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约车管理办法

一:西安网约车合法了吗?

1.理论上,目前 优步,滴滴都没有洗白。

2.但是事实上,没有运管会去抓,或很少主动去抓(钓鱼的除外)。

3.目前是灰色地带

4.你想想互联网大会,习大大都邀请了 滴滴的CEO程维,说明什么问题,应该懂了。

5.近期的全国两会,交通部长非常明确的讲了,鼓励网络约车,明确表示顺风车合法,要规范网络约车。

6.最新出租车管理办法废除了,业内认为是为网络约车让路。

7.优步本来在国外就是合法的。国家鼓励滴滴去国外拓展业务,希望他成为有一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公司

8.这就是现在法律跟不上现实的发展,不过,估计快了

如果不小心被抓,就配合调查,扣车、罚钱(4000-20000不等),时候拿凭证去找滴滴或优步报销

二:西安市网约车办什么手续才合法

首先你的车得符合国家规定的网约车执业的硬件标准,也得是非营运车辆,其次你也得有类似“出租车营运执业资格证”的证件,这个是需要参加考试的,到当地的交通运输考试部门报名,然后去中国驾驶员学习网上刷考题,然后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开网约车了。

三:网约车新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7月14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

国家网信办主任徐麟

2016年7月27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余下全文>>

四:2016网约车新政具体内容有哪些

你好,2016网约车新政具体内容有:

7月28日下午,《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揭开面纱,网约车新政将于11月1日起实施。下面一起来看看此次网约车新政新规全文吧!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余下全文>>

五:2016网约车的新规定,政策是什么?具体从什么时间实行?

今年十一月内实行!政策就是必须登记!车辆得接受安检!网约车合法化,规范化!

六:如何对网约车进行“好”的管理

对于私家车进入“网约车”队伍,如何选择那些车况好、适合经营的车辆和个人社会诚信记录好、无犯罪前科的司机也是必要条件。可以通过建立网约车诚信体系评价系统,科学合理、周密严格的设置准入门槛,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后续运营中的安全问题。

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不合格的私家车利用平台“放水”,混入到网约车队伍之中,也可通过网约车诚信体系评价系统对网约车平台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仅仅把好“入口”关,还不能确保网约车良性有序发展,只有做好后续的管理,才能真正让这一市场良心有序发展。因此,必须利用好虚拟平台和现实管理两种模式对网约车运行进行全程、全面监督。同时,乘客可以通过网约车诚信体系评价系统对网约车服务进行评价,和约车形成一条预约-评价的完整链条,确保监督部门能通过乘客的评价接受最真实的运营情况和评价。

随着网约车的合法化,对网约车的诚信管理也日渐重要。未至科技网约车诚信体系评价系统针对车、人、平台三方诚信进行管理,对不合格车辆,有不良驾车记录、诚信缺失、有犯罪记录的司机,以及有违规操作的平台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从准入门槛到后续运营对网约车运行实现全程、全面监督管理,通过完善网约车诚信管理机制,为管理部门提供监管抓手,为网约车塑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七:网络约车最新法律法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鼓励出租汽车服务创新,促进出租汽车多元化服务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各地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不享受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

发展改革、价格、通信、公安、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网信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服务所在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应在服务所在地登记分支机构;

(二)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三)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

(四)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监管平台;

(五)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六)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相关规定等。

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税务登记证件,属于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供分支机构登记证明,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的情况说明;

(五)使用电子支付的,有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六)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管理人员等信息;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商同级通信、网信等部门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八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经营范围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设......余下全文>>

八:网约车新政策具体包括哪些

你好,2016网约车新政具体内容有:

7月28日下午,《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揭开面纱,网约车新政将于11月1日起实施。下面一起来看看此次网约车新政新规全文吧!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余下全文>>

九:全国网约车新政有哪些城市己颁布细则

至今,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天津、重庆、成都、东莞、宁波、武汉、南京、十堰、惠州、合肥、嘉兴、青岛共17个城市等发布的网约车标准,只有十堰市规定了最宽松的网约车门槛,无户籍、车牌和轴距、排量限制,仅要求车辆的购置价格不低于主流巡游出租车购置价格的1.5倍。其余城市均要求车辆轴距、排量或发动机功率。各城市略有不同,大体上要求轴距2650—2700以上,排量2.0或1.8T以上。南京要求车辆具备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制动力分配系统、牵引力控制系统、刹车辅助系统和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安全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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