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圣经孝敬父母

一:如何按圣经孝敬父母

以弗所书6章1~3节:“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从上面的经文告诉我们,在基督里的合一应是具体表现为子女在家庭中的顺从。从上面经文也可以认识到基督教中孝与传统中儒家思想中的孝的差异。儿女不听从父母,就如同树枝无视树根一样,不仅违背自然规律,依社会秩序也是一大罪恶。儒家与基督教在自然规律与社会法层面都重视孝。但儒家从伦理角度谈论孝,而基督教则将孝的起源追溯到神,具有宗教意义。

可以从两方面理解

一、在基督教,儿女的顺从是在主里的顺从。表明儿女的顺从应出自对神的敬畏之心,不应该是单纯的伦理意识。

二、在基督教,子女的顺从是第一条带有应许的诫命,强调孝是我们必须遵守的神的命令。像这样在儒家上,孝虽具有人本主义性质,但在基督教,孝思想以神本主义为基础。

在不违背神旨意的情况下,应当尊重顺从父母。

二:圣经那一章讲应孝敬父母

(提摩太前书 5:8) ……人不照顾亲属,尤其是不照顾自己家里的人,其实就等于否认信仰,比不信的人更不好。

“你们做孩子的,要在主里服从父母,因为这是正义的:‘要尊重父母’;这是第一条带有应许的命令。”(以弗所书6:1-3)

(箴言 23:22) 22 生你的父亲,你要听从; 母亲老了,也不可轻看。

(利未记 19:32) ……‘要在白发的人面前起立,要关怀老人,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华。

(提摩太前书 5:3, 4) ……要尊重寡妇,就是那些确实是寡妇的。4 可是,寡妇如果有儿孙,儿孙就应该先在家里学习实践敬神之道,报答父母和祖父母,因为这在上帝眼中是可悦纳的……

三:有关孝敬父母的经文

经文:“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申 5:16)。

??父母为儿女受劬劳之苦,保育扶持,至于长大成人,处处皆是由于父母的牺牲、爱护和教养。为了感恩图报,儿女应当孝敬父母。何况父母之恩,昊天罔极,绝非供奉甘脂所能报答。所以古人注重孝敬,而以供养为次要。

??按照圣经,除了人事关系之外,又加上神的旨意,命人孝敬父母,得他所应许的福,诸事亨通顺利,又在神所赐的地上能长久居住。我们相信,人对于父母的关系正当了,对人类间其他一切关系就可以融洽无间,互助与团结的精神可以因而增强,社会的事业可以顺利地进展,外来的侵略更能齐心抵御;这样,这个民族的生命是一定可以长久的。可惜犹太民族违背了神的诫命,用奉献于神作为不奉养父母的理由。这样奸诈的存心,终究不能逃避神的惩罚。亏损人的,决不能讨神的欢喜。打着神的旗号而去苦待别人,那真是罪上加罪了。信神础人,应当心口如一,诚诚实实地遵守神的律法,对于父母尽孝敬的心,神必将所应许的福赐给我们。

??祈祷:求主帮助我们孝敬父母,为我们的父母感谢赞美你。更求主饶恕我们不孝敬的罪孽。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阿们!

四:儿女不孝敬父母,基督徒怎么办

儿女是指谁?父母是指谁?是说,你是基督徒,你儿女不孝敬父母吗?还是,你是基督徒,你父母你不孝敬?还是别人家有父母,儿女不孝敬,而你作为基督徒该怎么办吗?还是,你自己家里,你是基督徒,而你父母还有别的不信的儿女,他们不孝敬父母,你应该怎么办?还是别人家儿女是基督徒(至少外面叫基督徒),他们不孝敬他们父母,而你也是基督徒该怎么办?还是别人家儿女是基督徒,不孝敬父母,而你也不是基督徒,该怎么办?

如果是第一种,你是基督徒,你儿女不孝敬你,你要向上帝悔改,可能多半是你不按上帝教导的儿女教育原则养育儿女所致(当然这不是绝对),然后按照圣经原则教养儿女(当然你首先要明白圣经所说的儿女应该怎样教养,推荐上改革宗经典出版社网站,在家庭教育一栏去看免费书籍)

如果是第二种,你更应该悔改,因为这是关乎信仰中的第二层次序或伦理问题(首要的伦理问题就是人与上帝之间的次序、关系问题)。

如果是第三种,你可以劝勉,但尽到你的本分,他们不听你也没办法。

如果是第四种,你应该告诉他们上帝的心意,劝勉你家里那不孝敬父母的,更重要的是,你自己尽好本分,遵行上帝的旨意。

如果是第五、六种,你可以去劝勉那自称基督徒的,如果他们不听,你就告诉教会。

如果你所指的父母是基督徒,参看第二种情况的答案。

五:刘志雄在美国哪间教会服侍

刘志雄 美国资讯系统博士,贝郡基督徒证主教会长老,基督学房校长。

常在北美各地及欧洲、亚洲、澳洲担任夏令会及福音营讲员。

著有《不一样的人生》、《牵手一世情》、《按照圣经作父母》、 《按照圣经教养儿女》、《按照圣经孝敬父母》、《十架七言》、《黑门甘露》、《出人头地》等书。

译有《见证火炬─二千年教会的属灵历史》、《耶稣真貌》、《按照圣经作长老》及《平等中有差异》。

六:十戒是什么?

十诫

第一条 不可信仰耶和华以外的神。

第二条 不可制造偶像与拜偶像。

第三条 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字。

第四条 以安息日为圣日,要敬拜上帝表示感谢之意。

第五条 应孝敬父母。

第六条 不可杀人。

第七条 不可奸淫。

第八条 不可偷盗。

第九条 不可作假见证。

第十条 不可贪恋他人的一切。

七:圣经耶稣说:不是每一个对我说:‘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入天国,唯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只是嘴上说相信耶稣基督和上帝是不可能进入天上的王国,要以行动去表明自己是真的相信,这就是说生活各方面都要按照圣经的原则。

因为耶稣降世为人就是为了传讲上帝王国的好消息。上帝王国就是人有希望永生的希望。

天父就是耶和华,就是上帝。耶稣是上帝的儿子。

旨意就是行动上信从上帝和耶稣基督的人,有在以后乐园永生的希望。

八:七宗罪和圣经有么关系

圣经中明确而系统地定为戒律的,是旧约中的摩西十诫,整个圣经原文中并没有“七宗罪”这样的说法。

摩西十诫的内容为:1、“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戒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3、“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4、“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5、“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6、“不可杀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盗”;9、“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10、“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七宗罪(Seven deadly sins),只在天主教中有此说法,而新教中无此概念。七宗罪,属于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额我略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原罪,例如盗窃源于贪婪,杀人则源于贪婪或愤怒,等等。最初,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暴怒、懒惰、自负及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是指“精神上懒惰”。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并归入骄傲,伤悲并归入懒惰,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遗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及色欲。较后期的神学家如圣多玛斯·阿奎纳则对这个排序方式抱有不同的意见。在东正教方面,这些情绪或冲动被描述为“致命的激情” 而不是深藏在他们体内的罪孽。但丁在《神曲》中,根据自己所理解这些恶性的严重性,重新排序,依次为好色、饕餮、贪婪、懒惰、愤怒、嫉妒、骄傲。

可见,“七宗罪”可以在圣经中找到神学依据,但并不直接出自圣经,而是早、中期基督教神学家、教皇牧首等宗教权威人士,据圣经中的教训,通过个人的领会、解释、归纳,经权威或多数认定,并在宗教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新型系列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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