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密协议范本

一: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书是什么合同 如何生效 怎么运作的??

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保密协议书,不过一般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时都会附加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书。主要是保护在递交过程中客户的相关资料如:商标图样、版权图样、专利技术以及所有有关客户的信息不被泄露。同时这也是专叮代理公司起码的职业道德。

二: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的核心内容.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所以.与会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是十分必要的.那么.签订保密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

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二.保密的范围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

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三.保密协议内容的一般规定

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5.保密期限.

法律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即保密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直至其进入公知领域.因此只要其不被公开就可以永远保持其秘密性.因此企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员工都不得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

四.违约责任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三:什么是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分为多种:

1,专利研发人员与雇佣公司的保密协议

2,美术版权与合同公司的保密协议

3,软件研发人员与公司签的保密协议

4,甲方公司于代理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

。。。。。。

无外乎是保证智力成果的研发技术、版权、专用权等不被告诉他人及权利关系人。

望采纳

四:我是员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能不能轻易签?

你好,作为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翻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24条中负有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下,你与公司要签订保密合同,公司在与您的劳动关系终结后,按月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您还有最长两年的竞业限制义务,如果合同约定超过两年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来说,您的经济补偿金是与公司终结劳动关系以后获得的;竞业限制义务您只需负担两年,两年以后您可以从事与原公司业务竞争的工作。但对于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建议您保密,以免惹上不必要的官司。

能力有限,仅供参考。

五:请问: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需要保密吗?谢谢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相关内容。保密方面就看说的是哪方面了,分情况而论。无论做什么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肯定是不能少的。

六: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你好。由于不同单位的商业秘密有所不同,保密协议也需要相应调整。提供一份范本,供参考。

保密协议

甲方:

住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在甲方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如技术方案、制作工艺、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2、经营信息:如客户名单、营销计划、招标标底及标书内容、财务数据、销售计划、销售渠道以及计划、定价政策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应当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擅自允许任何第三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成为甲方员工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被依法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专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因乙方前款所绩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的专项违约金,乙方除应当支付前款所述的专项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额外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有权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以及乙方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之后一年内,乙方所完成的全部发明创造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保证,在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之前,立即无条件地交出所持有的甲方全部文件资料。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七:关于保密协议的问题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

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甲方的祖传中药秘方,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

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秘方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

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余下全文>>

八:该不该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可以签,没关系的,公司员工对公司都有保密的义务,离职后需要保密的应该对你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没有报酬的话竞业禁止等协议是没有效力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承担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订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九:公司要签保密协议,协议上说离职后公司不需要再给员工支付保密费。这样的协议合法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海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十:公司要求我签订保密协议,但是保密协议里面并没有提到企业技术保密津贴,请问我是否要签字? 10分

首先,要确定用人单位找你签订的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协议,还是竞业限制协议,因为二者是不同的,签订保密协议,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有保密津贴,但双方约定除外。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你说的两年内不涉及这个行业的规定,应该是竞业限制协议,及时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只要以后你履行的竞业限制业务,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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