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实现对农村的法制宣传,确保依法治村
一是镇街法治宣传服务站建设常态化。该市各镇街区建立了法治宣传服务站,主要负责法治宣传、法律培训、法律咨询及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法治宣传服务站设在司法所,司法所所长兼任站长,服务站成员由镇街站室所负责人组成。肥城市司法局专门下发了文件,对法治宣传服务站的人员组成、场所建设、工作职能作了明确规定。目前,该市14个镇街全部建立了法治宣传服务站,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依法治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是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该市各村(社区)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立了普法教育档案。肥城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各级执法单位和部门,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送法下乡、4月份法治集中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段,到农村集贸市场、休闲广场等人员流动多的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服务。在依法治村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掀起农村普法新高潮。春节前后,已经在该市镇街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16场,现场发放了法治宣传册、法治日历挂图、法治图书、发放明白纸8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15万余人。四月份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该市司法局在依托桃花节开幕期间游客众多的有利时机,在刘台风景区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桃花源活动,市直6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参加了现场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了对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各镇街也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开展了集中法制宣传活动。
三是农村普法阵地宣传常态化。该市大部分村(社区)按照要求建立了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图书角,明确了专人负责。宣传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法律文化图书角每年都要补充法律书籍。通过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及时补充法治宣传资料、书籍,使群众不断获取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治理念。有的村设立了电子屏幕,定期滚动播出法律知识;有的村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有的村与法庭结合,法官定期到村开庭办案,使广大村民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教育。
四是农村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培训常态化。肥城市“六五”普法宣讲团定期到镇街区,以村“两委”干部为重点,开展对基层司法人员、村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今年以来,已举办过各类法律知识讲座36场,培养了一大批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宣传员。
各镇街区法治宣传服务站也通过以会代训、举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每月对农村法治宣传员进行一次法律培训。大部分村利用农闲时节,组织开展对“法律明白人”村民代表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引领村民学法用法。
五是农村法律服务常态化。为提升农村依法治理能力,该市推广实施了“一村一名法律顾问”工程。截至目前,全市80%以上的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每月至少两次到村(社区)开展工作,为基层群众、村(社区)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起草修改村规民约、审查合同等法律服务。
二:如何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将法律交给广大人民,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树立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保障公民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是过去二十多年我们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目标。
做为一名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规律和方式方法,破解基层工作难题,提升工作效率,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六五”启动是当前必须思考和实践的课题。
一、科学发展观与法制宣传工作的关系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体现在法律和法治思想上,就形成了新的以人为本法律观,它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的新发展。
