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的必要性

一:制定《禁毒法》的必要性是( )(1分)

A、应对严峻的毒品违法犯罪形势的需要B、进一步完善我国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法律体系的需要C、履行国际禁毒公约的需要

二:制定禁毒法的必要性是什么?

法律是万能的吗?根据对法本质的理解,法律只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来维护其统治的工具罢了。很有前三十年,法律数量与今天相比可谓真是天上天下,甚至被有些精英们耻笑为“人治”。但你比比今天看,违法犯罪是多还是少?差别不大吗?所以说啊,法律不是万能的,道德(德治)才是一个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和根本保证。如果看不到这些问题,一律的强调法制,那么政府就有推卸责任之嫌。

三:指定禁毒法的必要性是什么

看看历史虎门销烟就知道有什么必要性了

四:禁毒立法的意义是什么啊?

《禁毒法》立法意义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于2008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

《禁毒法》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促进禁毒工作良性开展的有力法律保障,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所取得的重大立法成果,标志着我国禁毒工作步入法制化的轨道,《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不断巩固和扩大禁毒斗争的成果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开创我国禁毒工作的新篇章,必将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禁毒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禁毒法》的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这一条不仅阐明了《禁毒法》的立法目的,也体现了《禁毒法》立法的重大意义。贯彻和实施《禁毒法》,建设健康、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

《禁毒法》立法背景

禁毒是我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和方针,从解放初期的禁毒运动到新时期的禁毒斗争,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模式,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禁毒法》是开展禁毒斗争的迫切需要。

(一)制定《禁毒法》是应对严峻的毒品违法犯罪形势的需要。

我国政府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禁毒战略,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由于国际、国内、地缘以及历史、政治、经济等诸多复杂原因, 我国毒品问题发展蔓延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仍日趋严重,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二)制定《禁毒法》是进一步完善我国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法律体系的需要。

随着禁毒工作的不断深入,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禁毒基订法律越来越必要和迫切。制定《禁毒法》是整合现行有关禁毒的法律资源,解决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形成效力层级分明、彼此协调统一的禁毒法律体系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禁毒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

(三)制定《禁毒法》是履行国际禁毒公约的需要。

目前我国已加入了联合国《1961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精神药物公约》和《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禁毒国际公约以及其他一些国际禁毒协议或协定。在这些禁毒公约和协议中,对缔约国的禁毒立法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和建议。与此同时,禁毒国际合作还涉及公安、司法、海关、卫生、药品监督、商业等很多部门的职责,需要有一个牵头部门来组织、统筹运作。

《禁毒法》五大亮点

《禁毒法》共七章71条,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其中有五大亮点,是我们学习领会《禁毒法》的重点、贯彻落实《禁毒法》的关键。

第一大亮点

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

禁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诸多管理部门,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统一领导,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为此,《禁毒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规定了这一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部门和公民的禁毒职责。

第二大亮点

第一次将禁毒委员会写入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余下全文>>

五:我国禁毒立法的意义有那些啊?

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2007年12月29日,禁毒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禁毒法“利剑出鞘”,对禁毒工作涉及的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彰显了我国政府的禁毒决心。

确定“四禁并举”方针

禁毒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通过立法明确把禁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禁毒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的要求,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同时,禁毒法还明确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为了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禁毒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

专章规定禁毒宣传教育

毒品易沾难戒,动员全社会加强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防止公民特别是青少年沾染毒品,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禁毒意识,禁毒法单设“禁毒宣传教育”一章。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禁毒法还具体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加强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学校对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禁毒教育义务,以及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作了规定。

全面规定毒品管制措施

为了有效遏制毒品来源和吸食毒品,禁毒法在对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的规定以及多年来实践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毒品管制作了全面规定。

禁毒法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毒品违法犯罪,加大打击的力度,禁毒法还对公安机关可以在边境地区、交通要道、口岸以及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可疑毒品犯罪资金的监测,以及建立健全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系统作了明确规定。

戒毒措施具有针对性

为了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和帮教,提高戒毒的成效,禁毒法针对吸毒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

国家鼓励吸毒人员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对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等情形的吸毒成瘾人员,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同时,禁毒法还对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的社区康复、戒毒康......余下全文>>

六:《戒毒条例》的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pt笑α荩sんt笑α荩u稀n丕违io→o→a您好,是这样的,公5安机关有绩利直接作出强戒7年的决定 如果您不p服这个m决定,可以7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这是禁毒法明文6规定的,具体规定如下n,请您看一z下e 第三t十e三v条 对吸毒成瘾人p员,公0安机关可以2责令其接受社区c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e员户8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0事处、乡m镇人b民政府。社区h戒毒的期限为8三z年。 第三d十i八c条 吸毒成瘾人j员有下m列情形之g一a的,由县级以2上x人n民政府公5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c)拒绝接受社区i戒毒的; (二s)在社区q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q)严重违反3社区g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h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q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j戒毒难以4戒除毒瘾的人z员,公0安机关可以5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c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8安机关同意,可以3进入a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s条 公5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b员决定予1以3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3,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z,并在送达后二u十f四小y时以0内2通知被决定人l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8籍所在地公6安派出所;被决定人g不y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g明的,公1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被决定人r对公2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g服的,可以0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禁毒法》的学习心得~~~ 15分

自今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正式施行了。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禁毒部门要充分认识《禁毒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结合各地禁毒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在着力抓好《禁毒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上下功夫、见实效,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宣传活动,抓好试点工作,全力推动禁毒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一、充分认识《禁毒法》实施的重大意义

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这是指导我国禁毒工作的根本大法,对于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禁毒法》是适应当前禁毒斗争实际需要,在全面总结禁毒工作经验,合理吸收已有法律法规规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反复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禁毒法》的颁布,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立法成果,为全面推进我国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禁毒法》在总结多年来戒毒工作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戒毒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禁毒法》的实施,对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巩固和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深刻学习领会《禁毒法》的内容和精髓

《禁毒法》共7章71条,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其中有五大亮点,是我们学习领会《禁毒法》的重点、贯彻落实《禁毒法》的关键。

第一大亮点: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第二大亮点:第一次将禁毒委员会写入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禁毒委员会的职责,依法确立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第三大亮点:依法明确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第四大亮点:明确规定了禁毒保障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大亮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吸毒者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对戒毒工作作出重大改革,首次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立法,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增设了戒毒康复场所等相关内容。

三、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主线,推动全市禁毒人民战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要在加强学习培训上下功夫,推动《禁毒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禁毒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结合“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大力宣传《禁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党和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当前禁毒斗争形势、毒品基本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禁毒法》的内容,遵守《禁毒法》的规定,积极参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禁毒法》的工作,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禁毒法》的热潮。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基层工作者、易涉毒行业和场所从业人员、戒毒人员,认真学习《禁毒法》,为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从事禁毒服务......余下全文>>

八:强制隔离戒毒的意义是什么?

强制隔离戒毒是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所规定的戒毒措施之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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