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

一:2013新民事诉讼法后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协议有约定的,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的情况下,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

二: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管辖权在一般的合同中都有约定。没有约定管辖权的,可以双方或者几方协商指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认定公司注册地或者主要业务发生地的法院再或者股权转让者和受让者户籍所在地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基本原则就是利己。从利己的原则出发,认定管辖权。

三:股权转让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资企业,在工商变更之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四:股权转让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纠纷

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有哪三种类型?找法网公司法栏目小编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二、股权转让种类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上市的知识,小编推荐:股票期权是什么?股份的含义及其特点是什么?增发新股和申请配股的异同

五:如何区分股权转让纠纷与股权确认纠纷

1、股权转让纠纷是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因股权转让交易发生的纠纷,比如股权交割、股权转让款支付等等,以股权转让合同为最为基本的法律文件。

2、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可能是股东的人与公司现有股东、公司之间的纠纷,在于确认原告是否为公司股东。在司法实践中主要看原告有什么凭据证明其具有股东资格,主要有工商登记资料、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股权代持协议、分红的资料、参与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记录等等。

六:股权转让协议 原告所在地有没有管辖权

合同纠纷原则上是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是有效的。

七: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和《公司章程》。

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明。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

(3)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以上是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件应提供证据的总结,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详细准确的解答。

八: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纠纷,到底是按照合同纠纷解决还是按照公司法 ?

首先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但公司法主要规定的是股权转让程序和方式。其次适用合同法,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解除,变更等事宜。具体情况,须结合案情进行分析。

九: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在当地县法院受理吗

是的,但是如果金额比较大,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可能会涉及到中级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法院,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协议当中对管辖有约定,遵守约定。

十: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案件,在被告住所地还是公司住所地

被告所在地。

股权转让无效属于合同纠纷,按照当前司法解释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一定要到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的,有可能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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