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控股型组织结构

一:企业集团组织结构有哪些类型?各有什么优缺点

企业集团组织形态分为U型 (一元结构 )、H型 (控股结构 )和M型 (多元结构 )三种基本类型。

1、U型组织结构

产生于现代企业发展早期阶段的U型结构(United structure),是现代企业最为基本的组织结构,其特点是管理层级的集中控制。

U型结构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直线结构(Line structure)。直线结构的组织形式是沿着指挥链进行各种作业,每个人只向一个上级负责,必须绝对地服从这个上级的命令。直线结构适用于企业规模小、生产技术简单,而且还需要管理者具备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经验。这就要求管理者应当是“全能式”的人物,特别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

(2)职能结构(Functional structure)。职能结构是按职能实行专业分工的管理办法来取代直线结构的全能式管理。下级既要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挥,也要听从上级各职能部门的指挥。

(3)直线职能制(line and function system)。直线职能制结构形式是保证直线统一指挥,充分发挥专业职能机构的作用。从企业组织的管理形态来看,直线职能是U型组织的最为理想的管理架构,因此被广泛采用。

2. H型组织结构

H型结构(Holding company,H-form)即控股公司结构,它严格讲起来并不是罚个企业的组织结构形态,而是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在 H型公司持有子公司或分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下属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相对独立的利润中心。

控股公司依据其所从事活动的内容,可分为纯粹控股公司(Pure holding company)和混合控股公司(Mixed holding company)。纯粹控股公司是指,其目的只掌握子公司的股份,支配被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而本身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混合控股公司指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某种实际业务经营的公司。

H型结构中包含了U型结构,构成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往往是U型结构。

3. M型组织结构

M型结构(Multidivisional structure)亦称事业部制或多部门结构,有时也称为产品部式结构或战略经营单位。这种结构可以针对单个产品、服务、产品组合、主要工程或项目、地理分布、商务或利润中心来组织事业部。

实行事业部制的企业,可以按职能机构的设置层次和事业部取得职能部门支持性服务的方式划分为三种类型:

(l)产品事业部结构(Product division structure):总公司设置研究与开发(R&D)、设计、采购、销售等职能部门,事业部主要从事生产,总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为其提供所需要的支持性服务。

(2)多事业部结构(Multi-division structure):总公司下设多个事业部,各个事业部都设立自己的职能部门,进行科研、设计、采购、销售等支持性服务。各个事业部生产自己设计的产品,自行采购和自行销售。

(3)矩阵式结构(Matrix structure):是对职能部门化和产品部门化两种形式相融合的一种管理形式,通过使用双重权威、信息以及报告关系和网络把职能设计和产品设计结合起来,同时实现纵向与横向联系。

M型控股公司组织结构由三个互相关联的层次组成,由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组成的总部是公司的最高决策层,这是M型公司的核心。它既不同于H型结构那样从事子公司的直接管理,也不同于U型结构那样基本上是一个空壳。它的主要职能一是战略研究,向下游各公司输出战略与规划,二是交易协调,目的是最大......余下全文>>

二:组织结构的类型有哪几种

那么,呢?下面的内容就为大家解答了这个问题,大家赶紧来看一下吧!一、创业型组织结构 含义:创业型组织结构是多数小型企业的标准组织结构模式。采用这种结构时,企业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对若干下属实施直接控制,并由其下属执行一系列工作任务。企业的战略计划(若有)由中心人员完成,该中心人员还负责所有重要的经营决策。这一结构类型的弹性较小并缺乏专业分工,其成功主要依赖于该中心人员的个人能力。二、职能制组织结构 含义:职能制组织结构被大多数人认为是组织结构的典型模式。这一模式表明结构向规范化和专门化又迈进了一步。随着企业不断扩张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企业需要将职权和责任分派给专门单元的管理者。目前的多数企业、事业单位等均是这种模式。三、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1、区域事业部制结构 含义:当企业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开展业务时,区域式结构就是一种较为适当的结构,它按照特定的地理位置来对企业的活动和人员进行分类。四:战略业务单位组织结构(SBU) 含义:按照业务单位建立组织结构,业务单位下辖不同事业部。 适用对象:用于规模较大的多元化经营的企业。五、矩阵制组织结构 矩阵制组织结构是为了处理非常复杂项目中的控制问题而设计的。这种结构在职能和产品或项目之间起到了联系的作用。六、H型结构——控股企业/控股集团组织结构 含义:1.成立控股企业,其下属子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控股企业的类型: (1)投资下属企业,负责购买和出售业务。 (2)只拥有下属企业的股份,不控制或较少控制下属企业。 (3)母企业有自己的业务,其作用仅限于做出购买或出售下属企业的决策,很少参与企业产品或市场战略。

