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的法律依据

一:关于法律上 传唤问题

【1】你的问题1 警察的这种传唤,可以饥绝吗?

【2】我答:不可以拒绝传唤。无正当理由和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规定,要使用传唤证传唤。也可以口头传唤,但是应该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3】你的问题2 :警察的传唤中,为避免被恐吓,可以使用录音笔录音吗?这样的行为犯法吗?

【4】我答:根据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翻译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的结尾处签名。

询问时,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并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5】我答:只要被询问者保持全程录音,录音不失真,是可以使用录音笔的。

【6】你的问题3 警察可以在过程中说一些“你就是包庇,你知情不报……”可以算威逼利诱吗?

【7】我答:警察在传唤时,不准搞逼供信,如果你没有包庇,知情不报,个别警察这样说,是不对的。

【8】你的问题4 事出,有没有调查期,比如说过了多长时间,依旧可以传唤吗?

【9】我答:这个没有具体规定,只要案子没有破,可以继续传唤。

【10】你的问题5: 传唤过程中,是否可以正常进行餐饮?

【11】我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的规定》,询问最多是24小时,一般最多不得超过8小时,被传唤人可以正常餐饮。

【12】你的问题6: 警察在传唤过程中,强行让人认证某些事情,面对这样,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力?

【13】我答:你可以不同意他的强行做法,拒绝签字。

【14】我答:对于诱供的证据材料,你又签字了,可以记住他的警号,向公安局纪检委举报。

你要进行翻供,并且讲出被个别警察诱供的事实。

二:口头传唤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依据是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因此口头传唤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一款。

三:法律上什么情况公安机关才可发传唤证

传唤有二种,一种是刑事上的传唤;一种是治安上的传唤。

一、不同的传唤,性质不同:

刑事上的传唤,前提是刑事立案,传唤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否则只能使用询问通知书而不是传唤证;在治安管理中,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也可以进行传唤。这二个传唤性质完全不同。

二、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1、《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三、关于传唤的其他法律规定:

1、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3、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

4、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5、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被传唤人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6、法律禁止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四: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流程规定》第193条: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传唤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复杂的,不得超过24小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流程规定》第74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所以传唤不是刑事强制措施,拘传属于强制措施。拘传严于传唤。但二者在时间规定上相同,均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重大复杂的,不得超过24小时。

五:传唤涉恐人员有什么法律依据?比如依据**法**条 5分

看什么情况了 什么样的情况有什么样的法律适用 比如适用刑法 反恐法 等 都有可能

六:公安机关传唤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七:使用传唤证传唤依据哪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八:延长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依据是《刑诉法》第几条第几款??

新《刑事诉讼法》在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中将传唤、拘传时间从12小时延长到24小时。

九:强制传唤的条件

传唤(强制传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讯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对需要传唤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十:公安机关传唤法律效力

传唤,就是传你过去问话,你自己乖乖过去。如果老是传唤不到,公安可以拘传,也就是强制把你带过去。就是这么个法律效力。

当然,传你过去并不是说你就有什么麻烦,传唤既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也适用于证人、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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