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考核评估的工作自述和自我评价怎么写
一、工作情况概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
三、不足、努力方向
二:员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公司要求立即走人是否合理?
首先公司应该明确该员工试用期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作为试用期结束时的考核依据,双方认可签订试用期协议,而后通过考核没有能够达到公司要求,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在试用期结束前的一周内书面通知该员工,在试用期内劳资双方是种双向选择的状态,因此任何一方都可以有条件的提出解除试用关系。 查看原帖>>
三:试用期的考核方式
最容易操作的试用期考核方式是采用试卷考试的形式。通过对劳动者书面试题作答评价劳动者往往能够更容易作为考核依据使用。但是不足之处在于书面试题过于僵化,可能有些能力无法在书面考核中发现。建议用人单位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组织对劳动者的专场实战型考试并由专门的人员予以打分评定。实战过程可以采用视频形式留档。
四:试用期人员转正考核标准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可以了解公司,明确岗位职责,公司同样根据新员工的岗位胜任情况决定是否转正。
一、试用期人员转正的考核标准:
工作技能方面:(权重值:70%)
岗位熟识度:了解各项工作内容,懂得如何合理计划工作开展;(10%)
适岗程度:表现出来的知识、经验、能力和技能与岗位的复合程度;(30%)
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务,遇到问题能迅速反应;(10%)
工作质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效果。(20%)
工作态度方面:(权重值:30%)
出勤、纪律:迟到、早退、请假、遵守规章制度;(10%)
团队意识:关注团队目标,积极与团队成员合作;(5%)
学习能力:接受新知识的能力、速度,是否具有虚心学习的态度;(5%)
责任心:对自身岗位职责和目标负责,勇于承担责任。(5%)
二、试用期考核期限: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4个月;
根据考核结果可适当延长一个月,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如在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可提前进行转正考核;
考核超过3次不达标者予以劝退。
二、注意以下行为将会被立即取消转正录用资格:
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后果者;
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影响者;
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思想作风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者;
因其他问题不适合录用者。
五:试用期有绩效考核吗
试用期一般都没有,你合同上面的意思也是没有的。
六:试用期考核的时间一般是在什么时候
试用期考核,应该说,从试用期一开始就是,我本人觉得应该在试用期内就应该确定是否丹正或分配到其他适合的岗位中,这样,对试用者来说,才会更有谱,我建议,快到试用期满的时候,你主动去找你的领导或者相关人员谈一下,看他们是打算怎么安排的,不适合的就准备在试用期内走,适合的就做下去啊~
七:怎么填写试用期考核表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试用期已接近尾声。这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经历,也给我留下了精彩而美好的回忆。在这段时间里您们给予了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领导们“海纳百川”的胸襟,感受到了工业园人“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豪气,也体会到了工业园人作为拓荒者的艰难和坚定。在对您们肃然起敬的同时,也为我有机会成为工业园的一份子而惊喜万分。
一年前,一群大胆创新、勇于开拓的人们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开始了艰难的旅程,而我也希望能成为这艰难孤独旅程上一分子。我会用我的乐观豁达为将这艰难的攀登变得轻松活泼,将这孤独的旅程变得甜美珍贵而奉献自己的所有力量。
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我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本人工作态度严谨,责任心强,诚实团结,性格坚毅。到电脑城兼职组装维修电脑,丰富了自己的社会经验,加强了对工作的责任感,更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学到别人的长处,认清自己的短处。
我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我的品行。自信来自实力。但同时也认识到,自身还存在很多的缺点和不足,要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自身修养,完善自我。只有不断开拓进取,才能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洪流中“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挤沧海。”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招商引资知识,并用于指导实
2、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多看、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
3、不断锻炼自己的胆识和毅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工作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细致地的对待每一项工作
八:试用期之前公司是不是必须说明试用期考核制度?
公司不一定要说明试用期考核制度。关键在于公司必须将岗位说明书或岗位要求让员工及其直线上级签字确认,并保留员工在试用期的考核记录,以确保公司在必要时可以”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九:公司规定有试用期又有考核期合法么
劳动合同法没有关于考核期的这种说法,试用期是可以的,因为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考核期就是试用期,那么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请去问清楚这个考核期属于什么性质,如果考核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那么这个就是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是不存在神马考核期的规定。
十:请问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是哪的规定? 20分
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第一年试用期不进行年底考核,年底考核等次指的是不称职,基本称职,称职,优秀这几个等次,但第一年试用期不确定等次,只有合格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