三:集团组织架构以怎样的层次进行划分

集团整体组织架构主要有着四种基本的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职能式的一元结构,简称U型架构(Unitary Structure);

第二种形式是控股公司结构,简称H型架构(Holding Structure);

第三种形式是多事业部结构,简称M型架构(Multidivisional Structure);

第四种形式是矩阵制架构(Matrix Structure)。

U型结构有以下特点:

首先,组织架构划分为三个层次:决策层、职能(参谋)层和执行层(子公司或分公司)。

其次,决策层在职能层的支持下有包揽一切事务的倾向,完全奉行自上而下的管理。

再次,执行层权利较小,完全依赖决策层,在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在财务上没有独立性。

最后,组织架构的集权程度高,总部的战略决策可以在下属公司中得到贯彻执行,管理控制严格,组织效率高。

四:集团公司的模式结构

集团公司的组织模式与结构公司的组织模式亦称组织结构,它包括公司内部执行领导任务和管理职能的各构成部分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现代集团性公司而言,主要采用: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和控股经营制等组织形式。1、直线职能制(Unitary Structure简称U型结构)直线职能制亦称直线参谋制,它将领导直接指挥和职能人员业务指导相结合,并具有直线制和职能制的优点,是现代管理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美国的大型工业企业中,70%以上采用了U型结构。直线职能制的本质特征在于:公司总部庞大,内部划分为若干个职能部门,公司总部对这些部门进行策划和运筹,直接指挥各部门的运行,以利于各部门的集中统一,直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即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均由公司最高层领导直接进行管理。使得生产和销售活动的纵向一体化大为加强,并由此形成了现代大型公司的原型。这种模式的不足是,各职能部门缺乏自主性与积极性,难以适应开拓新市场,满足不了市场多元化的要求。2、事业部制(Multidivisional Structure简称M型结构)事业部制是一种分权式体制,它把市场机制引入公司内部,按产品、市场、营业区域和用户划分为若干事业部,实行集中指导下的分散经营的一种管理组织模式。事业部制的本质特征在于:事业部一般无法人资格,是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每个事业部都是实现公司总体目标的基本经营单位,对每个事业部委让权限的同时,使其担负经营责任,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统一管理。事业部的规模一般介于总公司与生产工厂之间,可以自设职能部门。在产销分立的大公司里,事业部只负责组织和指挥生产,不负责经营销售。在大企业,也有采用事业本部和事业部两层结构的。在日本,大约有60%的大公司采用了事业部制。事业部制在集团公司中,为直接的隶属关系,既是某一大类产品的投资和生产中心,又是该类产品的利润中心。因而分支管理与资源配置,规模与效益结合得较好,容易造就经理阶层的职业化。但事业部制也容易产生本位主义、各部门间难协调,更要防止过于集权。3、控股制结构(Holding Structure简称H型结构)控股型组织结构是在公司总部下设若干个子公司,公司总部作为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控股,承担有限贵任。母公司对子公司既可通过控制股权进行直接管理,又可通过子公司董事会、以及出售公司股份资产进行控制。H型结构是实行集团公司内部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既能发挥母公司的战略优势,又能充分发挥子公司的积极性、灵活性。必要时,母公司容易放弃没有前途的子公司。这样,在结构上设计了一种增入或退出机制,便于兼并、重组,十分有利于分散集团公司的财产和经营风险。相对地,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资源调配能力有限,监控较为间接。H型组织结构比较适用于大型的跨国公司。从欧美大企业看,H型结构正逐渐转变成U型或M型结构。一般而言,U型结构更多适合业务比较单一的企业,M型结构则适合业务多元化的企业。

