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标与竞争性谈判评标的区别是什么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2、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和询价采购的区别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区别
一、法律层级规定的异同
相同点:均属于法定的采购方式。
不同点:竞争性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出 现较早(2003年1月1日)。
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出现较晚(2014年11月29日)。
二、定义的异同
相同点:均有明文规定
不同点: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 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适用范围的异同
相同点 :1、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
2、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不同点:竞争性谈判: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5、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6、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1、政府购买服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竞争性谈判这个概念是从《政府采购法》里出来的,用政府采购法来解释,区别就是适用范围和招标流程上有区别,内容很多在这里只能简单讲讲: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如何编制
你到网上下载一些招投标协议书参考一下吧。百度一下即可。
六: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达憨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一)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 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 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 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 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 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和询价招标文件的区别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2、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的区别
这是我一点一点总结,一个字一个字打的……
做法上: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 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九: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有何不同?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不能算是招标的方式,只是一种采购的形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即需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即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是接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的法人或者组织。无论是公开还是邀请的方式,投标人都必须有三家以上才可以开标,否则废标,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有些必须招标的项目,因为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项目有特殊要求,或者招标两次都废标的项目,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