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的会议议程
董事会会议议程一、会前第一项:会议筹备 1、征集议案2、确定会议议程(1)标题(2)会议时间(3)会议地点(4)主持人(5)审议内容3、准备会议文件(1)总经理工作报告(本年度工作汇报/下年度经营计划)(2)本年度财务决算(3)下年度财务预算(4)准备的议题或报告二 、会前第二项:会议通知 1、短信告知2、文件通知3、会前提示三、 会前第三项: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2、资料装袋发放3、清点参会人数(签到表)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5、关注会议签字事项四、 会中:审议及决议 1、主持人2、审议事项及表决3、会议记录及签字4、书面意见收集及签字5、决议及签字(1)企业名称(2)开会时间(3)开会地点(4)参加人员:(5)决议事项或内容:现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决定… 。即时生效。上述决议经下列董事签名作实。(6)签名顺序: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6、纪要及签字7、发放征集议案表格五 会后:开启新的循环1、补正资料2、发文3、报备及披露4、归档
二:新成立的公司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应该有什么议程
第一次董事会的议程主要有: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成立各专门委员会,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审议内部相关制度。具体还需要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确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注册上跟国内的有较大差异,但其运行需遵循础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故董事会的议程与国内的差别也没什么差别。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为保证董事会会议的效率,许多国家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人和程序。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行职权;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1/2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履行一定的召集程序,向董事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对于会议的召集期限和程序,各国公司法一般不做限制性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次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召集时限。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四:开董事会的流程是什么?
1、常先会前要按公司章程的要求《通知》董事会成员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一般要提前10天通知。通知可以详细(股份公司)也可以简单(有限责任公司),这要视公司形式或董事会成员结构而定,如公司领导班子是全部董事会成员,则无需太正式,口头通知一下就行了。详细则要附上会议材料和背景材料,即需要决策事项的原因、必要性和对公司生产经营等影响;简单则可只表明会议的时间、地点,甚至连事项都可以不说。
2、其次到会签到。这要准备签到薄,包括列席人员如监事会成员,其他经理的名单等。参加会议入会场前在签到薄上签字。这时如何通知时没有递交会议资料,在这时可以把会议议程、会议资料包括决议草案交给董事以及列席人员。
3、再次会议开始。先要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主持人)对会议有效性进行声明,即参加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等等,之后进入正题,对有关事项讨论表决。这里就涉及到委托事项了,按《公司法》要求,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只能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参加,不能是董事会成员以外的人代替。
4、再再次是对所议事项形成决议。决议可以是结论性的,即“通过”或“不通过”某事项,之后董事在决议上签字;受托人代为签字。这时,受托人应签委托人的名,并在后面注明“XX代签”等字样。委托事项在决议中应有所描述;同时,委托过程中一是要有书面委托书,二是签到时要代替委托人签到,三是要代替委托人在决议上签字。
5、最后董秘或董事长宣布决议通过情况(也可略)并宣布会议结束。
五:董事会议程是一一表决还是 最终一起表决
根据《公司法》第48条和第11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当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则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但《公司法》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最低次数作出规定,也未作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划分,这些问题可以在章程中作出规定。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则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并于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临时会议则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并且董事长应当在接到揭底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董事会应当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9条和第11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除上述法律规定的内容外,其他有关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法律则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通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六人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和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表决相同,也是实行一人一票,即通常所说的按“人头”表决。
1、董事会决议采取举手、口头或书面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2、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包括董事长在内的每名董事仅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特别决议的特别通过要求。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事项时,应当确保议案已经充分讨论,并尽量采取逐一审议、逐一表决的方式进行。
4、董事表决的意思表示包括同意、反对和弃权。
董事在会议中途退场的,且未书面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表决的,视为弃权,其已经作出的表决为有效表决。
5、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的,董事可以通过举手或口头方式进行,公司应当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决议书面签署。事后的书面签署与会议表决不一致的,以会议表决为准。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讯表决应当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表决的方式,不得要求董事对多个事项只作出一个表决。董事会秘书应当在表决时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六:新公司成立,首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如何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会议:
1、材料封面;
2、会议通知,注意提前时间;
3、通知回执;
4、会议议程;
5、签到册;
6、主持词;
7、会议议案;
8、会议表决票;
9、审议结果统计表;
10、会议记录;
11、会议决议。
股东会、董事会需要的材料:
1、股东会会议通知
2、董事会工作报告
3、监事会工作报告
4、财务预决算工作报告
5、利润分配方案
6、一些议事规则修改方案
7、临时提案
七:有限公司的第一次股东会议议程需准备那些资料? 5分
如果是刚注册设立的第一次会议,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聘任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参与董事会成员的相关材料:候选人资料介绍、选举流程、选票、投票箱及相关工作人员分工的确定。
2、董事会、监事会弧员有关报酬事项提案
3、公司经营计划草案(重点经营指标)。
4、股东会会议制度草案。
5、股东知情权保障措施草案。
如果是第一年度末股东会议则是:
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2、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及费用支出计划。
3、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4、利润分配方案。
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重点工作项目专项报告。
6、招待费用报告及审计说明。
7、股东知情权保障措施实施情况汇报。
8、有关章程、公积金使用等需要股东会决定的事项报告及草案。
八: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问题
1. 如成立的是有储公司,无需包含;股份公司一般要有这个议案;
2. 新公司董事长为主持人;
3. 可以不开。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会议程序和内容是有区别的。
九:公司成立董事会需要哪些步骤和程序,具体流程有哪些?
一、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二、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组成董事会,具体人数按公司性质、公司规模等来定,但一定是基数;
三、召开首届董事会首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激任高管等。
四、修改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