五:企业组织结构的模式类型

M型组织结构,又称事业部门型组织结构。这种结构的基本特征是,战略决策和经营决策分离。即根据业务按产品、服务、客户、地区等设立半自主性的经营事业部,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经营决策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负责,使高层领导从繁重的日常经营业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致力于企业的长期经营决策,并监督、协调各事业部的活动和评价各部门的绩效。与U型结构相比较,M型结构具有治理方面的优势,且适合现代企业经营发展的要求。M型组织结构是一种多单位的企业体制,但各个单位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仍然是企业的内部经营机构,如分公司。 它把按职能划分的部门与按项目划分的小组结合起来组成矩阵,使小组成员接受小组和职能部门的双重领导。它的特点表现在围绕某项专门任务成立跨职能部门的专门机构上,这种组织结构形式是固定的,人员却是变动的,任务完成后就可以离开。与U型结构相比较,矩阵制结构机动、灵活,克服了U型结构中各部门互相脱节的现象。 多维制结构,又称立体组织结构,是在矩阵制结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由美国道-科宁化学工业公司于1967年首先创立。在矩阵制结构(即二维平面)基础上构建产品利润中心、地区利润中心和专业成本中心的三维立体结构。若再加时间维可构成四维立体结构。虽然他的细分结构比较复杂,但每个结构层面仍然是二维制结构,而且多维制结构未改变矩阵制结构的基本特征,多重领导和各部门配合,只是增加了组织系统的多重性。因而,其基础结构形式仍然是矩阵制,或者说它只是矩阵制结构的扩展形式。超级事业部制是在M型结构基础上建立的。目的是对多个事业部进行相对集中管理,即分成几个“大组”,便于协调和控制。但它的出现并未改变M型结构的基本形态。 模拟分权制是一种介于直线职能制和事业部制之间的结构形式,其优点除了调动各生产单位的积极性外,就是解决企业规模过大不易管理的问题。

六:现实的企业集团组织结构与组织结构论中的简单分类相比有哪些不同

企业集团组织形态分为U型 (一元结构 )、H型 (控股结构 )和M型 (多元结构 )三种基本类型。

1、U型组织结构

产生于现代企业发展早期阶段的U型结构(United structure),是现代企业最为基本的组织结构,其特点是管理层级的集中控制。

U型结构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直线结构(Line structure)。直线结构的组织形式是沿着指挥链进行各种作业,每个人只向一个上级负责,必须绝对地服从这个上级的命令。直线结构适用于企业规模小、生产技术简单,而且还需要管理者具备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经验。这就要求管理者应当是“全能式”的人物,特别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

(2)职能结构(Functional structure)。职能结构是按职能实行专业分工的管理办法来取代直线结构的全能式管理。下级既要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挥,也要听从上级各职能部门的指挥。

(3)直线职能制(line and function system)。直线职能制结构形式是保证直线统一指挥,充分发挥专业职能机构的作用。从企业组织的管理形态来看,直线职能是U型组织的最为理想的管理架构,因此被广泛采用。

2. H型组织结构

H型结构(Holding company,H-form)即控股公司结构,它严格讲起来并不是一个企业的组织结构形态,而是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在 H型公司持有子公司或分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下属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相对独立的利润中心。

控股公司依据其所从事活动的内容,可分为纯粹控股公司(Pure holding company)和混合控股公司(Mixed holding company)。纯粹控股公司是指,其目的只掌握子公司的股份,支配被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而本身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混合控股公司指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某种实际业务经营的公司。

H型结构中包含了U型结构,构成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往往是U型结构。

3. M型组织结构

M型结构(Multidivisional structure)亦称事业部制或多部门结构,有时也称为产品部式结构或战略经营单位。这种结构可以针对单个产品、服务、产品组合、主要工程或项目、地理分布、商务或利润中心来组织事业部。

