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作性津贴标准

一:公务员 工作津贴 生活津贴 计算年限 问题

公务员的工作津贴是与职务挂钩的,与年限无关。每个职务有每个职务规定的标准。比如科员有科员的固定标准,而副科有副科的标准。

而生活津贴是由当前所任职务和(所有承认的)工作年限共同决定的。即你现在是什么职务,共有多长的工作年限,也是有规定标准的。

这个标准是有表格的,一切是以文件规定的为准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二:公务员工资中的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跟什么有关?职务?还是工资级别?

生活性津贴在一定范围内应该是统一的,比如我所在的地级市,从市长到普通小科员,生活性津贴都是一样的;工作性津贴跟职务有关,职务越高工作性津贴越高。

三:公务员到底有没有工作性津贴和生活补贴啊

怎么会没有?你平时所领的地方规范性津补贴就是由工作性津贴和生活补贴两部分构成的。不可能你没领过津补贴吧?

四:如何定义公务员工作性津贴

(一)统一津贴补贴标准

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

(二)规范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1、收支脱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同时,由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2、规范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原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

3、专户发放。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

五:国家规定的公务员规范性津贴是多少

公务员收入包括职级工资和津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实行津补贴政策,实行的是绩效工资考核,收入包括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

六:公务员规范的津贴补贴是什么意思?

您鸡,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法律规定 公务员的待遇由4部分组成 工资 津贴 补助 福利 !!!津贴补贴是公务员待遇的一部分!!

七: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哪些津贴

1、归并津贴补贴项目。

(1)生活性补贴。根据当地生活费用指数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的,与机关工作人员生活需要有关的生活性补贴,包括现行的结余保留津补贴、生活补贴、适当补贴、提高结余津补贴、物价补贴、食堂补贴、水电补贴、卫生洗理费、降温费、取暖费、节日补助等项目。

(2)工作性补贴。根据工作岗位职责需要确定的,与机关工作人员有关的工作性津贴,包括现行的调整书报费岗位职务补贴、职岗津贴、住宅电话费、移动通讯补助等工作性津贴项目。

2、暂时保留并另行规范的改革性补贴。根据福利制度或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需要确定的、与职工福利有关的各种改革性补贴,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住 房公积金)、公费医疗改革补助(医疗保险补贴)、老红军及副市级离退休干部用车补贴暂予保留,不纳入归并范围。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期间,各乡镇、各单位 一律不准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不得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3、暂时保留和归并的奖励性补贴。根据工作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情况确定的,以货币形式向少数特定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暂时保留。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奖、政府目标责任奖、档案达标奖和党建先进单位奖。

八:什么是公务员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怎么会没有?你平时所领的地方规范性津补贴就是由工作性津贴和生活补贴两部分构成的。不可能你没领过津补贴吧?

九:津贴补贴发放标准

中纪委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前,中央纪委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其中,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本解释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二、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违反津贴补贴管理规定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本解释追究责任。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继续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一)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四、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五、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六、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八、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并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合伙私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加重追究责任。 九、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中不负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余下全文>>

十:公务员退休后的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补贴如何计算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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