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债务

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问题

根据有限责任的含义:“有限责任”是指通过法律规定将公司和出资人的对外责任限定在一个范围之内。就是: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出资人也就是股东以其在公司内的出资份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和它的股东责任是被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以内。不再牵扯其他。

所以,甲乙丙应该按照出资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的债务,三方合计为200万。丙投入的10万,假如通过工商部门的增资申请,应按其实际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假如注册资金注册海又抽了出来,可能涉嫌抽逃注册资本的行政处罚(刑事)。

二: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债务责任

你好!

你混淆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了。如果仅是经营不善而致损失,你不会为此承担责任的。

但如果你有出资不实的情况下,你将在其不足部分承担补足的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涉嫌刑事犯罪,则你会有相应责任的。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来函来电。

.

三: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责任承担

如果你认缴弗注册资本已经投足,就股东而言,你无须为公司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你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后,就民事责任而言,你与公司之间没有瓜葛了。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知诚会工商注册专家为您解答: 公司债务的承担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在个案中,要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需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亦不例外。

我国现行公司法律规范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制有别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了更为严格的制度配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并不因此而有别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仍需考虑股东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概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更多地是从技术层面和举证责任分配方面设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某些特定的义务,而对于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仍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为判断依据,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问题 10分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以激司实有资产为限来清偿,这正是有限责任制度的精髓,不可能追及股东个人财产。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和债务人可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欠税金、劳动者工资和社保金优先支付,有抵押债权优先清偿,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六: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承担债务责任?

你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础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漳州律师)

七:有限责任公司有债务,是否需要股东承担

1、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关键得看你亲戚当时有没足额出资,如果已足额出资(即投资100万元到公司),即你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没有出资,则你最多在10%的额度内(即10万元,但如果你亲戚已出资部分,如60万元,你应是在10%X(100万元-60万元)=4万元的额度内承责)承担责任。

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八: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问题 5分

根据有限责任的含义:“有限责任”是指通过法律规定将公司和出资人的对外责任限定在一个范围之内。就是: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出资人也就是股东以其在公司内的出资份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和它的股东责任是被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以内。不再牵扯其他。 所以,甲乙丙应该按照出资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的债务,三方合计为200万。丙投入的10万,假如通过工商部门的增资申请,应按其实际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假如注册资金注册后又抽了出来,可能涉嫌抽逃注册资本的行政处罚(刑事)。

九:债务纠纷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破产债务还要还吗

我将一套二手房交给中介出售,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买家在明知道这一点的情况下,和我签订了购房合同,我收取了买家5万定金,并约定待房屋产权证下来以后45天内办理完所有手续。

但是最近我得知我出售的这个房屋牵涉到我前妻的一项债务,因此产权证没有办理。

具体是这样的:我和前妻2009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前妻是当时是开发商的内部职工,因此开发商在购房时借了8万元给我们用于首付,并和前妻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2010年底前还清。

目前我和前妻已经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前妻放弃房屋的一切权益。我一次性付给前妻15万,欠公司的8万元由前妻负责偿还。

但是最近我了解到,前妻并没有去还公司的8万元,因此,开发商要求前妻将钱还清后才给我们办理房产证。

目前我和开发商都在积极追讨,要求前妻尽快还钱。而我也向买家提出,由于房产证办理没有确定的时间,如果买家不愿意继续等我解决纠纷后再办理房产证,我同意退还定金,合同无效。但是买家认为我违约,要求我赔付双倍定金。

十: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的规定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