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的必备

一:建筑工程招标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建设工程招标前的一般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一) 实行招标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经有关部门批准;

2. 概算已经批准,资格已落实;

3. 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障碍物全部拆除清理,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或已经落实给施工单位施工;

4.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5. 主要建筑材料(包括特殊材料)和设备已经落实,能够保证连续施工;

6. 已经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并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具备以上条件,即可申请招标。

(二) 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1. 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

2. 建设工程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

3.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 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

5. 工程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一式三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

(三) 建设单位招标的资格审查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3. 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4. 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5. 具有组织开标、评标的能力。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 有符合条件的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专家库。

4.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具有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也不得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四) 选择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的招标可以是一次性发包,也可以把工程内容分解成几个独立的阶段或独立的项目分别招标,如单位工程招标、土建工程招标和安装工程招标、设备麻风招标和材料供应招标,以及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

二:必须招标的工程有哪些

(一)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重点解析]

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应当准确掌握,同时要注意招标的内容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还有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重要”二字不要忘了)。

2.私人投资项目如果符合第“1”中情形, 同样必须招标。如私人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

(二)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点解析]

1.上文中的这些数额规定一定要准确掌握,特别是要注意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这个情况。

2.货币单位是人民币,答题的时候要注意看好计量单位。例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00万美元的项目不需要招标”这样的选项如果不看清“美元”二字,可能就误认为是正确选项了。

3.我们要注意到上文中的“上述各类”这几个宇。这几个字的意义在于:只有符合上面的“招标范围”又达到了下列标准的项目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

也就是说,一个项目是必须招标的项目,该项目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既要落在招标范围内,也要达到相应的标准,缺一不可。但是,没有同时满足上面两个条件的项目,尽管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

(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如果建设项目不屑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则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但是,即使符合必须招标项目的条件但是属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标的。

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这些具体问题直接关系到《招标投标法》的贯彻执行。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近日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并从本月起在全国实行。《规定》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进一步界定为: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包括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商品住宅等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规定》同时指出,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是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是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是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是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为使国有资金发挥最佳经济效益,促进充分竞争,《规定》特别要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五:建设工程招标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七部委30号令规定: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

(四)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几种

通常要求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批准招标:一是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省市自治区的年度基本建设施工计划;二是有合法的设计单位绘制的施工图及批准的概预算文件;三是已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完成了拆迁工作,施工现场实现了三通一平;四是资金、主要材料及设备已落实,满足施工需要;五是标底已编审完毕範六是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七: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有哪些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在上述范围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

五、在上述范围内,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

六、在上述范围内,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七、在上述范围内,虽然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四、五、六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八: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已依法取得;

3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

4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5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6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7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已(拟)发布;

九: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规定是什么?

国务院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分调整。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余下全文>>

十:建筑工程招标前的初次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你能不能说清楚点呢?是施工招标的时候,你去报名参加工程的投标还是什么?

如果是去报名参加投标的话,你应该认真看看招标公告上的具体要求.

一般情况需要的材料有: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的)、企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丁、项目经理职称证(还有可能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以上除了1-3项留原件以外,其他都需要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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