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案件能否由财产转出地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案件的管辖地 就是被告住所地。
但如果是因为侵权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地的法院也可以管辖
你之所以想在财产转出地法院管辖 是想减少诉讼成本 但如果不是侵权行为,财产转出地不是被告
住所地那么 就该地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二: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不当得利的案子管辖是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还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啊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四:不当得利起诉对方,一定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吗
民事诉讼的起诉一般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因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也可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新民法总则对不当得利案的管辖规定
管辖权的规定不属于民法总则的内容,而是在《民事诉讼法》中进行规定。
因此,此次通过《民法总则》与管辖权无关。
六:原告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起诉外省不当得利的被告吗
您好,针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的异议,但是如果一个案件两个法院都有权受理的情况下 由先受理的法院行使审判权 回答完毕,祝好运!
七:不当得利,人民法院必须裁定没收吗
法院不会裁定予以没收,而是会判决返还给所有人。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八:不当得利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1、民法通则92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2、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上述意见供参考
九:起诉他人不当得利需要多少费用
法院收取诉讼费50元,由原告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应该先调查其真实身份,姓名、地址等最基本的信息都要有。
十:以不当得利起诉对方,法律程序是怎么样的
民事案,管辖的地法院申请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