人本法律观的立论依据包括:人是法律之源;人是法律的主体;人是法律的目的;人是法律的关键;人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与发展;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法律的唯一标准。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就是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首要要求、内容和标志。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很难想象,一个在政治上不文明的国家,一个法治不健全的国家能够实现国内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而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法制宣传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只有广大人民的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实践的主体。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观念
思想观念的改变是根本的改变,也是发展进步的基础。1978年以前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是全县有名的“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每年秋收后几乎家家外出讨饭。1978年11月24日,小岗村18户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按下了18个手印,搞起生产责任制,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也许是历史的巧合——就在这些农民按下手印的不长时间,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隆重开幕。在关系国家命运和前途的严峻历史关头,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最高层的政治家和最底层的农民们,用一种观念代替了另一种观念,共同翻开了历史新的一页。1982年中国共产党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1986年,我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始了漫长的全民普法过程,1997年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党在提出依法治国后适时提出了依法执政。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这一系列举措,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与推进法治建设历程上不断探索,治理国家的方式和观念也在逐渐转变。二十多年的普法,广大群众从法律知识异常匮乏到法律素质大幅度提高 ,2009年出台了《侵权责任法》,实行同命同价,两会召开提出了修改《选举法》,这一系列的举措,我们感受到中国社会的民主与法制进程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我们更清醒地看到,中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长期的封建意识对社会的各个层面确实有着很深的影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始终存在,这使人们对......余下全文>>
三:2015年2月社区法制宣传内容摘要
一进入腊月,在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惠民蔬菜种植合作社里,经理老朱一天都没闲着,每天都要接待一拨拨来找他讨要工钱的人。这些工人少的被欠了七、八千元,多的有四、五万元,有本地村民,也有外地留在这里打工的。
固定员工加上临时工人,这个蔬菜合作社一共欠了工人20多万的工资,但是经理老朱就是拿不出来。由于资金链断裂,现在大棚都已经只剩下了架子。除了老朱,同一批投产的大棚蔬菜公司有一半都欠着工人钱。工人们要钱回家过年,老朱他们也想解决,但他们又特别无奈,因为政府不给钱。
政府怎么会欠老朱钱呢?原来,2008年,吉林省开始推广实施“百万亩棚膜蔬菜工程”,鼓励各地开展棚膜蔬菜经济,让老百姓吃上本地菜。2010年,老朱所在的长春市双阳区开始了一个新菜地建设项目,老朱的菜园就是其中之一。老百姓自己投钱建设大棚、温室,政府帮忙建设配套设施,工程验收完成后按照标准统一补贴,民建的大棚原则上按照建筑材料的不同补贴分为每个大棚4万元、2万元和2.5万元三档。在镇政府下发的文件中,承诺业主:温室建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贴到位。2010年完工后,2011年4月这几家公司就通过了区里的验收,但是之前说好的补贴却缩了水。
老朱拿出了一份双阳区2012年下发的补贴费用核算统计表,上面清楚地写明了双阳区4个园区应补贴总额为1586万,但是当时拨发的只有950.94万,占了总额的60%不到,剩下的40%多却一直没有下文。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每个业主都有一笔特殊的欠款。由于补贴款不到位,几年下来,大棚的建设和经营都遇到了难题,更别说盈利了。老朱告诉记者,当初贷款350万元,利息就接近一百六、七十万元。即使是现在,如果这笔钱能到手,老朱觉得自己的蔬菜合作社也应该还有机会能够再振作起来。
多年来,几位经营者一直向各级政府部门要说法。最近一次他们收到的正式答复是2014年1月22日来自双阳区国土资源分局的情况说明,称这个项目原本申请的资金是2000万,上级部门在立项后只发放了1200万,他们正在和市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安排剩下的800万元钱到户。又一年过去了,事情是否有结果呢?记者跟随园区的经营者再次找到了区国土局。王主任说,钱并不在区里,而是在市财政局。那财政局为什么要扣下这笔钱呢?长春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却是另一种说法:“这个事不归我们管,你们要找市国土局请款,我听他的话,他说你们具备(申请)60%(的资格)了,我给它,它给你。他如果觉得不具备,我也听他的。”
从财务工作人员口中记者了解到,新菜地基金的发放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发放的1200万是立项后就拨付的,而剩下的钱则需要市国土局验收合格后再次申报才能发放,但是长春市国土局根本就没有申报接下来的800万,这又是为什么呢?
