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贷款

一:怎么申请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你好,助学金和贷款可以一起申请,都是一年申请一次但是具体时间不同,一般贷款在开学前半个月左右就应该到你所在区的教育局办好,具体流程每年国家都会下发新的文件,如果你要申请最好开学前提前办好。如果你是初次办贷款会有点麻烦,需要分别到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办好贫困证明,带上你所有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啦,户口啦,还有录取通知书(如果你是在校生就不必了),程序很复杂,骇一时也说不清楚,每年申请的时候你可以先到教育局拿申请表和贷款流程表,细节都很清楚。如果你办理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四年期间不需要支付利息,国家会补贴,但是一旦毕业,就会开始计算利息~~我建议你办生源地贷款,因为比较方便,国家贷款会麻烦很多~~助学金同样是一年申请一次,与你去年是否申请时无关的^_^每年申请国家助学金一般是在国庆节前后,每个学校和学院都不一样,可能是让你填写家庭状况的表格或者自己写一份家庭贫困材料(前提是你到社区、街道、区民政局都盖章办好贫困证明,一般学校会根据这个建立一个贫困生库的),然后由学院评出助学金获得者,一般国家助学金有三种,每年3000、2000、1000三种,每个班都会有名额,是按比例算的,而且比例还比较大,分上、下两学期两次发放。减免学费我不是太清楚,但是在我了解看来高校一般不轻易减免学费的,因为国家还是有很多助学政策的,像上述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为每年8000和5000,还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也会有各种奖励,当然这就需要你的成绩比较好啦O(∩_∩)O~~加油↖(^ω^)↗还有什么要具体问的可以再联系我哦~~

二:申请地方助学贷款后到学校是否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懂得进)

国家助学金(具体来说是补助生活费性质的)和国家助学贷款(贷款上学的,限额为学费加住宿费,不包括生活费啊)是不同性质的,两者不冲突。国家助学金涉及到入学时学校评估组对你的家庭困难认定等级(特困,一般困难等,然后再结合学生自身的表现,依申请给予。

申请助学贷款和入校后的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都是不冲突的,三者都可同时有,不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学习成绩要求较高,我就是三者兼申请的。后两者为助学和奖学性质,不需要还的。

不知道你所在的学校具体操作是怎么样,反正我们学校没有限制,不过各方面表面的确有一定的要求。加油吧~

三: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

助学金一般是家庭情况不好的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而且不用还,是政府专门为贫困生而设的专用款项。

助学贷款简单的说就是贷耿只不过是供学习用的,这个是需要限期还的。

都需要家庭贫困情况三级(村、镇、县)证明(需当地行政部门盖章)。

以前偶上学的时候拿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还办理过助学贷款。不过现在早已还清了。感谢学校和政府啊!

四:国家助学金与无息贷款的区别

国家助学金不是贷款,助学金是国家用来无常资助家庭有困难,学习优异的同学更好鼎完成学业和解决生活费问题的 是不用还给国家的。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是要还给国家的。 7

五: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有什么区别

不行。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有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好像是以你父母的名义贷款,所以还款人是你父母(具体是否如此,不清楚)。它成功率很高。生源地贷款的具体手续要到你户籍所在地县一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国家助学贷款是要在所在高校申请的,而且不是人人都能通过。申请时是以你个人为贷款人的。这种手续之类的比较容易。

所以还鸡人也是你个人(当然也会要求你父母督促你还款)。

现在的政策好像是在校期间不用交利息,离校之日起的利息就要自付了。

参考资料:百度

六:国家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后6年.学生贷款在校期间不付利息,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次月1日(含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贷款学生按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 (1)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本息和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2)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毕业后还款。借款人可从毕业1至2年后开始还款,在贷款到期前全部归还,具体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3)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可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4)银行每月20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5)学生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提前还款无须向银行提出申请。 (6)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七: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吗

可以的,要加油啊,学习好的话,还可以拿到励志奖学金,一年5000呢,钱不够用的话,还可以问问系里的辅导员,能否提供给自己一个勤工俭学的岗位,不仅可以赚到零花钱,还可以锻炼自己的处事交往能力,最主要的是找工作的时候也能给你的个人经历添一把彩,就说这么多吧,祝你大学生活川实而愉快。

八:大学贫困助学金和助学贷款需要什么证明?怎样申请?

助学金申请时候可以用这张表,也可以是村委会手写的贫困证明,证明上要盖上村委会和镇民政办或镇政府的公章,如果你要申请助学金只需要交一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一份手写的贫困证明都可。申请助学贷款一般都是交手写的贫困证明。具体情况看学校规定

九:助学金 、奖学金 、助学贷款的区别

助学金一般是家庭情况不好的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而且不用还,是政府专门为贫困生而设的专用款项。

助学贷款简单的说就是贷款只不过是供学习用的,这个是需要常期还的。

都需要家庭贫困情况三级(村、镇、县)证明(需当地行政部门盖章)。

以前偶上学的时候拿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还办理过助学贷款。不过现在早已还清了。感谢学校和政府啊!

十:助学贷款的政策调整

2014年7月18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资助比例。全文如下: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进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地满足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并商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二、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三、工作要求各地区要继续大力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满足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的贷款需求。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资金。经办银行要根据贷款需求,足额安排并及时下达国家助学贷款信贷资金。高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规定,承担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50%,并配合经办银行核准申请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后,《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中有关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的贷款合同仍然有效且继续执行。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2014年7月18日 2014年7月,财政部、......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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