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完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意见?
新华视点 : 20日,中办、国办公布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司法考试制度将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那么,对于广大有志于投身法律事业的小伙伴来说,这个听上去“不明觉厉”的调整究竟有什么影响?在职业规划时,又该怎样做准备呢?且听视点君的分析。 t.cn/R44twXG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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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时前 - 新浪微博
拓维律师事务所 : #司考改革# 取代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什么样?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意见》核心要点和基本原则详见: t.cn/R44r7tI查看全文>>
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意见需要什么学历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3、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2016年实行吗
据说,2017年施行,2016年还是按照原制度,如果要考司法考试的话,抓紧在明年通过吧。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原司考的区别
我国实行司法考试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司法考试只是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要想做律师,还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法》,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我国宪法;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五:《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什么时候施行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于2015年12月20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
六: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意见出炉,非法本还能报考吗
就“非法本不能参加司考”这句话来说,是指必须本科学法学专业才能参加司考,但这句话是不对的。
国家考试对考生的学历要求是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
七:如何看待《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
不用看待,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下发。
八:2016年司法考试将调整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吗?
应该不会吧,按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不是
为实现由司法考试制度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平稳顺利过渡,《意见》要求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
估计没有那么快吧
当然最后还要看司法部的通知了
九:2018年起司法考试变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文件明确了“法律
改革现在还是未知数呢,从年前的会议来说,能确定的只是2018年会改个名字,叫《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至于2018年是否改革,改革都涉及啥内容,之前2015年底的意见中的内容(题主所述部分)会不会完全执行,这些都得等司法部官方公告,没有公告,说啥都是推测
十:如何看待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说明未来的司法考试制度会进行改革,对于考生报考的门槛也会相应提高,对于法律人的综合素质的考量也会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