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选举制度的利弊

一: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选民资格】凡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有选举权,除北达科他州外,其他州都规定,选民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参加投票。

【候选人资格】宪法规定,凡年满25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7年者,均可竞选国会众议员;凡年满30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9年者,均可竞选国会参议员。但是候选人在参选时必须在选区居住(因此美国第一夫人希拉里为竞选纽约州参议员而临时移居纽约州)。

【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的产生有许多方式,如党组织推荐、政治权势人物点名、利益集团推举,不过多数情况是毛遂自荐。如属于某一政党的候选人,则必须在某一党内的预选中击败党内其他对手,方赢得该党提名。在某些一党占压倒优势的国会选区内,赢得该党提名差不多就赢得了竞选。

一般候选人通过预选的方式获得党内提名。预选制度的形成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美国在19世纪30年代形成了由政党代表大会提名候选人的制度,从那以后,大多数议员都由党内的秘密会议提名产生,而这种制度使议员人选往往由党魁所控制。1867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克劳福县首先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地方的公职候选人,即由两党的选民直接投票确定该政党提名的候选人。20世纪初,直接预选制度得到推广,到1917年,全国48个州中已有44个实行了某种形式的直接预选制。现在,美国所有50个州都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政党候选人。

【参议员选举办法】国会参议员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每州选举出2名参议员,共100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具体做法是将参议员分为3组,1组两年后改选,1组4年后改选,1组任满6年改选。基本分配原则是保证一个州的2位议员不要在同一年任期届满。如参议员在任期内死亡或辞职,州长应组织补选,除非该州立法机构授权州长指定一位参议员继任者,继任者可一直任职到下次大选,但大选中继任者只竞选其前任余下的任期,如一位参议员任期为6年,在第3年去世,继任者继任一年后参加大选,获选者任期只有2年。现在50个州中有49个州都授权州长指定参议员继任者,只有俄勒冈州是例外,必须经过补选选出参议员继任者。

1866年以前,美国没有统一的联邦参议员选举制度,各州自行其是,大约半数州使用两院表决,即州议会两院以院为单位分别选举,直到两院各以过半数票选出同一人士为联邦参议员,这种制度的弊端是两院常常陷入僵局,以致国会开会后几个月,参议院的有些州议席还空缺。另外半数州使用“联席投票制”,即州议会两院议员一起投票,获多数票者当选。各州自行其是的选举制度给国会选举带来不少混乱。1866年7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向全院提交报告,建议国会通过法律,统一参议员选举制度。国会两院迅速通过了有关议案。

新的参议员选举方式为:州议会两院分别投票,采用口头表决方式选举参议员,次日,两院应举行联席会议,清点两院表决结果,如果两院分别以过半数票选举同一人为联邦参议员,应即行宣布该人当选;如没有一个同时获得两院过半数者,该州议会两院应在同一会期每天中午12点,至少每日一次地举行联席投票,直至选出联邦参议员......余下全文>>

二:美国大选的大选利弊

美国选举制度的利弊:

美国大选常常涉及到美国总统的“届”、“任”和“位”这三个含义不同的概念。

关于“届”,美国宪法规定,总统选举4年一次,总统任满4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因故未能满任,另由他人接任,这两位总统为同一届总统。

关于“任”,是指担任总统职位的次数。一人担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但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

关于“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美国从开始选举总统至今,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几次当选,不重复计算,有几位算几位。

