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工作条例对离退休党员活动是如何规定的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
管理工作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党组织建设及组织关系接转
1、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由居住地社
区党组织管理。原单位设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或虽没有离退休干部职工
党支部但具备管理条件的也可继续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委员会2至3年换届选举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出
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确保支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3、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中组织能力强、作风民
主有奉献精神身体较好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
4、企业改制、租赁、倒闭、破产、兼并过程中应及时将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并认真负责地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离退休干部
职工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
5、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转入居住地社区管理的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要切实负
起管理责任及时把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保证退(离)休
干部职工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化、规范化。离退休干部职工原单位党组织要继续
与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保持联系,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6、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被外单位聘用六个月以上或到异地居住的应将组织
关系转到聘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聘用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
转入聘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7、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的其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
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
8、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管理
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保持联系
并做好记录。
9、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花名册、交纳党费登记簿、
参加组织生活记录等簿册。
10、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主动加
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
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11、要针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
学习讨论会、请专家授课、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退(离)休干部职工党
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12、社区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
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组、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
动。
13、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
求办事不参与或组织集体上访、静坐、示威等活动不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
动不从事违反政策规定的经商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ᙦ......余下全文>>
二:对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有何特殊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及参加党内其他活动。
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
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要送学上门帮助他们参加学习。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议内容有哪些
一是落实了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待。如每月一次支部活动、给老干部订了报刊、
杂志、向老同志通报本单位发展情况等;春节、端午、高温、生病、住院慰问标准有所提高。二是服务更加主动、周到。每月上门送资料、沟通信息次数增加、帮助协调老干部家庭矛盾,为离休干部维修房屋、解决子女就业问题、帮助离休干部出版回忆录、上门报销医药费。三是要将老干部工作者的一片热心、责任心、尽职尽责的工作
态度让老同志满意。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要求要一如既往的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照顾好老同志,让放心,让老同志满意。
二是开展好高温走访慰问生病、住院的老同志。三是继续开展为困难职工子女帮困助学送温暖活动。四是要向老同志通报宣传全市离休老干部医疗统筹的情况。五是认真落实
老干„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老干部工作实际,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活动。六是召开离休干部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座谈会。七是研究、贯彻
上级老干部局指定的离休干部帮扶办法的精神,制定《单位关于对于离退休老干部的帮扶办法》,结2012年度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制定2013年度离退休干部
工作要点、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点等七个方面的工作。
四:召开党员代表大会 邀请退休的领导吗
这个情况一般是不邀请的。但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变通。
五:退休的党委委员还参加党委会议吗
退休的党委委员在未换届前或虽换届仍为党委委员的就有资格参加党委会议。
六:组织任命的党委成员退休后是否参加党委会议
除特邀外,退休党委委员不再参加党委会议。退休后不再具有党委委员身份。
七:党委换届 退休党员是否参加选举
只要党组织关系在哪个党委,就要参加哪个党委的选举,这个与退休无关。
八: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有哪些规定
摘自<<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第五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
第二十五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二)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三)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第二十七条 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代表资格或者停止执行党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按照本章上述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由所在选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提出,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决定,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决定。
九:只有四人党员怎么选支部书记
“三会一课”制度即: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
2、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4、支部党员大会的人数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支委会
1、支委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委会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
2、支委会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2)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3)研究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等工作;
(4)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支委会时间。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
(3)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党小组会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2)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根据支部的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4)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定贯彻措施;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鉴定,评选优秀党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7)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3、党小组会的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全年不少于12次。
(4)党课
1、党课是党支部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2、党课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中心任务、党风党纪、国内外形势等。
3、党课时间。基层支部自行上党课,每年不少于二次。支部要制定好党课计划,将讲课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每位党员,提高到课率。
4、党课形式。可采取请老师讲课、重点发言、电化教育、社会调查、知识测验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以取得良好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讲课。
总体要求
1、准备要充分。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组织学习前,可要求党员先行自学,打好基础。......余下全文>>
十:[党员管理]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也可算作会议有效。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曾作过说明: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