市国土局耕地保护处朱副处长说:“你们的工程到了什么进度、质量如何,都是要进行核实的,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你们的这个项目最后根本就验收不下去了。”
各个部门转了一圈,大家才头一回听说,后面的款项发放不下来是因为工程验收有问题。但是在2011年4月,区里的验收明明都已经合格了,为什么验收又进行不下去了呢?记者再次来双阳区国土分局,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副局长王序华表示:“因为1200万这个钱是省里专项的钱,应该按照要求要走招投标程序,当时就没走招投标。”
文件中清楚地写到:园区内棚室建设以民建公助形式为主,统一标准,自主建设;基础设施(即水、电、路)实行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决算,那么这个园区工程为什么没有进行招投标呢?王序华表示:“我也是在材料上看到,当时工作......余下全文>>
四: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新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十一五”规划勾画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蓝图。农村普法教育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如何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的持久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维护农村基层稳定,尤显重要。中宣部、司法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已把农民确定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各级各部门就如何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都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措施。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所占人口比例大,因此,笔者认为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普法工作的重心放在农村,为打造全县平安和谐新农村注入生机和活力。
一要进一步巩固农村普法阵地,确保持久性。农村普法工作任重道远,非一朝一夕之功,贵在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为此,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以巩固农村普法阵地为突破口,不断推动普法教育在农村的深入持久开展。首先是要完善农村普法网络。层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巩固乡镇(区)法制分校、村(居)委会法制夜校、村组法律学习室、十户法制宣传员四级普法网络。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每个网络安排专人负责,并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工作的检查与监督,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要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桥头堡”、“排头兵”作用。把农村普法纳入各级综治、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使农村普法工作渗透到农村工作的每一环节,每一个层面。其次是要调整 充实农村普法队伍。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资源,组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的离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法学院学生为主体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的整体优势,协调联系农村,支持志愿者担任村法制夜校教师,开展经常性的“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等各类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以乡镇干部为骨干组成普法讲师团,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结龚农民生产生活实际,进村入户讲授法律知识。明确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为法制宣传骨干,牵头组织农民学法。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生活中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第三是要加强普法设施建设。在人口较集中、经济较活跃的农村墟场等中心区域设立普法宣传栏,坚持定期更新普法内容,面向农民宣传与农业、农村密切相关的应知应会的法律基本知识。每个村均应开辟至少一个以上的法制宣传专栏,让农民随时学习和掌握政策、法律知识。要加强村组法律学习室的建设,充实法律书籍,为农民学法提供方便。同时,普法职能部门应抓住各个时期的一些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选取典型案例,编印普法宣传资料或收集整理一些法制节目的音像资料,及时发到农村进行普法宣传。
二要抓住农村普法重点,突出针对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普法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村普法的针对性。首先是要抓住农村普法的重点对象。“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党员和干部”。就农村而言,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应是村民中的党员和村、组干部,他们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农村法制氛围。因此,应针对重点对象,组织切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其次是要明确农村普法的重点内容。大力加强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土地承包、产品交易、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结合农村中心工作和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普法活动,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农民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要从农民的需要出发,从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将用法律教育群......余下全文>>
五:高分求一农村法制知识讲座讲稿,时限30分钟以上
目前世界上哪个国家劳资关系矛盾都没有我们国家这么激烈,现实中已产生了大量的劳资纠纷。当然是《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与违法成本显著提高,特别是用人自主权,工资自主权、自主管理权等受到严重限制。其实,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劳动合同法》并非会给用人单位带来灾难性的影响。时至今日,即使在《劳动合同法》的背景下,用人单位仍然会占据劳资关系天平中倾斜的有利地位。当然这是在用人单位改变管理理念的前提下。今天我们主要讲《劳动合同法》六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法的适应范围、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适用的主体: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首先应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的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没有规定的情况再按照劳动合同法发有关规定执行。劳部法[1995]309号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和对策(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关系的建立(1)、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的履行告知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义务。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而不能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是书面的。但在实践当中,为规避相关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宜采取书面的方式予以告知,并要求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确认用人单位已经保障了其知情权。(3)签订书面合同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作为社会法对用人单位做出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用人单位未依据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会发生二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 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它事项。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的事项有: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未具备法定必备条款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改正;如对劳动者......余下全文>>
六:法律宣讲具体内容怎么写?
