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年来中国城镇化政策性文件有哪些
2005年胡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强调“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会议还着重强调,未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与产业布局与环境资源相协调,而且“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012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2013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是本届政府的工作重点,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并特别强调要防止城市病,不能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连片。解决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也是降低城镇化的门槛。
二:国家新型城镇化城市可享受什么政策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http://jingji.cntv.cn/2014/12/29/ARTI1419846663033638.shtml
三:国家对农村城镇化的政策及基层医疗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1、要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培育主导产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
首先,选准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对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进行全面的优化升级。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遵循广开思路、广辟渠道、多种经营、突出特色、搞活经济、提高效益的原则,按照调高、调优、调出质量和效益的方向,充分利用区内、区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通过区域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量,发挥资源优势,尽快形成优势产区和产业带;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加快实现农产品由产量型向质量型、专用型和高附加值型、高回报率型发展;通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城市转移,广泛合理地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和产业化的良性循环。 其次,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尤其是乡镇企业中的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努力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也是农业发展的一大优势和潜力所在。今后,我们应该以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积极发展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按照多层次、多样化的原则,适应市场的不同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既要面向城市市场,又要注意满足农民要求;既要发展大规模的加工业,又要发展具有地方风味和特色产品的小企业,使农产品加工业真正成为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导产业之一。 第三,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规模化发展。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集中力量培植名优品牌,以增强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多渠道转移,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空间。
多年的实践证明,把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拴在土地上,农民难以富裕起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减少农民,要繁荣农村必须推进城镇化。因此,必须尽快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加快城镇化步伐,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乡镇企业、小城镇和城市转移,逐步减少农民,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村人均资源占有量,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一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县城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心建制镇为重点,健全小城镇的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小城镇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正确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集聚、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流动和到城镇就业,注重发挥小城镇带动经济发展的功能;二是以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农民就地转移;三要组织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如防止拖欠工资,改善劳动环境,保障农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取消所有歧视性和限制政策。在长期内,要竭尽全力搞好农村教育事业,一则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使更多的农民子弟尽快通过高考升学实现高层次的转移;二则通过职业教育培养更多社会急需的合格的技工型人才,为实现农村劳动力第二层次转移创造良好的条件。
3、加大对“三农”投入和服务,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不断加大农业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和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依法有偿合理有序开发水资源。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村村通电话”工程。抓好农村基础设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推进以特色种养和龙头企业带动为主的产业化扶贫开发,改善贫困村群众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全面整合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能力,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4、加快农......余下全文>>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背景
2012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在2012年多次中央级别的会议预热之后,有消息传出,作为我国城镇化发展总体纲要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 (2011~2020年)》已经编制完成,已上报国务院,即将对外发布。该规划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十多个部委共同参与编制。 负责起草《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官员,透露,近日即将出台“城镇化规划”。
五: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我国城镇化政策划分为哪些发展阶段
近10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率增长最快的时期。2012年底,我国总人口为13.54亿,其中城镇人口7.12亿人,比2002年增加2.09亿;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2.57%,比2002年提高13.4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35个百分点。
六:政府在城镇化中的政策是什么?
一、1949—1978:政府控制城镇化
(一)特殊的历史背景
建国初期,中央实施了与农村隔离的城市工业化政策,以尽快建立起一个以重工业为支柱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而要实现这一任务,首当其冲的困难是如何解决原始积累问题。在当时的国际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完成任务只能由农业和农民承担。为了配合从农业和农村提取积累转化为工业发展资金的积累制度,政府建立了一整套与之适应的政策和体制,在农村建立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制度,将农村的生产、生活和城镇化置于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
(二)政府控制城镇化作用的政策表现
1、通过调整建镇标准控制城镇数量。城镇的数量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量标,对城镇数量的控制是对农村城镇化最为直接的控制。1955年,国务院规定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人口占50%强的居民区或人口在1000——2000人之间,其中非农人口在75%以上的居民区都为城镇。196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提高了建镇标准,规定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人口占70%强的居民区或人口在2000——3000人之间,其中非农人口在85%以上的地区才算城镇。建镇标准的提高使城镇数量锐减。到1965年,镇的数量从5402个减致2902个[1],减少了46.28%。建镇标准的调整使原来属于城镇的人口和地区被划入农村范围,使城镇人口的比例下降。
2、通过户籍、就业和保障等制度限制人员流动。人口向城镇流动是城镇化的重要标志。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1964年,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户口迁移政策的规定》,对人口城镇化严加控制。这样,除了极少数招工、升学和解决两地分居、照顾生活等特殊情况外,农民进城和人口流动被严格控制。另外,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化歧视也限制了农民向城市的流动。二元城乡格局形成了在福利、机会和风险诸方面泾渭分明的城市社会和乡村社会[2]。
3、特殊的积累机制使农村缺乏城镇化的经济支撑和动力。在这一时期,政府通过对农产品统购统销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来形成一块超额利润并将其转化为工业化的资金来源。据有关专家计算,1952年到1978年,由于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和税收,农业流入工业的资金为4852亿元,扣除财政返还农业部分,农业净流出资金3120亿元,相当于同一时期国有企业非农固定资产原值的73.2%[3]。农业剩余的大量外流使农村失去了自我发展的经济支撑和能力,在人多地少、生产率低的情况下,农村长期在维持生存的边缘徘徊。
(三)评价
