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公文请示的结尾用“妥否, 请批示”还是用“妥否,请示”后面还需加句号吗
请示一般用于请求指示,结尾通常使用“妥否,请批示。”或“以上请示妥否,请领导批示。”。
也有情况是用于请求批准,结尾可用“当否,请批复”
结尾要加标点符号的,都是使用句号。
二:妥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的使用区别?
妥否,请批示;----要求上级在此文的首页做出文字指示。
妥否,请批复;----要求上级对此文的指示,以文件形式下达明确回复。
三:公文的“报告”最后可写“妥否,请批示”么?
楼上的说得很对。除些之外,还可以用“当否,请批示。”要注意的问题是,请批示后要有“。”。常见有些公文会用“!”,这是不对的,“!”会变为祈使句,带有强烈的命令色彩,下级对上级是不合适的。
四:写公文的时候,请示语 妥否请批示要放在附件后面还是前面
就是在行文最后,落款上面
五:公文‘附后’应该写在 ‘报告当否,请批示’ 前面还是后面
放在“报告当否,请批示”下面,中间空一行,前面空两个字,然后写“附件:×××
”。
六:公文中,报告、请示的结束语,如“特此报告”、“妥否,请批复”等,后面是否加标点符号,有什么要求
那是要加标点符号的,都是使用句号。
公文的修辞是一种消极性修辞,一般不应使用带有感情色彩的标点符号。
七:公文“请示”中最后的“妥否,请批示。”中需要打句号吗?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应该不加标点,也就是选二、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