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师述职

一:内科主管护师个人工作总结

我叫***,女,19**年*月出生,19**年*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现任*******医院**科护士长。19**年*月获得主管护师资格,19**年*月聘任为主管护师。任现职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以良好的医德医风,熟练的操作技能,全面的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工作中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   我重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能够认真对待医院组织的每一次业务考试、考核,而且取得了名列前茅的好成绩,在20**年市卫生局组织的《护士长相关理论》考试中荣获二等奖。充分发挥护士长管理职能,做好本科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几年来,本科各项护理工作指标均能达到标准要求,认真学习了防治“非典”的有关知识,学习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通过学习提高了安全意识,增强了责任感。在工作中既注意了把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又注意了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不断升华自己的理论水平,任现职以来共撰写论文5篇,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另外和其他医务人员一起发明了一项预防、治疗冠心病的药物和制备方法,20**年被科技局评为“十大科技攻关重点项目”,并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20**年*月国家专利局颁发了专利证书。  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勤奋扎实工作。时刻牢记“以人为本,诚信服务”,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维护病人权益,提高医院的整体形象。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积极投入一线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全面无缝隙护理,全面提升护理质量,打造护理名牌,时刻牢记“促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减轻痛苦”的神圣使命。在工作中做到了服务热情、周到细致,伐心病人、体贴病人。为了更好地给病人服务,减轻病人的痛苦,苦练基本功,对操作技术精益求精。在工作中磨炼了遇事沉稳的性格,具备了快速敏捷的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各种矛盾,做好各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医院一系列有关卫生改革的文件精神,以改革求发展。工作中以身作则,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每项工作都能够善始善终、高标准地完成,从整体上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护理水平。能够解决本科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组织本科业务学习和护理查房,对护师的业务给予具体指导,不断提高护士对健康教育指导的实际效果,认真做好带教工作,20**年担任****卫校《外科学及护理》的授课教师。每月组织本科的护理质量和差错事故分析讨论,并制定防范措施,  能够熟练掌握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治疗原则,掌握常用的急救药品的药理作用、副作用,掌握常用急救器械的性能、使用方法,熟练掌握常用急救技术,如心肺复苏、心电监护、各种插管及抢救等。机关门诊每年都有流感大流行季节,针对病人多、任务重,尤其是儿科病人多、输液穿刺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能够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合理安排护理人员,带领护理队伍加班加点、从容应对。通过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顺利完成了繁重的工作任务。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湛的护理技术吸引了大批的儿科患者,赢得了病人的赞扬以及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护士、病人最满意的护士等称号。为自己,同时也为医院赢得了荣誉。

二:主管护师的职责

主管护师职责1.在本科护士长领导和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叮.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患者的护理病历、护理纪录的书写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病房的护理查房,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计划,拟定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7.负责管理进修护士和护校学生的临床学习,并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8.积极组织护师、护士开展护理科研、技术革新。9.协助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

三:从护师到主管护师需要什么条件

护师到主管护师,是需要申请考级的,通过之后就可以升级别了。

护师是护理人员的初级技术职称,相当于住院医师或助理工程师,可以是大中专学历的护士工作三/五年后通过考试获得,也可以是护理本科生在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后通过考试获得。

护士职称评定共分五级别,分别是

正高级职称:主任护师

副高级职称:副主任护师

中级职称:主管护师

初级职称:护师

初级职称:护士

四:主管护师评定标准??

你好,主管护师评定标准和条件比较多,其中

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

外语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硕士以上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44周以上,每年临床一线值夜班60次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较好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三)熟练掌握并独立完成25项基础护理操作及常用急救技术,参加技术操作考核成绩合格;

(四)参与科研工作,承担带教的任务,对下一级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带教;

(五)按规定参加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由单位提交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二)取得下列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4.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提交有理论分析的实例材料,并经所在单位组织鉴定。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鸡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文章1篇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

(五)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

五:主管护师下基层工作完成情况自我鉴定范本请写一个

一个大纲,供参考,你可以根据需要删减。

自我鉴定

一,工作情况概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二,思想认识、工作纪律等

三,存在的问题、努力方向

我将在以后,继续努力,不断提高

六:几年能考主管护师?

报名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2、(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3年度中级主管护师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6、《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七:护师进主管护师要些什么证

参加主管护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部分地区主管护师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八:妇产科主管护师专业技术工作完成效果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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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管护师的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主管护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二)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4年以上;(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五)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第四条 外语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1.获硕士以上学位;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一)每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44周以上,每年临床一线值夜班60次以上;(二)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较好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三)熟练掌握并独立完成25项基础护理操作及常用急救技术,参加技术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四)参与科研工作,承担带教的任务,对下一级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带教;(五)按规定参加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由单位提交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二)取得下列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2.市(厅)级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4.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提交有理论分析的实例材料,并经所在单位组织鉴定。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文章1篇以上;(三)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四)在省......余下全文>>

十:卫生系统主管护师工资标准

见习期满后,按确定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和医科大学八年制本科毕业生,以及入学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均不实行见习期,可根据其学习成绩和业务水平直接明确职务,执行职务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初中毕业生执行定级工资后,通过两年实际工作锻炼,并经考核合格者,晋升或聘任为医(药、护、助产、技)士职务的,如原工资低于七级五十八元(包括基础工资四十元,六类工资区,下同),改按七级五十八元发给。

护理员、防疫员、药剂员、消毒员、配餐员和妇幼保健员熟练期满后,转正定级均按五十二元发给。

工人的转正、定级工资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

(五)考虑到麻风病医院(村)的特殊情况,对设在城镇以外的麻风病医院(村)的工作人员,自一九八五年七月起,除执行国家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外,工资向上浮动一级;今后连续工作每满八年予以固定,并继续向上浮动;如调离麻风病医院(村),其未固定的浮动工资即取消。

(六)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被吸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考入医药学校毕业后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其担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七)卫生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新闻、出版单位,可分别执行教育、科研、新闻、出版部门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中等专业护士学校、卫生学校、中小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的教师,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教龄津贴标准,享受教龄津贴。

(八)卫生部与省、直辖市双重领导的京外单位的工资改革工作,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执行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参照本方案,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卫生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不要高于本方案。

(十)集体所有制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可参照本方案和国发(1985)62号《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的精神,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十一)本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从一九八五年七月起实行。

卫生部门所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从一九八五年一月起实行。

卫生技术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略)

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略)

卫生部所属医院、科研所管理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略)

卫生部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医研究院、中国预防医学中心管理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略)

附二:

卫生部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一九八五年八月五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护士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加发护士工龄津贴,以鼓励她们长期从事本职业。为认真贯彻此规定,特对护士工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护士工龄津贴执行范围

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工作的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均可实行护士工龄津贴。

上述护理工作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护理工作岗位,仍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其他工作的,也可以实行护士工龄津贴。

二、护士工龄津贴标准

从事护理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每月十元。

三、计发护士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

(一)计发护士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按本人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算起。

(二)......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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