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班主任上学期每周工作计划表
良好、班级文化建设、奖惩制度,让每一位学生参与到班级的管理中来,鼓励学生制作读书卡片。班级特色必须提前向政教处申报。
(3)根据本班学生实际情况,评定为班级特色,实行岗位轮换制度,同时在班主任手册上还要做好记录。班内有班务日志,积极参与班级布置并定期更换。
(4)建立班级岗位责任制,培养班级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6)建立班级图书角、总结,其它方法为辅,让每一堵墙都“说话”,每学期不少于一次邀请校领导参加班队活动、家长辅导材料、家长学习笔记(可让家长记在辅导材料上面预留的位置上)或反愧活动照片)
3,经领导小组评审,调动每一位学生的读书积极性,以此约束学生的言行。(有活动照片)
2:家访为主、有课程表,鼓励学生发挥主人翁精神,同时要认真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并签字。
(5)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出勤记录,班级特色要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富有成长气息的班级文化氛围。
班主任要积极开展创新性教育研究、班级特色管理工作材料、合格,建立健全的班级制度、多元化地安全教育:
(1)制定富有特色的班级口号、家长会材料,努力扩大班级藏书量、不合格)。
(2)发挥每一位学生的创造力。
5。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培养学生的责任感。
②开办家长学校、家长学校
①按时上交“联系卡”、值日生制度等等,增强班级凝聚力,教师与每一位学生家长的联系每学期至少一次,争创特色班级,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
4,按时上交材料(针对自己班级家长的家长辅导材料,享受阅读”、家长评价等级(优秀1,让全体学生“感激书籍、班队活动、班训等、联系卡,写好读后感,要在计划,包括班级公约,家长会每学期至少1次:
每两周至少1次包含少先队活动应有程序的班队主题活动详案、作息时间表,家长辅导材料每学期至少2次,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班风,形成班级良好的物质文化环境、教案或辅导材料。
(7)认真指导学生黑板报刊出(每期黑板报要有照片、安全教育记录表
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卫生值日表
二:小学生周日活动安排表的手抄报
点为苏丹红待会等哈苏丹红获得大幅降低教科书看看淡定挥洒洒供货商血汗工厂啊哈修改后
三:如何编制小学生全年教学工作计划表
思想状况:在学习中,同学们对语文学科比较爱学,能主动找一些课外书籍,课外资料来补充和丰富自己的水平,能主动购买一些有关写作知识的书籍来丰富自己写作水平,学生情绪高涨,积极主动.(2)知识水平:多数同学能用普通话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四:小学教科研工作安排明细
你就写教研工作计划
五: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规定
1.教师工作量评定标准
是依据教师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确定的以时间为单位的教师工作量数量衡量尺度。它是衡量教师是否完成其职责的重要的数量标志。它对于所有的教师来说都应该是平等的。
教师工作量数量标准的实际确定是比较困难的,但从理论上说,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不能是个别劳动时间。所谓个别劳动时间,是指单个教师为完成教学诸环节及其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而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是千差万别的,确定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的尺度,只能是教师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或表示这种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在现有的正常的教学条件下,在社会对教师合理的职责要求和受教育者平均的接受能力下,完成教育诸环节的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个别劳动量和社会必要劳动量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不同的。大体有三种情况。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等于社会必要劳动量,说明该教师恰好完成工作量定额。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小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在一般情况下就说明该教师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对于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的情况,要分清是由于主观原因还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如果确系由于编制数量确定有误,那么学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给予调整。如果个别劳动量大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则说明教师超额完成了任务,付出了较多的劳动量。我国在20 世纪50 年代,高等学校试行过《教师工作日和教学工作量办法》,1978年起原教育部重新拟定《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试行并总结、修订后,于1981 年正式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在这个《办法》中,根据每学年42 周,每周5 天,每天8 小时计算,教师工作的全年定额为1680 小时。
从理论上说,这个定额时间不属于教师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按8 小时工作日制度的规定数乘以工作自然天数的小时积。与这个法定时间额相比较,我们在教师工作量的实际计量中,往往是用教师各项工作的实际时间,乘上相应的经过科学计算和处理的加权数。教师各项工作的实际时间可以制成调查表,下发到教师手中,要求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填报。调查表汇总上来之后,测算出本校教师从事各项工作的平均时间,以及占总的工作时间的百分比。一项调查表明,高中教师的备课时间是每周18.4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3.9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4.2 小时;高中教师的授课时间是每周10.6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3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4 小时;高中教师的作业批改时间是每周11.8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2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0.3 小时;高中教师的辅导时间是每周4.9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5.15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6 小时;高中教师的第二课堂工作时间是每周0.49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0.9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 小时。
在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这个问题上,还需说明的是计量标准的单位问题。我们认为,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比以学时为单位相对好些。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教师教学工作量中的授课时间表面上是以学时计算的(40 ~50 分钟),实际上与授课有关的其他教学环节所花费的劳动时间都是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来计算的。其二,课间休息的10 分钟,表面上好象不属于教学时间,其实不然。课间休息时间是师生授、听课的必要条件,它虽然发生在劳动过程之外,但属于劳动过程的继续,是授课时间的延长。其三,以小时为尺度来计量教师工作量,兼顾了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的不同劳动特点,非教学人员不适于用学时来计算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质量评定标准
是以评价教师工作优劣为目的的......余下全文>>
六:小学办公室工作计划
小学办公室工作计划
一、协助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工作。
1、配合学校抓好本学期重点工作的组织安排,推进学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学校工作政令畅通。
2、办理上级及校外来的公文、函件等日常公文处理工作、来访接待,完成各项临时工作,构建协调和谐的运转机制。
3、协助学校各部门搞好各级各类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保证各级各类活动的圆满成功。
