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政纪和党纪处分有哪几种?
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纪律处分的总称。
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
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政纪处分的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比如,一个公务员,其又是党员,犯了错误可能要受到两个部门的处罚;如果其不是党员,只会受到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不会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罚;
党纪处分是对违反纪律的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处罚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警告。这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适用于那些犯了一般性的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比较轻的,但必须予以党纪处分的党员。警告处分的目的在于给予违纪党员以警示,使其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以便改正。党内通报也有警示、告诫的作用,但它只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形式,不是纪律处分。因此,不能用党内通报代替警告处分。
(2)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对于犯不十分严重错误的党员,是给予警告处分还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依据党内处分的一般规定来具体确定。如果因某些原因对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所担任的职务予以调整或降职、免职,不应视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也不应视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附加惩处,而是属于正常的干部调动和任免他用。一般情况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不影响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
(3)撤销党内职务是重于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处分,是一种比较重的党纪处分。这一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撤销党员在党内的领导职务包括:各级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党员在各级党委办事机关中担任的副科长以上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做出处分决定时,应明确是撤销一切职务,还是撤销某一具体职务。
(4)留党察看是仅低于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是党内重处分之一。这一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纪,但尚未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需要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以便党组织继续考察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受处分前所担任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但不是附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无需再履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手续。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5)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高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造成很坏影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给党的形象和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或者犯了错误不改正,抵制党组织的教育,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或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其党内职务自然终止。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余下全文>>
二:政纪处分的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比如,一个公务员,其又是党员,犯了错误可能要受到两个部门的处罚;如果其不是党员,只会受到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不会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罚;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四: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
。
类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第八条: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停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点击看(7)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五: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纪发[2008]19号文中的精神,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组织处理的方式有三种。1、停职: 暂时停止履行职务,检查反省问题。2、调整:调离工作岗位。3、免职:免去或者建议免去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在实际工作中,组织处理还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责令辞职等,诫勉谈话也可以视为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由纪检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组织处理和行政处理、党纪处分、司法处理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换,但可以同时使用。
党纪政纪处分,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具有处分权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等,依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对违纪对象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处理建议。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六:公务员的行政处分种类有哪些?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有处分期限的规定:(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
七:什么是党纪和政纪处分 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区别
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纪律处分的总称。
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
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政纪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党纪处分是对违反纪律的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处罚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比如:
一个公务员,其又是党员,犯了错误可能要受到两个部门的处罚;如果其不是党
员,只会受到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不会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罚;
八:学生处分的种类都有什么 100分
第一条 为严格学校管理,教育学生自觉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规范学生处分程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所辖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机构)。
第三条 处分学生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教育从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非歧视、严格控制受处分人数的原则。
第四条 处分的种类:
对小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对初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增设其他处分种类。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含实习、社会实践期间)犯有错误,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30课时(含30课时)以上,寄宿制学校学生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
(二)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在校内外不听劝告屡次吸烟、酗酒的;
(四)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较大损失的;
(五)打架斗殴,恶意辱骂他人的;
(六)有偷窃行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七)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或在校学习期间逃课进入网吧,屡教不改的。
第六条 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学生,可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一)同时有本规定第五条其中两项以上不良行为,经教育仍坚持错误不改的;
(二)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60课时(含60课时)以上,寄宿制学校学生多次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
(三)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有辱骂教师行为,情节严重的;
(四)不听劝告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
(五)纠集校外人员扰乱学校秩序,滋事打架,或毁坏、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的;
(六)参与团伙或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屡教不改的;
(八)多次拦截他人强行索要财物,或有抢劫、敲诈行为的;
(九)男女同学之间发生不正当交往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七条 有下列严重不良行为之一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一)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仍坚持错误继续有违纪行为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课一个月,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108课时(含108课时)以上的;
(三)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学校教职工的;
(四)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进行淫乱或色情、卖淫活动的;
(六)破坏公共设施,偷窃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的;
(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 对犯有本规定第七条情形之一的学生,在给予处分后,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送有关部门进行矫治或管教。
第九条 对不满10周岁的小学生,免予处分。
对不满14周岁的学生,一般不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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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行政处分有哪几种形式?
《行政监察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
(1)警告。这是一种最轻的行政处分,适用于违反纪律经教育后不改正的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警告处分是一种应记入本人档案的批评。
(2)记过。这是一种将监察对象(公务员及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的过错记入其本人档案的行政处分形式。
(3)记大过。是一种将监察对象的严重过错在其档案材料中加以登记的行政处分。
(4)降级。指对违反纪委的公务员及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给予降低行政及工资级别的处分。
(5)撤职。这是对犯有严重错误或者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解除其现任职务的处分形式。
(6)开除。这是一种最重的行政处分形式。指对犯有严重错误,违法失职,而又屡教不改的人员的一种解除其在国家行政机关任职资格的处分决定。《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直接作出处分决定,也可建议某些机关作出处分决定
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有哪几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后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由于种类较多,待遇比较复杂,而且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各类规定散见于各种文件之中,大致可分为六类:一、受行政纪律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二、受党纪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三、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戒毒、羁押期间的工资处理;四、受劳动教养、刑事处罚人员的工资处理;五、被法院宣告无罪或判决免予刑事处分后的工资处理;六、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处理。“人才广场”将分期介绍有关内容,本期介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后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 参考文号:浙人奖[1994]110号、浙人奖[1995]153号、浙人薪[1999]169号、浙人薪[2002]79号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新的工资制度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执行不同的惩戒法规和不同的工资标准。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降职、开除留用察看不作为行政处分的种类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参照国务院1957年颁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其中降级、降职不作为行政处分类型。这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六类。 下面分别介绍受这几类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 1、受警告处分的:工资待遇基本不受影响,处分期一般为半年,可参加年终考核,年终考核称职(合格)的,也可以按时晋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档次。 2、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一般处分期为一年,现在享受的工资待遇不变。但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并且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也要受影响。 3、受降级处分的:适用于机关干部,处分期为一年。在现有级别工资的基础上,降低一级级别工资。影响正常晋升的考核年限,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级别工资增加过倒级差的工作人员受降级处分的,取消其一级倒级差工资。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重新计算。 4、受降职处理的:适用于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一档职务工资,然后再逐级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的工资标准。 5、受撤职处分的:适用于机关干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处分期一般为两年,在受处分期间可参加年终考核,但不定等次,影响正常晋升考核年限的计算。 机关干部受行政撤职处分的,应降低一级以上职务重新确定职务。暂时没有明确职务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办事员职务根据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的套改表确定临时工资;重新明确职务后,按受处分前的工资先降低一级级别工资和两档职务工资,然后逐级就近就低靠到新任职务工资标准。如降低一个级别后,其级别仍高于新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的,则按新任职务最高级别工资执行;级别工资增加过倒级差的工作人员受撤职处分的,如降低后的级别工资仍高于新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工资,原执行的倒级差改为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工资的倒级差;如降低后的级别工资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工资范围内的,其倒级差按降级后的级别工资和下一级别工资的差额执行。受撤职处分的,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重新计算。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受行政撤职处分的,应降低一个以上等级重新确定(聘任,下同)职务。暂时没有明确职务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最低职务根据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的套改表确定临时工资;重新明确职务后,按受处分前的职务工资先降低两档后,再逐级就近就低靠到新任职务的工资标准。既担任行政职务,又有......余下全文>>