三:中国国家选举制度与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缺点

美国总统选举过程 美国的总统竞选,是一个“马拉松”式的过程,甚至可以说,在这次总统选举刚刚落幕,下一次总统竞选就开始了。 实际上,那些有意问鼎白宫的人,多年前就在为此储蓄政治资本了。到了大选年的前两年,其中有人就开始了直接行动,拟定政纲,进行政治试探,如访问各州,会见关键人物和竞选捐助人等,与重要的利益团体、新闻媒介等建立联系,在公众场合和电视节目亮相等。 在大选年的前一年,他就得选择适当的时机正式宣布竞选党的提名候选人,并建立一个得力的竞选班子,在至少20个州筹集资金,雇佣竞选顾问和各方面的专家,成立正式的竞选组织,并在一些关键州组织力量,准备投入预选。 总的来说,目前的美国总统选举需要经过以下四个阶段:候选人提名、竞选、选举总统选举人,最后由选举人投票选出总统。 一、候选人提名: 一般上,在总统选举年的6月,各政党由各州选派代表参加全国代表大会,在会议上提名总统候选人。(当然,提名总统候选人并不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唯一任务,代表大会还要通过党的各个委员会的报告和党的纲领。) 总统候选人的提名一般是在大会的第三天或是第四天进行。在全部州都提出候选人之后,就由大会代表通过个 别投票方式选举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得到多数票的候选人将最终获得本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 不过,必须提出的是,虽然总统候选人的正式提名要等到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才能进行,但由于本世纪越来越多州实行了总统预选制,所以通常的情况是,早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之前,有意问鼎总统宝座的政治家们往往已经在各州展开了竞选活动。 顺带一提的是,美国虽然大小党派约有15个,但在国内政治及社会生活中起重大作用的只有共和党与民主党,可以说是一个两党制的社会。 这两个主要政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一般在7、8月间召开。但是,在5、6月间,全国代表大会的大部分代表已经产生,竞选人各自拥有多少代表的支持已经明朗。因此,谁将成为两党的总统候选人大体上已成定局,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认可总统候选人(包括副总统候选人)的提名而已。 二、竞选阶段: 总统选举程序的第二阶段是由获得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竞选。这种全国性的竞选是总统选举过程中关键性的环节,一般在总统选举年的9至11月进行。 竞选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向选民介绍本党的政治主张及候选人自己的施政纲领,向选民作出各种各样的承诺,尽可能争取最多的选民支持。 正式的总统竞选,是在9月第一个星期一以后才正式开始。竞选的形式包括在全国各地发表演说、接见选民,以及与竞选对手进行公开的辩论等等。 三、选举总统选举人: 总统选举的第三阶段是由各州选举它们的总统选举人。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由宪法上的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结合构成的。根据美国宪法,总统不是由国会选举,也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而是由选民选派的选举人选举。每个州的选举人数同该州在国会两院中的议员总数相等。 联邦政府所在地哥伦比亚特区在国会中没有代表,1961年生效的宪法修正案给予该特区3个选举人名额,所以,目前全国50州的总统选举人总数为538人,一旦一名总统候选人获得的选举人票达到270票,即超过全国选举人数目的一半,即可宣布当选。 因此,各州选举其总统选举人的日子也叫总统选举日(按规定是在选举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二),虽然选民不是真的对总统进行选举。 在现有的总统选举制度之下,总统选举人的选举对于各政党竞争总统职位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由于总统候选人的提名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进行的,而总统选举人也是以各政党为单......余下全文>>

四:通过美国大选,看美国的政治制度有什么弊端

通常情况下我对对比 着看,用我们大陆的制度对比 美国的,发现美国的弊端和我们比起来都是个屁,

五:中国的民主选举制度与美国的民主选举制度相比,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美国选举制度的利弊: 美国大选常常涉及到美国总统的“届”、“任”和“位”这三个含义不同的概念。

关于“届”,美国宪法规定,总统选举4年一次,总统任满4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因故未能满任,另由他人接任,这两位总统为同一届总统。 关于“任”,。

六:美国选举制度和中国选举制度有什么不同

中国的选举可有可无,自己制定规则,自己玩,自己监管。制定规则的方便自己,自己也不好好玩,自己也不怎么监管自己。

美国的选举很成熟,规则多方制定,多方参与,有专门的独立机构监管,还有相对独立的法院监管。

七:美国的选举人团制度有哪些利弊

美国选举制度的利弊:

美国大选常常涉及到美国总统的“届”、“任”和“位”这三个含义不同的概念。

关于“届”,美国宪法规定,总统选举4年一次,总统任满4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因故未能满任,另由他人接任,这两位总统为同一届总统。

关于“任”,是指担任总统职位的次数。一人担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但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

关于“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美国从开始选举总统至今,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几次当选,不重复计算,有几位算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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