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提供企业的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一、 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包括ABC三类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
1、工伤的认定: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A、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B、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C、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D、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E、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4、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消防生产小组与办公室人力资源组,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3、申报内容:(详见附表一)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4、受理部门及责任:
办公室人力资源组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办公室人力资源组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报告对象是“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五、 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1、 公司的“安全消防生产小组”负责每起工伤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填制工伤安全事故分析报告表(表格详见附表三),并在事故出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分析报告表转交给办公室人力资源组予以执行。
2、 分析报告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
1)、事故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服务部门、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
2)、事故的具体经过;
3)、事故的原因分析;
4)、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
5)、小组的处理意见;
6)、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六、 工作事故医疗补偿标准:
当确......余下全文>>
二:求企业报销管理制度 特别是工伤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医疗费报销统一由用人单位或垫付工伤医疗费的协议医疗机构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原件;
(3)、工伤职工的工伤诊断证明;
(4)、《事故伤害报告表》或《重庆市工伤职工特殊情况申报表》;
(5)、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原始票据、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含一日清单)、复式处方笺、检查结果报告单;
(6)、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7)、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的涉及工伤职工的所有审批手续报表。(8鼎、区县(自治县、市)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则不能报销,目前该项问题已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结。
三:”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怎么制定
公司的管理制度应该结合法律规定,如《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以及地方法律规定。
需要说明工伤事故的发生之后的处理方式及流程,并说明事故责任的调查以及整改预防、最后还有处理意见等方面。
四:《工伤管理条例》 40分
我国没《工伤管理条例》。
调整工伤事宜,现行最新的是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及与其配套的《工伤认定办法》,具体到各统筹地区还有相应的 《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配套法规。
这些相关法规对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五:企业工伤管理办法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公司工伤管理办法
一、 工伤人员参保范围核定
各单位每月底将本单位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情况汇总上报劳人科,将减少人员的减少原因及减少时间注明,劳人科再将全矿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情况于次月5日前上报公司(局)工伤保险经办中心、社保处。
二、 工伤事故的汇报和抢救
1、 无论井上、下工作地点发生工伤事故,工伤单位跟班干部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向矿信息站汇报事故情况。
2、 汇报内容要清楚准确,即受伤者姓名,受伤部位和受伤地点,以便矿迅速安排有关部门做好抢救和治疗工作。
3、 发生工伤后工长(班组长)跟班队干要立即组织有救护工作经验的工人,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并及时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4、 调度室接到工伤恭故汇报后,要统筹安排,全面指挥抢救工作,并根据伤情轻重进行事故分类,通知有关部门和矿领导。
5、 综合队、运输区、调度室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做好运送伤员和参加抢救人员的组织工作。
三、 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己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9、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②酗酒导致伤亡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10、受伤人员的单位必须在事故的24小时内将事故原因和医院诊断证明报矿安检部门。
11、安检部门必须在2天以内将事故原因查清,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矿有关领导审查执行。
12、《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书》必须在5日内由安检部门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申报审批后交劳资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六:《工伤事故处理条例》 5分
1、没有工伤事故处理条例的法律规定,关于工伤适用的法规是《工伤保险户例》
2、《工伤保险条例》的百度链接地址为:baike.baidu.com/...0ktOqy
七:请问工伤怎么处理,步骤是怎样,谢谢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先向县级以上工伤认定办公室(设在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且在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工伤认定办公室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待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再按伤残等级标准对照工伤管理条例相关赔偿标准向用工单位或工伤管理办公室要求赔偿;若工伤管理部门在责令用工单位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时用工单位不赔偿,那就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功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八:工伤如何处理
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手受伤导致骨折,还可能造成伤残,因此,除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外(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个人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还需要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拍片检查丹经发现手骨折了,但老板却一直在敷衍你,苗头不好。建议要求老板立即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老板拒绝或拖延时间,你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立即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九:工伤事故管理暂行规定(公司)
工伤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一、为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轻微工伤事故由公司负责调查处理,造成较大事故或重大事故时按法定程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三、由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工伤事故,如机器等意外造成的伤害,经调查确认,公司承担一切医疗费用或补偿。 四、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工伤事故,如违反机器操作规程,串岗、离岗、睡岗造成的伤害,当事人按规定给予工伤休假,休假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公司不负责承担其医疗等各种费用。 五、由于他人因素造成的工伤事故,如他人肇事或蓄意破坏或违章指挥造成的伤害,经调查确认,事故责任人应承担受害者50~100%的医疗费用,并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时,报告国家相关部门处理。 六、造成工伤事故的相关管理责任人、领导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并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七、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提出并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 八、本规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十: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具体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单位留存
三.人事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四.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如下﹐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
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及复印作(可为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
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为劳动合同或入职档案)和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时间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记录)
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五.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由单位陪同受伤员工备齐以下资料到长安社保局开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每周五(东莞谷涌医院)在社保局一楼设点做劳动能力鉴定。
1.《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到社保局领取);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如无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在申请时到社保局领取,无需特意为领取工伤认定书多跑社保局一次);
3.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4R伤情彩照(红底,能反映本人面目及受伤部位)1张;
6.伤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备齐以上资料到社保局后上二楼拿号开具一份红单通知书,然后再到一楼做劳动能力鉴定。
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于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假期)到社保局领取。领取鉴定结论手续:
1.单位经办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单位公章及工作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或单位证明。
2.被鉴定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
七.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要相符);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仪检(CT、MRI、B
超、X光等)报告;
5.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开户帐号的印鉴卡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无住院无伙食补助的不需要提供)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工伤补偿待遇申领(只有评到等级才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张,4R寸的伤残彩照1张;
4.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