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一: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费 怎么算的

无法作答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计算公式 5分

设计概算编制收费标准是:1000000*0.17%+(5000000-1000000)0.15%+(10000000-5000000)*0.13%+(20000000-10000000)0.11%=

标度编制,如果是定额法的话1000000*0.3%+(5000000-1000000)0.25%+(10000000-5000000)*0.23%+(20000000-10000000)0.21%=

如查是清单法1000000*0.36%+(5000000-1000000)0.33%+(10000000-5000000)*0.3%+(20000000-10000000)0.27%=

具体要多少钱,就不一定了,一般打个六到八折吧,看双方合同约定,

三: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1--0.3%左右,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9%左右。

审计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工程投资中单独列支(国家财务部有相关规定)。

现在对工程审计收费标准,国家不做硬性规定,只是做指导价,具体价格可以与具体审计部门协商

四:造价咨询收费标准一般在什么网站公布

百度上都有,发布当期的信息价上也有

五:请问工程咨询的收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5分

计算公式就是投资额*收费费率

收费费率在收费标准上面有,对各种工程,都有不同的费率,在此不一一举出来了。楼主不妨去看一下,查一下这个费率。

如查到的费率是10%的话,则要所的费用就是

投资额*收费费率=1500万*10%=150万。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放开后如何收费标准

造价咨询的取费是按总造价百分比收取的,每个区间的总造价取费标准也不一样

七:工程造价鉴定的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鉴定的收费标准,由于标准是各省发改委和司法厅下发的,故各省收费标准不太一样,依照河南为例:收憨是阶段收费,一百万(含)鉴定造价金额的1.2%。100-500万收1%。500万以上收0.8%。但可以浮动,但不得高于此标准。

八:谁知道浙江省建筑工程相关的取费标准

这个应该是你要的。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1.5% 1.0%

100-500 1.1%0.8%0.7%

500-1000 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0以上0.01%0.01%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十:工程代理公司的工程咨询服务费 30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摘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现将有关内容转载如下: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及所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生效之日前已签订服务合同及在建项目的相关收费不再调整。原国......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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