同志们:
这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实现我县“166”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一下,**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简要总结全县“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并对新形势下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县“四五”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的“四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法制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了从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过去的五年,是普法教育全面铺开,公民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的五年。五年来,全县重点宣传普及了42部法律法规,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和WTO基本法律知识,全县20.7万名普法对象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普法教育。宪法的宣传已实现制度化,每年12月4日前后,我县都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全县公民的宪法意识,在全县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浓厚氛围。 “严打”整治斗争法制宣传月、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月和税法宣传月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蓬勃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等服务群众面向基层的普法活动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普及活动,主要法律基本知识已被多数干部群众所掌握,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和能力明显增强,决策依法、遇事找法、办事按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蔚然成风。
(二)过去的五年,是法律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的五年。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农村基层干部、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意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明确了学法的主要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措施、检查考核等,初步搭建了几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教育平台。各级党组织建立并坚持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县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全县有近800名副科以上干部连续5年集中考法;制定并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职人员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全县二百多名村书记、主任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培训与考试;先后举办了10多期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基本做到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通过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提高了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过去的五年,是依法治理工作纵深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明显加快的五年。我县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抓好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依法治县水平明显提高。各部门、各单位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切入点,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依法管理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以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努力抓好“10+1”体系,特别是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了部门(行业)法制建设。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县现有1个......余下全文>>
七:怎样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农民,,,可太难了,几乎都在干活,没有时间学习这些东西的。
这应该是村干部需要干的事情
八:法制宣传标语口号
1、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
2、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建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健康和谐生活家园;
4、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5、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健康前提;
7、眼睛容不得一粒沙土,农产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严把农产品质量关;
10、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11、营造农产品安全氛围,创造农产品安全环境;
12、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13、质量安全警钟长鸣一,健康生活和谐馨;
14、生产优质农产品为荣,销售劣质农产品为耻;
15、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16、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17、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8、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19、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20、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第七个“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组织,形成全省上下统一宣传的浓厚氛围,省厅法制宣传处制定了“12??4”法制宣传日的统一标语,供各市选用: 十七大专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增强法制观念 建设法治政府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健全民主制度 丰富民主形式工拓宽民主渠道
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保障人民的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发展为了人民 发展依靠人民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法制宣传日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普及法律知识 构建和谐社会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速实现奋力崛起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依法行使权利 自觉履行义务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广泛深入地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加强法制宣传,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大力推进依法治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依法行政 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五五普法 以科学发......余下全文>>
九:法制宣传手抄报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小结: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教授青少年自我保护二十招
第1招
警惕“黄狼”入室
健康第一,高尚情趣。抗拒诱惑,抵制黄毒
第2招
学会独处
独自在家,不必害怕,管好自己,安全潇洒
第3招
现代居室内的安全
现代居室,空间有限,安全规则,牢记心间
第4招
不要轻易“打”“听”
要打电话,先问费用,量入为出,全家安宁
第5招
正确对待宠物
宠物可爱,不可迷恋,狂犬病毒,预防在前
第6招
预防20世纪“新瘟疫”
艾滋病毒,可以预防,洁身自爱,永保健康
第7招
餐桌上,噎着怎么办
食物噎住,压腹咳出,细嚼慢咽,麻烦免除
第8招
求助“快速突击队”
紧急危险,求助莫慢,快拨110,转危为安
第9招
久戴耳机有害无益
保护听力,少用耳机,音量适度,轻松惬意
第10招
“电老虎”屁股摸不得
电是老虎,不可糊涂,预防触电,请教父母
第11招
火里逃生
防火须知,勿当儿戏,火警电话,不可忘记
第12招
未成年少女自护
少女合群,防止无助,冷静机智,勇敢自护
第13招
学会使用家电产品
家电便利,用前学习,合理使用,遵循规律。
第14招
电脑与自护
电脑神奇,积极学习,你是主人,莫做奴隶。
第15招
招谨防铅中毒
铅会毒人,慎选器皿,装修防铅,处处小心。
第16招
把好你的“健康之门”
爱牙护牙,防止龋齿,断牙可植,就医及时。
第17招
注意厨房中的安全
厨房学艺,细心有序,边学边做,安全第一。
第18招
安全使用煤气
煤气危险,用毕即关,注意通风,防患未然。
第19招
不做小烟民
吸烟成瘾,疾病缠身,健康自尊,不做烟民。
第20招
面对校园暴力
不卑不亢,自卫适当;对症下药,人人舒畅。
第21招
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法懂法,依法行动;合法权益,应当力争。
第22招
守护好你的“司令部”
保护大脑,谨慎用药,精神卫生,至关重要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余下全文>>
十:关于法制的资料。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广泛开展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也是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开展了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组织优
势,在学校、在社区、在农村广泛开展“两法一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营造氛围;二是充分争取社会支持,依靠宣传、司法、教育、新闻等各职能部门,设计有效活动载体、用事实来说话、用活动来宣传、实现全方位宣传教育效果;三是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通过开辟法律专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律宣传咨询、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全社会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法制泛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