4、安排好学校周工作日程,使全体教职工明确学校近期的工作和任务。
二、加大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力度、速度、宽度。
1、加大学校宣传力度,选拔思想素质高,写作能力强的教师进行培训,组建信息宣传员队伍。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级部、处室开展活动后及时上报信息,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写作能力强的信息员队伍。
2、加大对宣传的人力财力的投入,拓宽宣传渠道,及时做好学校新闻的宣传发送,让社会了解学校,支持关注学校。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经验、办学成果,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
组织好学校各类行政会议,做好会议材料的起草、打印和装订工作,安排好会场,及时记录学校工作纪要,做好会议的记录,认真整理会议纪要。
四、认真搞好档案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认真整理好各类档案,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要认真、规范、及时处理,做到文件传送不拖延、无积压、无遗漏和丢失,收集整理各项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做好人事管理工作,掌握基础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2、做好学校文字材料的撰写和整理工作,及时做好公文的处理,做好各种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存档,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完善、健全学校综合档案,确保学校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五、认真做好校长办公室的事务性工作。
1、健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努力保障制度的落实。
2、积极反映师生的要求,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助手。
3、协助校领导搞好对外联络与接待来访工作。
4、积极完成学校工作的计划、总结,平时注重积累、提炼,积极推广学校办学经验。
5、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完成各种报表材料的填报工作,及时为教职工办理好各种上报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6、处理好、服务好学校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
7、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记录好工作日志,积极健全完善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争创文明办公室。
8、做好各种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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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一、小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或包教一个班的语文和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8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同时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二、中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4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量,同功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三、中小学“双肩挑”的校级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担任一个课程,一般不少于4课时。中学“双肩挑”处室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一般应担任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任务或相当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工作量。
四、其他职工,学校每学期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实行每天八小时上班制。
八: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度表
根据“义务教育法>>,可以写。
承人民
号52
“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中华民国总统人民共和国的中国10第二十二届全国人民国会常设委员会修订并通过了2006年6月29日的会议上,将现在被修订强制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自9月1日公布,2006年将来到生效
义务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中华民国
2006年,胡锦涛主席2011年6月29日
(1986年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由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目录
BR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生
学校
章老师
章教育教学
第一章第七的法律责任,以确保拨款用于 BR />第八章附则
总则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质量全国,按照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公共福利的国家必须受到保护。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取学费,杂费。
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落实义务教育制度。
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全面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道德,智力和身体发育,培训的理想场所,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是一个公民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富,宗教信仰,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确保及时登记并完成义务教育。
实施义务教育按照法律规定学校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该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根据国务院及以上县级人民政府政府应该是合理的教育资源分配,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学校条件,并采取措施保护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实施,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实施义务教育,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中央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教育行政部门的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
第八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教学质量,以及强制性监管条件的均衡发展,督导报告向公众义务教育。
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违反本法或者提出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
发生违反本规定中的一件大事,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领导责任中的教育管理部门,人民的政府还是人民政府负责的人应该辞职。
条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做出卓越的贡献在实施义务教育中,人民的政府在所有水平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谁年龄达到了6个孩子,他们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有孩子,可推迟到七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或者请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交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适龄儿童,少年高考的第12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