本阶段,政府依靠超经济强制对整个社会和农村城镇化实施控制,几乎是决定城镇化发展的唯一力量。应该说,在当时实施的发展战略中,城镇化根本就没有被纳入战略目标范围。虽然这些政策的消极后果也不是当初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设计者的初衷,但这些政策使农村的城镇化受到控制并严重滞后于城市工业化却是不争的事实。直到今天,这些政策对农村发展和农村城镇化的消极影响仍然没有完全消除。因此,建国初期的控制农村城镇化的政策为众人所诟病,有学者认为,至少在1979年开始改革之前,城镇化政策表现出强烈的负影响[4]。从农村城镇化的角度讲,这些批评也是合理的。但建国之初的城镇化只能服从于整个国家建设的大局,控制城镇化只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权宜之计,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它的确导致中国农村的城镇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发展缓慢,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作为权宜之计......余下全文>>
七: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有哪些惠民政策
种粮直补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良种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八:十三五中提到的城镇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十三五”时期,我国将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6年重点抓好的三项工作之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包括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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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展新理念引领新型城镇化——“十三五”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系列述评之一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正站在新的起点上: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重庆市进出口额每年一季度都会出现猛增,并带动当地整体外贸水平的提升。其秘诀之一,正是户籍制度改革释放的红利。
由于农民工通常会在春节前后返乡,不少外贸企业不得不在年底停工。2010年下半年起,重庆市开始实施针对本市居民的户籍制度改革。截至 2015年12月,全市累计进城落户428万人。农民转户后,与城市产业工人一样,春节七天假,节后照常上班。不少在沿海和重庆同时投资的企业,为了保订单、降成本,春节前后都把订单转到重庆。
“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说,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对于去产能、去库存,扩大内需市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都有重大意义。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过程。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6.1%,比世界平均水平高约1.2个百分点。然而,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质量不高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超过2亿农民工及随迁家属难以融入城市;“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城市病”日益突出……城镇化发展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的要求日益迫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佐军说,“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型城镇化仍将处于加速推进的阶段,但将更注重品质的提升。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下的新型城镇化,将惠及亿万民众,为促进经济中高速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注入强劲动力。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5%。“目前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9.9%,未来还要提高5个百分点,相当于有1亿人在城镇落户,这个任务非常艰巨。”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说,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仍有2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这部分人的市民化主要体现在基于居住证制度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指出,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设定的目标,要通过深化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重点推进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基本公共服务、住房制度、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城镇管理体制等一系列改革。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十三五”时期,我国还将通过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明显改善1亿左右居民的居住条件;通过加快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引导1亿左右人口在中西部就近城镇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转变城市发展模式,促进城市紧凑发展;以“创新、绿色、智慧、人文”为方向,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探索新型......余下全文>>
九:城镇化过程中需要那些政策的扶持?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就业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化过程和城乡空间社区结构的变迁过程。所以首先需要户籍管理制度的支持,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优惠政策。其次扶持工业和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同时扶持农村农业结构调整,解放劳动力,加大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行社区的建设等等。
十:如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思路,措施和建议
以“市民化”为核心推动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不是物的城镇化,而是人的城镇化,这是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核心。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半数,城镇化率达到51.27%。但这一数据是按照常住人口的口径进行统计的。实际上,201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4.15%,意味着有2.13亿多城镇常住人口并没有真正成为所在城镇的居民。因此,推动“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当前的一大关键。“市民化”的程度决定新型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
“市民化”的关键问题之一是户籍改革。安邦此前分析指出,由于户籍的背后捆绑了很多的利益,因此很难一下子彻底取消这种制度,特别是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将成为国内户籍改革的最后“堡垒”。可以肯定,户籍改革没有“一招鲜”,也无法在全国搞“一刀切”。现实地来看,户籍制度改革应该由中央向地方充分放权,稳步推进改革。从实际情况来看,户籍制度改革越在规模小的中小城市,越容易解决。安邦的智库学者建议,中央在进一步的户籍改革中应该对地方充分放权,让地方主动去改、去突破,可能会推进更快,有更现实的效果。
我们认为,国内户籍改革应该抓住如下几个要点:一是中央要对地方充分放权,同时也让地方承担更多地责任;二是自下而上地推进户籍改革,不搞全国“一刀切”,允许地方政府有创新;三是单向改革原则,即户籍制度改革只能推进,不能后退,这可以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评估挂钩;四是由政府核心部门综合推动,而不能由公安部门来牵头。因为户籍改革是个重大的综合改革,而不是户籍管理改革。
农民的“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进展的重要体现。正如李克强副总理所言,城镇化要通过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快发展介乎农村和大城市间的城镇(包括镇或二三线城市等),缩小区域差异和城乡差异,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条件。在城镇化的模式上,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还要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内涵方面由“乡”变“城”的转变。因此,在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社会保障缺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新市民就业、城市产业变化等一系列难题。
从成都市与重庆市这两个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情况来看,虽然已经在某些领域获得了突破和进展,但也面临诸如土地流转、农民利益保障、公共服务不足等难题。有鉴于此,今后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不应该把重点放在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张,更不应该把主要兴趣点集中在利用城乡统筹机会来玩城乡土地指标的游戏。在我们看来,地方政府一方面应该放缓统筹城乡的节奏,消化城乡统筹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则应重新看待农业产业与城市产业发展的问题,尤其是要发展现代农业,为更高质量地推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来发挥作用。
此外,“市民化”也需要把握好力度。过慢自然无法适应当前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但过快也可能突然加重城市管理的难度,造成难以应付的局面。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市民化”简单化,变成对官员的一个数字考核。在让新市民进城的同时,最需要努力解决的这些新市民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只有让新市民与城市经济、社会保障融为一体,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也才能称之为新型城镇化。
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城镇化道路
中国幅员辽阔,东部、中部、西部各方面情况都有不小的差异。即使是区域内部,各省、各市的实际情况都各不相同。因此,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应视为一个复杂的系统来看待,尤其要重视区域差异问题。
正如安邦此前所言,新型城镇化作为新一届政府要打的一张经济“王牌”,在不同区域的侧重点也不相同:在东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更多意味着城......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