二十六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规定的内容,具体根据市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非诉等还有很多具体规定,但最主要的是利用专业法律知识,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麻烦各位同志帮帮忙,提供近几个月的时政,特别是国家大事。

2008高考复习:时事政治精选

(2007年4~10月)

4月时事

一、国内部分:

1.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次全体会议,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

2.在7日举行的中国国民党主席补选中,原国民党副主席吴伯雄当选为中国国民党新任主席。

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上午乘专机离开北京,对韩国和日本进行正式访问。11日至13日,温家宝总理对日本进行了历史性的访问。这是时隔7年中国总理对日本的首次访问,也是中日打破政治僵局之后的“融冰之旅”。

4.4月18日零时,中国铁路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全面实施,全国铁路599列跨铁路局旅客列车按照新运行图运行,列车运行图实现历史性交替,中国铁路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5.博鳌亚洲论坛2007年年会21日上午在海南博鳌正式开幕。本次年会的主题为“亚洲制胜全球经济——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部分:

1.南太平洋岛国所罗门群岛当地时间2日早晨发生里氏8级强烈地震,引发的海啸形成最大10米高的巨浪。目前,已造成至少20人丧生,另有多座沿海村庄被海浪夷为平地。

2.美籍匈牙利裔亿万富翁查尔斯•希莫尼7日与两名俄罗斯宇航员一起乘坐俄“联盟TMA-10”号载人飞船,在哈萨克斯坦拜科努尔发射场升空,如愿成为全球第5位太空游客。

3.一名男子16日在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开枪行凶,至少打死32人、打伤20多人,并随后自杀身亡。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枪击案。美国总统布什说,它使“全国感到震惊和悲伤”。

4.俄罗斯总统新闻局23日发布通报说,俄罗斯联邦首任总统鲍里斯•叶利钦当天在莫斯科突然去世,享年76岁。

5.4月24日,一家中资石油公司设在埃塞俄比亚东南部地区的项目组遭200多名不明身份武装分子袭击并抢劫,9名中国工人在袭击中死亡、1人轻伤,另有7名中国工人被绑架。29日下午,埃方证实,被反政府武装扣押的7名中国人质已被释放。

6.日本最高法院27日以个人没有索赔权为由,驳回中国“慰安妇”、日本侵华期间中国受害劳工案等共5起诉讼请求。这意味着针对日本政府、相关企业的一系列战后索赔案事实上已告终结。中国二战受害者今后将很难通过司法渠道向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寻求道歉和赔偿。

5月时事

一、国内部分:

1.14日零时01分,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将尼日利亚通信卫星一号送上太空。这是我国首次以火箭、卫星及发射支持的整体方式,为国际用户提供商业卫星服务。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近日下发,《意见》提出,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3.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两罪成立,判处其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第四位省部级官员。

4.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

二、国际部分:

1.旨在促进伊拉克和平与重建的“伊拉克国际契约”部长级会议3日在埃及沙姆沙伊赫召开。会议启动了“伊......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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