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一:重庆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是多少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28号

电话:63893154

二:重庆江北区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电话

江北区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监察大队)

负责人:邓成松 办公电话:67860267 建新东路江北区社会服务中心内 就在新村小学边上

职责:

(一)负责全区和社保障行政执法监察,完善执法检查规范;

(二)综合管理全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受理违法举报和查处工作;

(四)负责本区域内职业介绍机构、用工单位的年检和检查检查等日常工作;

(五)开展劳动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劳动监察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兼职监察员队伍建设;

(六)参与处理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引发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重大事件。

三:重庆大学城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重庆大学城属于重庆市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劳动保障、监察科(大队)位于小新街原劳社局二楼,办公电话 86282732

四:重庆市沙坪坝 劳动监察大队在哪 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监察支队(重庆属于直辖市,直辖市的区相当于一般的地级市行政级别)位于:重庆沙坪坝区小龙坎新街,沙龙广场西侧路北,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东侧路北

电话:023-86282724

五:渝北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啊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电话:67821165(局机关);67583518(局值班室);67812702(社保局);67812877(就业局);67801821(医保中心);67587136(人力资源市场);67831010(劳动监察大队);67817575(劳动仲裁院)。

六: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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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请问重庆市的劳动监察大队在哪里?

重庆市的劳动监察大队单位地址是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 28号 联系电话是023-63871626 举报投诉电话是023-63876776 邮政编码是400015

八:重庆渝北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应该是吧,渝北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实行实名制,投诉(举报)者应出示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劳动行政部门应接受投诉(举报)时,应按规定告知投诉(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告知如实投诉(举报)或不如实投诉(举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投诉(举报)人应尊重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的宣传与解释;三、集体投诉(举报)同一事件的,投诉(举报)人应推荐3-5名代表反映问题;四、投诉内容属于本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范围的,工作人员应填写受理台帐,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再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五、投诉(举报)人应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否则有可能给调查处理带来困难或导致投诉(举报)无法处理;六、请勿在投诉(举报)中心吸烟或大声喧哗,投诉(举报)完毕自行离开,不得影响其他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渝北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范围、处理程序一、受理举报、投诉,接收材料、听取陈述,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属于信访案件,告之到有关部门办理;属于本管辖案件报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立案审批表》登记立案,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三、违法、违规行为轻微,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处罚)报批表》。制做《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告知(决定)书》,被处理、处罚单位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四、正常执行: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结案审批表》存档。未正常执行: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后存档。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九:重庆市政府有讨薪的公开电话吗?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十:重庆市南岸区劳动监察大队

不合理,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实在不行就提起劳动仲裁(谨用)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投诉电话12333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25号

电话:023 628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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