七:组织结构形式有哪些及其适用范围

那么,呢?下面的内容就为大家解答了这个问题,大家赶紧来看一下吧!一、创业型组织结构 含义:创业型组织结构是多数小型企业的标准组织结构模式。采用这种结构时,企业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对若干下属实施直接控制,并由其下属执行一系列工作任务。企业的战略计划(若有)由中心人员完成,该中心人员还负责所有重要的经营决策。这一结构类型的弹性较小并缺乏专业分工,其成功主要依赖于该中心人员的个人能力。二、职能制组织结构 含义:职能制组织结构被大多数人认为是组织结构的典型模式。这一模式表明结构向规范化和专门化又迈进了一步。随着企业不断扩张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企业需要将职权和责任分派给专门单元的管理者。目前的多数企业、事业单位等均是这种模式。三、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1、区域事业部制结构 含义:当企业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开展业务时,区域式结构就是一种较为适当的结构,它按照特定的地理位置来对企业的活动和人员进行分类。四:战略业务单位组织结构(SBU) 含义:按照业务单位建立组织结构,业务单位下辖不同事业部。 适用对象:用于规模较大的多元化经营的企业。五、矩阵制组织结构 矩阵制组织结构是为了处理非常复杂项目中的控制问题而设计的。这种结构在职能和产品或项目之间起到了联系的作用。六、H型结构——控股企业/控股集团组织结构 含义:1.成立控股企业,其下属子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控股企业的类型: (1)投资下属企业,负责购买和出售业务。 (2)只拥有下属企业的股份,不控制或较少控制下属企业。 (3)母企业有自己的业务,其作用仅限于做出购买或出售下属企业的决策,很少参与企业产品或市场战略。

八:企业组织结构类型的新发展类型有哪些

那么,呢?下面的内容就为大家解答了这个问题,大家赶紧来看一下吧!一、创业型组织结构 含义:创业型组织结构是多数小型企业的标准组织结构模式。采用这种结构时,企业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对若干下属实施直接控制,并由其下属执行一系列工作任务。企业的战略计划(若有)由中心人员完成,该中心人员还负责所有重要的经营决策。这一结构类型的弹性较小并缺乏专业分工,其成功主要依赖于该中心人员的个人能力。二、职能制组织结构 含义:职能制组织结构被大多数人认为是组织结构的典型模式。这一模式表明结构向规范化和专门化又迈进了一步。随着企业不断扩张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企业需要将职权和责任分派给专门单元的管理者。目前的多数企业、事业单位等均是这种模式。三、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1、区域事业部制结构 含义:当企业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开展业务时,区域式结构就是一种较为适当的结构,它按照特定的地理位置来对企业的活动和人员进行分类。四:战略业务单位组织结构(SBU) 含义:按照业务单位建立组织结构,业务单位下辖不同事业部。 适用对象:用于规模较大的多元化经营的企业。五、矩阵制组织结构 矩阵制组织结构是为了处理非常复杂项目中的控制问题而设计的。这种结构在职能和产品或项目之间起到了联系的作用。六、H型结构——控股企业/控股集团组织结构 含义:1.成立控股企业,其下属子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控股企业的类型: (1)投资下属企业,负责购买和出售业务。 (2)只拥有下属企业的股份,不控制或较少控制下属企业。 (3)母企业有自己的业务,其作用仅限于做出购买或出售下属企业的决策,很少参与企业产品或市场战略。

九:集团属于什么组织形式?

找帮办网站编辑为你回答如下:

一、在公司法中没有关于集团的概念。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集团公司的概念。集团公司,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均称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时,一般称为某某集团公司。

二、最早关于设立企业集团,并对企业集团给出定义的国家规范性文件,是《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1987年12月16日)。该文件是这样定义企业集团的:

1.企业集团是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组织。它的核心层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企业集团是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名牌优质产品或国民经济中的重大产品为龙头,以一个或若干个大中型骨干企业、独立科研设计单位为主体,由多个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组成;它在某个行业或某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较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具有科研、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上述规定已经不能囊括所有企业集团,因为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非公有制的企业集团。1991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71号)中称:“企业集团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此时已不再强调公有制。但是,该文件的精神还是主要支持建立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1992年5月,国家工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 联合发布了《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该文件规定:

第二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由一个大型企业或控股公司为核心组建,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企业集团名称。

第三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集团核心。集团核心可以是一个大型生产、流通企业,也可以是一个资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二)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必须有三个以上的紧密层企业,还可以有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

(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要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应建立资产控股关系。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与半紧密层企业之间,应逐步发展资产的联结纽带。

(四)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各自都具有法人资格。第四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应是一个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或国家控股的公司。

此后,国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此文件规定:

第三条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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